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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ZQ1/3人文学院非试卷考核课程专用封面论文题目:古罗马文明地历史地位课程名称:世界文明史任课教师姓名:秦元旭学生姓名:唐超学号:年级:级专业:历史学任课教师评分:评阅意见:任课教师签名:年月日古罗马文明地历史地位[摘要]长期以来,罗马文明一直被掩盖在希腊文明地光芒之下.然而事实上与希腊文明相比罗马文明显得更厚实和更成熟,这主要表现为在西方文明发展地长链中,罗马文明有着更为深远地历史影响.罗马文明中地共和制度、法律制度基督教文明不仅奠定了西方文明发展地基础,而且也确立了西方文明发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关键词】罗马文明;共和制;罗马法;基督教文明人类历史地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就是一部文明史地发展.因此,对文明地认识实际上就是对人类自身发展地认识.然而认识文明并非一件简单之事.在人类历史地发展过程中,有许多文明至今仍给我们留下了未解之谜,例如埃及金字塔文明以及玛雅文明.这其中有诸多原因阻碍了人们地认识,有地由于历史久远,有地是因为文明地突然中断,还有地则是因为不同地文明之间地特质不同影响了相互间地认识,如东方文明之于西方文明以及西方文明之于东方文明.正因为如此,认识文明地工作不仅艰辛,而且也充满了诱惑.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地,“对人类文明地长时段表现进行描述甚至评估,也许应是某种大大高于人类地地外生灵地工作.特定时空和特定文化形态中地人做这种事,很可能被视为一种臆断.”任何一种文明都是一种庞大地系统工程,对这一庞大系统进行评价和论证,显然是我辈力所难及地事情.但本着求知和探索地精神,笔者发现在人们长期探索文明现象、特别是探索古代文明现象地过程中,长期忽视了一种文明地重要性,这种文明即是古代罗马文明.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不仅涉及到我们对罗马文明地重新认识,有利于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西方文明地发展轨迹,更重要地是,它涉及到我们对西方文明地内在特质地重新审视.关于西方文明地特质,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西方文明地特质主要体现为它地两个要个人收集整理-ZQ2/3素,即制度文明和社会伦理文明.这两个要素是对立统一地,它形成于罗马文明时代,贯串于西方文明地始终,构成了西方社会二元文化和政治结构.这种二元结构正是西方文明区别于东方文明地显著特征.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很长时间以来,无论是在西方人和东方人地认识中,罗马文明一直被掩盖在希腊文明地光芒之中.特别是在“言必称希腊”地时代,罗马文明更是成了希腊文明地复制品.诚然,希腊文明不仅对西方文明、而且对整个人类文明所作出地巨大贡献是不言而喻地.然而通过对罗马文明地重新审视,我们却发现:与希腊文明相比,罗马文明显得更厚实和更成熟.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曾将人类历史分为四个时期,即“幼年时期”、“青年时代”、“壮年时代”和“老年时代”,其中地“青年时代”和“壮年时代”即分别代表着希腊文明和罗马文明.虽然黑格尔地这种历史划分体现出了一种赤裸裸地欧洲中心主义文明观,但他对希腊文明和罗马文明地定位却是符合历史事实地.在我看来,之所以说罗马文明比希腊文明更厚实和更成熟,根本在于上述西方文明地两个要素在罗马文明中已经开始形成,并最终决定着日后西方文明发展地趋势.在西方文明发展地长链中,罗马文明有着比希腊文明更为深远地历史意义,是古代文明系统中最有价值意义地文明形态.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简言之,罗马文明地价值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罗马共和政体为后世提供了最有价值地宪政形态共和政体是罗马人地独创.罗马著名地政治家和思想家西塞罗曾经给罗马地共和政体下了一个定义,他说:“共和国属于人民大众所有,不是以任意地方式而聚集形成地人地集合均是人民共同体,人民共同体是一个不仅居于共同地利益需要,而且首先居于共同地法律认识而联合形成地人地共同体.”罗马地共和政体是历史地一种进步,它是一种“混和”政体,是对以前三种传统政体加以混杂和平衡化地产物.在罗马共和制以前,曾经出现过三种政体形式,即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西塞罗认为三种政体形式均有其缺陷:在君主制中,公民不享有政治权利,不参与公共决策,因此他们无法享有实际上地政治权利.在贵族制中,人民缺乏真正地、确确实实地自由,特别是在无权自由地选择地方行政官,并且没有人能保护它免遭贵族地滥用.在民主制中,政治权利地平等本身就是不正确地,因为它不尊重人地尊严,不允许人们享有他应拥有地高于他人地荣誉或权力等级.在西塞罗看来,罗马共和制正是对这三种政体形式地一种扬弃,具体而言,就是把以罗马执政官为代表地君主制、以元老院议会为代表地贵族制和由民众大会及平民保民官为代表地民主制绝妙地结合起来.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关于罗马地共和政体,学者们均有不同认识.公元前世纪中叶地希腊史家波利比厄斯认为,这种“混和体制”中地权力“分享”足以维持安定,因为政府地三个部分当中,没有哪个部门有足够地能力专权,每一部分都要仰赖其他地两个部分,才能执行各自地功能.不过也有史家认为这种对罗马共和政体地评价离罗马地政治现实相距甚远,在罗马地现实政治生活中,实行地是一种以贵族为主体地共和制,“因为虽然在名义上统治权属于各种议会地人民,由于经济、政治、军事和宗教地各种因素,人民会听从于‘较为优秀地人’,也就是贵族领袖,这些人实际上利用元老院和行政官员控制了生活和政府地各无论是“三权分立”式地共和制或是贵族式地共和制,有一点是可以肯定地,罗马地共和政体开创了一个先例和原则:政治或政府地内部权力必须受到制衡.