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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B)[3163]--------------------------------------------------------------------------------一、单选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B)。A.有选择性地使用裁定B.一律使用裁定C.有选择性地使用判决D.一律使用判决2、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C),即视为送达。A.三十日B.四十五日C.六十日D.九十日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D)负证举责任。A.劳动者B.劳动合同鉴定机关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D.用人单位4、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A)。A.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B.应当依据原告承担败诉责任的规则作出裁判C.应当依据被告承担败诉责任的规则作出裁判D.无法作出裁判5、王敢与其养子王强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经常发生剧烈争吵,于是,王敢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王强的收养关系,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和好。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又起诉的,对于(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王敢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B.王敢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后又起诉的C.王强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D.王敢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6、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B)。A.裁定暂缓执行B.决定暂缓执行C.裁定中止执行D.决定中止执行7、甲、乙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诉诸法院,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乙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判决宣告前,被告乙又要求撤回上诉,二审法院遂裁定准予撤诉。这时,原判决的上诉期尚未届满。被告乙在上诉期内再行上诉。根据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此应该如何处理?(D)A.裁定撤诉是不合法的,被告乙可以在上诉期内再行上诉B.裁定撤诉是合法的,被告乙可以在上诉期内再行上诉C.裁定撤诉是不合法的,被告乙不能在上诉期内再行上诉D.裁定撤诉是合法的,被告乙不能在上诉期内再行上诉8、审理涉及港澳的经济纠纷案件,在诉讼程序方面按(B)办理。A.审理经济案件普通程序的规定B.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C.人民法院指定D.双方当事人约定9、在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C)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A.45日B.30日C.15日D.7日10、下列情形中,能够体现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对等原则的有(D)。A.人民法院保障外国法人在我国法院应诉享有与我国法人同等的权利义务B.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的选择适用外国法律C.人民法院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D.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法人或组织的民事权利也加限制二、多项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1、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BCD)。A.追索稿费的B.追索抚育费的C.追索劳动报酬的D.追索医疗费用的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ABCD)。A.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的B.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C.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D.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BCD)。A.书证原件B.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C.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D.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4、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哪些情形?(AD)。A.年迈体弱无法出庭的B.有工作要上班的C.一般感冒患病的D.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5、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寄给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AD),才具有效力。A.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B.所在国驻我国使、领馆认证C.我国公证机关证明D.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在下列哪几种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应予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该外国法院?(ABCD)A.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不相容的B.超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的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有中文译文的7、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移送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CD)A.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立案的案件B.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C.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D.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确实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该再自行移送8、判决和裁定的区别表现在(AC)。A.两者解决的问题性质不同B.作出判决、裁定的机关不同C.一个案件只能作出一个判决,但可作出几个裁定D.两者的效力不同9、“借据的复印件”在民事诉讼法中属于(BD)。A.原始证据B.派生证据C.言词证据D.实物证据10、甲公司与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向甲公司支付所拖欠的货款210万元,其余责任互相不再追究。该调解书经过双方签收后,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ACD)。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货款纠纷消灭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关系消灭C.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反悔,就该货款纠纷再行起诉D.乙公司拒绝支付210万元货款时,甲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判断分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5分,共10分。)1、未经对方同意而偷拍偷录的视听资料,在民事诉讼中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而偷拍偷录的视听资料,只要不违反这一规定,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依照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再审,包括适用第一审程序和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的情况。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作出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适用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作出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包括哪些?答:引起再审程序的三条渠道是:⑴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再审,它以法院享有的审判监督权为基础;⑵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引起再审,它以当事人享有的诉权为基础;⑶因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引起再审,它以人民检察院享有的法律监督权为基础。2、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途径有哪些?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债权人的请求必须以金钱或者有价证券为标的。金钱,是指在我国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权的证券,如汇票、支票、股票及债券,国库券等。第二,请示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第三,债权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即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第四,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3、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答:(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五、论述题。(15分)论证据的合法性。答: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为法律所禁止,才能够作为诉讼证据。合法性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证据主体的合法性。这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不得违背有关法律的规定。例如,以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作为证人;以不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人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鉴定人,证据的主体就不合法。2、证据形式的合法性。这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证据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存在形式表现出来。如单位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文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其二是当法律规定某些法律行为须用特定形式来实施时,应当使用特定形式的证据来证明。例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需要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来证明。3、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这主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法院在收集证据时应符合法律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又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不得由一名审判员或书记员前去调查,也不得由具有法定应当回避情形而未回避的审判人员去调查。4、证据材料转化为诉讼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材料成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质证程序,未经质证,无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还是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都不得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如果在裁判中使用了未经质证的证据材料,在运用证据上就违反了合法性的要求。合法性是在客观性和关联性基础上进一步揭示证据的特征,它告诉人们,仅仅是真实的和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材料还不能成为诉讼证据,它们能否成为证据,还要经过合法性的检验,只有同时也具备合法性的材料,才能成为诉讼证据。六、案例分析题。(请仔细阅读所给文字,然后根据每一案例所提出的问题简要作答。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王文(男)、李江(女)系夫妻,家住湖南省邵阳县,生有一子王小元。在王小元半岁的时候,王文因犯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4年,故王小元被送到李江的父亲李刘胜处帮助抚养。李刘胜原住湖南省长沙县,在王小元一岁时李刘胜携王小元回其老家湖南省新邵县的农村居住。现王文已刑满出狱,想到4年未见儿子,急切地要将儿子接回家自己抚养。李刘胜认为王文曾犯罪服刑,品行不端,可能影响小孩的成长,遂拒绝了王文的要求。王文为此向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对王小元的抚养权,要求法院判令李刘胜交回王小元。李江向法院表示,反对其父继续抚养小孩,想自己抚养孩子,但碍于情面,不愿与其父对簿公堂。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将李江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王文的诉讼请求,判令李刘胜将王小元还给其父母进行抚养。李刘胜不服,提出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李刘胜反诉原告,要求他们给付这4年抚养王小元的费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李刘胜的反诉请求。问:(1)本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2)从诉的种类来看,本案王文的诉讼请求属于哪一种?(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正确处理李刘胜的反诉请求?答:(1)①王文向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后者受理该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②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将李江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③第二审人民法院就李刘胜的反诉作出判决。(2)确认之诉。(3)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就李刘胜提出的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李刘且另行起诉。2、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标的额为20万元),经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判决甲公司败诉,但甲公司仍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乙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1)在执行程序中,甲公司申请执行法院考虑其经济困难状态为其主持调解,这能否获得执行法院准许?为什么?(2)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发现甲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发现甲公司持有其他公司20万元股票,对此,执行法院可以如何处理?(3)在执行程序中,丙公司向法院声称甲公司持有的其他20万元股票已转让给自己,并且自己也已
本文标题:2001《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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