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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法——2.4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分析发布时间:2010-04-1513:56第二章信息技术教育的任务、目标与内容第四节全日制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分析《纲要》明确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主要任务与学段教学目标,为课程的规划与实施奠定了指导思想。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程,全日制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03年2月颁布)于2004年秋开始实施,它是《纲要》的发展,进一步统一了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规范了课程标准,提出了课程实施建议,打造了信息技术教育改革的新局面。一、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性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以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的。信息技术课程不仅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技能,形成个性化发展,还要使学生学会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交流与合作,拓展视野,勇于创新,提高思考与决策水平,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明确信息社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伦理与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与责任感,为适应未来学习型社会提供必要保证。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性质表现如下:1.基础性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基础性表现在,它是信息技术在各个学科中应用乃至全部教育活动的基础,是学生在今后工作与生活中有效解决问题的基础,是学生在未来学习型社会中自我发展、持续发展的基础。2.综合性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综合性表现在,其内容既包括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基本**********作等技能性知识,也包括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对信息技术过程、方法与结果评价的方法,信息技术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应用,以及相关权利义务、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3.人文性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人文性表现在,课程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设置,既表现出基本的工具价值,又表现出丰富的文化价值,即既有恰当而充实的技术内涵,又体现科学精神,强化人文精神。二、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理念“标准”中提出了五点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理念。1.提升信息素养,培养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把信息素养的培养放在首位,适应了时代的发展与国际潮流。在从计算机教育转向信息技术教育的过程中,最关键的转型在于从关注计算机素养的培养转向信息素养的培养。随着信息技术课程在中小学的全面铺开,高中学生的“零起点”问题将逐步消失。因此,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将在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这是高中信息技术标准课程坚持的根本理念和实际教学活动的总目标。通过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让学生在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和交流中,掌握信息技能,感受信息文化,增强信息意识,内化信息伦理,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实践能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既要强调基础性,又要强调时代性;作为信息时代的教育,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显然有责任更有能力承担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培养信息时代合格公民的任务。在信息素养的培养方面,以打造基础,提供人生发展的基石为要旨,在技术能力培养方面,不片面追求技术的“深”,而是结合高中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综合反映信息技术应用发展和适度的前沿动态,以激发学生对新技术的追求和未来生活的向往。2.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打造终身学习的平台信息技术实际上是一个动态学科群,涉及包括计算机和网络在内的多种通讯媒体、沟通渠道和沟通方式;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要综合反映信息技术领域的核心基本内容,为学生发展奠定基础。在教学中,要强调利用各种条件创设多样化的信息环境,营造和谐的信息氛围,为改善学生学习创造条件;注重基本的技术思想与方法的教学,使得学生能够初步具备适应新技术的能力,为终身学习打造平台。3.关照全体学生,建设有特色的信息技术课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因此,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是本次课改中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科目、每一个模块都应该渗透的思想。对于信息技术教育而言,受软硬件、师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差异很大,主要表现为不同地区学生的差异,同一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差异,同一学校甚至同一班级的学生之间的差异。“课程标准”一方面关注不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性,充分考虑高中学生的不同起点水平,留下一定的弹性空间,以利于各地在达到“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特色发展;鼓励各地区自己开发教材,鼓励教师在具体教学及评价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另一方面,又要倡导“差异”,鼓励个性化发展,让学生在学习与运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培养思维能力、想象力等一般能力;通过各种问题的解决,培养学生处理与交流信息等特殊能力;强调学生在信息活动中的自主选择,自我设计;通过适当地为学生提供可拓展性内容,充分挖掘学生潜力,让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4.强调问题解决,倡导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实践信息技术教与学的过程与实际应用息息相关,离开了应用,信息技术将失去意义。因此,运用信息技术进行问题的解决,是本次课程改革强调培养创新人才的具体体现。高中信息技术课程需要结合高中学生的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应用设计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通过创新实践发展学生的个性,提出应用并加以解决的过程,这正是学生信息素养实实在在提高的过程。5.注重交流与合作,共同建构健康的信息文化信息技术教育中的交流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教学活动本身所进行的交流,其二是基于信息社会所涉及的交流的模式、内容、方法、途径、效率等多方面内容。信息技术教育中的合作是一种教育意义上的合作,教学过程中鼓励更多的伙伴关系、合作学习与研究,而不是单纯的竞争关系、孤立学习与研究。信息技术教育要实现交流与合作,其前提条件是要鼓励学生积极表达,使得每个学生都成为信息活动的主体。