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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银行表外业务风险案例一、背景资料1995年2月26日,拥有235年历史曾经排名世界第六的英国著名商人银行——巴林银行宣告破产。事发前巴林集团总资本94亿美元,所管理的资产高达460亿美元,经营规模在英国商人银行中一直位居前列。90年代以来在全球银行业收入都又不同程度减少的情况下,巴林银行1994年的税前盈利仍达到2亿多美元,在英国金融界有口皆碑。然而实力雄厚的巴林银行又何以会在短短儿个月之后在新加坡遭遇“滑铁卢”呢?这其中的缘由就是巴林银行金融衍生品投机失败所致。1.事件始末巴林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是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的总经理兼首席交易员尼克.里森(NicholasLeeson)。作为一名交易员,其工作是代客户买卖衍生品,并替银行从事套利。代客操作的风险由客户白己承担,交易员只是赚取佣金,而套利行为亦只赚取市场间的差价,因此这项工作基本上是没有太大的风险。一般银行都给予其交易员持有一定额度的风险额度许可。但为防止交易员将其所属银行暴露在过多的风险中,这种许可额度通常定得相当有限,且通过清算部门每天的结算工作对交易员及其风险部位的情况予以有效了解。但不幸的是,里森却一人身兼交易与清算二职。1992年里森以一名交易结算员的身份被派往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后,就因其在期货交易方面的突出业绩(1992年一年就赚了160万美元,1994年的头7个月里就赚取了3000万美元),很快被提升为公司总经理,一跃成为巴林银行集团全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委员会18个委员中的一员,并逐渐集交易、结算和监管大权于一身。里森投机的主要对象是日经225指数期货和期权。他选择了等价对敲卖出期权的策略,在同一个市场上以相同或相近的价格同时卖出具有相同履约价格及有效期的日经225指数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以期收取可观的期权金。该策略成功的基本前提是期权价格在期权有效期间内能维持平稳或小幅波动的态势。如果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那么投资者所承受的风险从理论上说将是无限的。1991年4月开始日本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但里森对其复苏充满了信心,井预测日经指数会大幅度上扬,因此他大量建仓。但日本经济并没有象里森预测的那样走出低谷。1995年1月16日日本阪神大地震使日经225指数和日经225指数期货持续下跌,日本股市下跌了15%。图11994年10月18日一1995年3月9日日经指数期货价格走势图Fig1PriceTrendofJapanIndexFuture,1994.10.18-1995.3.9里森的投机策略失败,亏空日渐增大。但他不仅没有及时出损,反而再次把赌注压在日经225期指的反弹上,并继续购买更庞大数量的日经指数期货合约。图2清楚地显示里森大量买进日经指数期货是立足于3月份日经指数期货合同在3月10日到期前会重新抬头(张光平,1996)。震前巴林与第二大买家拥有的日经指数期货合同量不相上下,震后巴林期货持仓量一度达到2万笔合同,每笔合同价值20万美元,是第二大持仓量的8倍。图2巴林期货拥有量与第二大买家拥有量的对比Fig2ComparisonofAmountsHeldbyBahrainFutureswiththeSecondBuyer1995年2月23日,里森对影响市场走向的努力彻底失败。巴林银行最终的损失高达86000万英镑,从而造成世界上最老牌的巴林银行终结的命运。2月24日,巴林银行总部对里森的交易帐户进行了清查,清查结果令人膛目:里森越权进行了200亿美元的日本利率期债以及70亿美元的日经225指数期权和期货交易,正是这些巨额亏损把巴林银行推向了毁灭。2月26日,巴林宣告破产,10天后荷兰国际集团〔InternationalNetherlandsGroup)出资7.65亿英镑(约合12.6亿美元)全面接管T巴林银行。2.事件分析首先,巴林银行特别是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内部控制是极其松散的,组织结构上存在严重的缺陷。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作为巴林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直属主管国际业务的巴林兄弟公司“。里森直接向巴林兄弟公司负责,向其报告并由其评定业绩,但该部门财务管理和业务监控却是由巴林证券公司负责,报告线和控制线交叉(即矩阵式管理结构,MatrixStructure)给风险监控造成了困难。巴林总部在日常管理上也存在失误,没有将错误帐号“88888及时收回并销毁,为日后里森的越权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内部的管理缺陷更为严重,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交易与清算角色的混淆。这与让一个小学生给自己改作业、打分没有什么区别。作为总经理,他除了负责交易以外,还监督行政、财务管理人员,签发支票,负责把关对帐调节。里森以总经理的身份统管全局,同时兼做交易和结算。既控制了前台交易,又控制了监督交易和确保交易行为符合规章制度的后台(BackOffice)。里森所作所为根本无人监督控制,这必然助长了其处于监管真空下的投机行为。而当其投机失败时,则进一步隐瞒亏空,伪造虚假客户,销毁交易记录,以致于出现巨额亏损。因此巴林倒闭的责任不能完全归咎到里森一个人头上,而是一个组织结构漏洞百出的机构所致,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严重失误。其次,巴林银行人员变动频繁,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联系,导致监控系统严重失灵。巴林甚至把一些原来对金融衍生品并不熟悉的人安排在了监管者的位置。里森的顶头上司贝克斯是一个金融分析师,其在金融分析方面很擅长,但对于股票指数期货套利的运作却知之甚少。缺乏有效的沟通,信息不畅、监管系统失灵,使里森的越权行为未能被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据事后的调查报告披露,负责巴林银行新加坡业务的琼斯曾于1995年1月收到两封来自新加坡交易所的信,信中都提到了88888帐户和保证金问题,但琼斯没有把两封信抄送给伦敦,而是转给了里森。这等于把发现问题、制止危机、避免巴林银行破产倒闭的时机都给错过了。最后,巴林银行高层管理人员中也存在经营原则方面的问题。事发前,就已有很多警告信号传到巴林总部。有报告指出,里森的权利过度集中容易导致违规交易和欺诈的风险,并建议将权力分散,形成互相的制约。但直到事件发生前,这些建议也未得到有效落实。当里森在88888帐户建立数十亿美元未平仓合约需要巨额保证金时,巴林兄弟公司为其提供了高达8亿英镑的贷款安排,却未提出任何询问,更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从1993年到1994年,巴林银行在SIMEX及日本市场投入的资金己超过11000万英镑,超出了英格兰银行规定英国银行的海外总资金不应超过25%的限制。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巴林在1994年底发现资产负债表上显示5000万英镑的差额后,仍然没有发觉其内部管理的松散及疏忽。对这一系列问题和警告信号的忽视,说明巴林高层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同时也说明巴林高层在经营方面实际上已经偏离了其一贯奉行的稳健原则,偏向了投机。里森在亚洲市场上的盈利,使高层管理者冲昏了头脑,而有意无意地纵容了里森的投机行为。此外,新加坡和大阪的交易所未曾注意到巴林期货的持仓超量现象,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对巴林期货2万笔合约的持仓量,交易所有责任给予巴林总部必要的提示。二、思考题1、巴林银行事件的教训2、巴林银行倒闭事件的启示
本文标题:外业务风险的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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