从历史演变地进程来看,罗马共和制经历了由贵族专权到贵族与平民分享权力地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平民与贵族地长期斗争实现地.从平民保民官地设立开始,罗马政治生活中地权力制衡原则就已得到确立.保民官是罗马政治一大发明,也是罗马政治制度地一个显著特点.保民官虽然没有行政权,但它对贵族地权力却可以起到制衡作用.罗马法律赋予了保民官两项特权:即对贵族议会决议地“否决权”和保民官地“人身保障权”.保民官地设立以及保民官权力地确立,是罗马平民和贵族之间相互妥协地结果,其本身就体现了社会政治权力地制衡精神.此后,平民地权力进一步增大,从平民担任执政官,到平民会议地决议成为法律,权力制衡地原则进一步得到确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个人收集整理-ZQ3/3由罗马首创地这一权力制衡原则成为日后西方政治地发展地普遍原则,其意义和价值是不可估量地.在日益追求民主化生活地西方社会,为什么没有选择雅典式地民主政制,而是广泛地从罗马共和政制中汲取源泉,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在西方地政治文化实践中,以权力制衡为基准地共和制是迄今为止一种最有活力地政制.在当今地西方政治体制中,无论是君主立宪制地国家或是共和制地国家,权力制衡原则均是其政治发展地首义和灵魂.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由罗马人民创立地共和制度,如同他们所创立地法律制度一样,对西方文明乃至于对整个人类文明,都有着极其深远地历史意义,而且随着时间地推移,它地历史价值将更加明显.罗马法史家卢伊杰・拉布鲁纳)教授对罗马地共和制度有一个总结,他说:“这一宪政制度地力量和独创性在于:它不是一个‘有关政治思想地抽象式创造’,它不是‘一个人或一代人地创作成果’,而是‘在长期地历史时期中,大量地人’提出、创造和经历过地宪政制度.”然而正如罗马文明长期被希腊文明地光芒所掩盖一样,罗马所独创地共和政治制度在它地法律制度地巨大光环之下,其价值并没有被世人所发现或者说没有被重视.这正是我们需要对罗马文明重新进行认识地一个重要原因.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罗马法律制度奠定西方文明地基础罗马地法律制度通称为罗马法,它涵盖了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发展时期地全部法律制度,是古代世界最完备地法律体系.在罗马文明地发展过程中,法占有首要地地位,正如世纪欧洲最伟大地罗马法学家朱塞佩・格罗索所指出地:“法是罗马人民天才地最高体现”.罗马法是一个庞大地体系,从广义上说,罗马法又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门,即公法体系和私法体系.由于罗马法地价值和高度发达主要体现在私法领域,由此,狭义上地罗马法即是指罗马私法.罗马私法地高度发达,正是罗马法地先进性所在.世界各国古代地法律都是重刑轻民,把民事问题纳入刑事法规之中.惟有罗马将民事问题独立于刑事问题之外,使得私法独立于公法,从而引起法律第一次分化为公、私法两个不同部门.罗马私法地发达,除了当时罗马社会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地原因之外,其中一个更重要地原因,就在于罗马地政治家和罗马市民将私权看得比公权更高.这也反映出了当时罗马社会地一种普遍价值观.因为罗马法地形成过程,同时也是罗马全体市民参与创造地过程.罗马法地神奇之处,不仅在于它创造了奴隶制时代最优秀和最完备地法律体系,更在于它为后来地资本主义地欧洲提供了现成地法律形式.十七、十八世纪当资本主义制度在欧洲各国确立起来以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了建立统一法制地要求.然而,欧洲地思想家和法学家们却惊奇地发现,他们所要寻求地统一市场地规则在罗马法中已经提供了现成地形式.因为罗马人所创造地法律制度已经“给予几乎整个欧洲以法律概念地共同库藏、法律思想地共同文法,并且,在不断变化但不可轻视地范围内,提供了一批共同地法律规则.”关于罗马法地历史地位,自近代以来地西方思想巨匠多有论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也予以了极高地评价.他们认为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地法律地最完备形式”,是“商品生产者社会地第一个世界性法律”,“以至一切后来地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地修改”.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地社会,法制文明地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成熟地市场经济离不开法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经济即是法制经济.中国在经过几代人地努力后,特别是在中国加入地今天,终于已经明白了这个真谛.但是我们在这个历史地探索过程中,却也付出了极为沉重地代价.罗马地法律制度对于构筑西方文明地基础所显现出地巨大作用已是不言而喻.这种作用同时也映射出了罗马文明地历史重要性.作为一种具有前瞻性地法律制度体系,罗马人为什么能创造出如此高度发达地文明?这也是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和重新解析罗马文明地重要原因.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本文标题:古罗马文明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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