信息技术本身就是一种交流的技术,信息技术课程及其教学活动,从内容到形式,从过程到方法,都以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交流与合作为主要活动方式;高中学生多数已经处于“后青春期”,思想观念与各种能力也已经逐步趋于成熟,他们既有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也有这样的需要。因此,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应该鼓励高中学生运用合适的信息技术,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倡导学生合理运用信息技术,结合生活、学习的实际,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交流合作中分享思想,反思自我,促进学生的社会化。信息技术教师应该转变传统的学生观、教师观、教学观,把自己当成学生学习的伙伴,设计切合实际的活动,组织学生的交流与合作,把传统的孤立学习转化为新型的共同学习。综上所述,这些理念实质上是对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价值多视角的描述和概括。三、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结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旗帜鲜明地反对学科本位思想,力求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养的培养。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最后阶段,各课程需要承担继续培养和提升学生相应素养的职责,信息技术课程其独特的教育价值是培养与提升信息素养。高中阶段的另一个改革的重要特征是高中课程实行学分管理,所有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这种课程的管理形式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了更充分的空间。在选修课程设置上,可以不必处处考虑课程内容的“人人学有价值”问题,适当设置一些向技术分支靠拢的、专门化取向的内容。信息技术科目之下也设置了相应的必修与选修模块。课程标准规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共6个模块,每个模块2学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总学分为2+2+(x),其中必修2学分,科目内选修2学分,跨领域选修x学分。必修部分只有“信息技术基础”一个模块,2学分。它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相衔接,是信息素养培养的基础,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该模块以信息处理与交流,信息技术与社会实践为主线,强调让学生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基本方法,在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亲身体验与理性建构相结合的过程,感受并认识当前社会信息文化的形态及其内涵,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该模块建议在高中第一、二学期开设。信息技术科目的选修部分包括“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等5个模块,每个模块2学分。选修部分强调在必修模块的基础上关注技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双重建构,是信息素养培养的继续,是支持个性发展的平台。模块内容设计既注重技术深度和广度的把握,适度反映前沿进展,又关注技术文化与信息文化理念的表达。在选修部分的5个模块中,“算法与程序设计”是作为计算机应用的技术基础设置的;“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是作为一般信息技术应用设置的;“人工智能初步”是作为智能信息处理技术专题设置的。为增强课程选择的自由度,5个选修模块并行设计,相对独立。选修模块建议安排在高中第三、四学期或以后开设。其中“算法与程序设计”模块与数学课程中的部分内容相衔接,应在高中第三、四学期或以后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各模块间关系如图2-1所示。四、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体例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撰写,采用“内容标准”、“例子”、“活动建议”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内容标准是主体,例子是对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活动建议是对教学活动方式的建议和引导。内容标准的撰写,首先坚持灵活性,既给出每一部分的基本要求,又给教材编写、教学活动和工具的选用等留有多样化的发挥空间;其次注重时效性,以保证在本标准实施期间对信息技术教学具有持续的指导意义。例子是对内容标准的提示,是对内容标准的进一步解释和具体说明,考虑到课程标准灵活性与时效性的要求,有些内容标准的描述比较概括,所以通过例子对其进行提示和解释。但例子仅仅是提示,不是内容标准的具体规定。另外,例子中内容的时效性往往较差,但例子中的思想和方法可以举一反三,长期生效。活动建议用于启发和引导教学活动的实施。五、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目标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知识与技能(1)理解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2)能熟练地使用常用信息技术工具,初步形成自主学习信息技术的能力,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二)过程与方法(3)能从日常生活、学习中发现或归纳需要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解决的问题,能通过问题分析确定信息需求。(4)能根据任务的要求,确定所需信息的类型和来源,能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相关性。(5)能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采集、存储和管理。(6)能采用适当的工具和方式呈现信息,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7)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通过有计划的、合理的信息加工进行创造性探索或解决实际问题,如辅助其他学科学习,完成信息作品等。(8)能对自己和他人的信息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能归纳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方法。(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9)体验信息技术蕴含的文化内涵,激发和保持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10)能辩证地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学习的影响。(11)能理解并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负责任地、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上述三个层面的目标相互渗透,有机联系,共同构成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培养目标。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要引导学生在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过程中,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不同层面信息素养的综合提升和协调发展,不能人为地割裂三者之间的关系或通过相互孤立的活动分别培养。六、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内容标准“信息技术基础”以信息处理与交流为主线,围绕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强调信息技术与社会实践的相互作用。本模块是高中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基础,也是学习各选修模块的前
本文标题:2.4 信息技术课程标准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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