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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的说明人力资源部22目录1.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法规与政策1.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法规与政策2.公司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主要内容2.公司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主要内容33目录1.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法规与政策1.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法规与政策44法规与政策依据z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z深圳市政府《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1月)z《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09年5月)z深圳市国资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2011年1月)55有关概念z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z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z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z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66缴存基数z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z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z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z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77缴存比例z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缴交或单位为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比值,范围为5%-20%(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z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且设定的缴存比例为整数z单位为员工缴存的比例与员工个人缴存的比例相同z每年可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一次88缴存特殊情况z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z因连续亏损两年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但时间不得超过两年99费用列支成本中列支企业职工税前扣除费用列支1010补缴政策自主选择补交2010年12月之前仅需单边补缴,最早追溯到2009年5月,该段时间缴存比例可降低,与现在比例可不同强制性补交2010年12月至今需双边补缴,缴交比例单位与员工须一致,一个单位只能一个比例1111提取与使用z住房消费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1212贷款条件(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二)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三)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五)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六)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1313提取与使用z非住房消费提取(一)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户籍迁出本市的;(四)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五)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六)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七)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1414税收政策深地税发[2011]123号文件z对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z免税上限:对个人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次月起:取得由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不再予以扣除;对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分别为12%,数额分别不超过1514元,单位和个人超过此规定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1515目录2.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主要内容2.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主要内容1616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临时聘用人员及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1717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z缴存基数: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特殊情况:试用期转正及长期病假和待岗的员工从发生变化的次月起按新的标准执行。z缴存比例:管理类员工10%收费类员工6%缴存比例可以每年调整1次。1818实施时间z住房公积金方案自员工代表大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z公司补缴: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20日z公司与员工同时缴存:2010年12月20日起1919住房公积金的终止z离职:离职审批次日起公司停止缴存,可以办理移转或者封存;若终止社保的,可以提取。z身故:次月起公司停止缴存,办理封存并可继承提取。z退休:审批次月起公司停止缴存,可以提取。2020管理与监督z深圳市管理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z具体承办法定机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z委托银行统一归集、办理提取使用等z受托银行为员工进行缴存登记、开设专门帐户,办理联名卡,提供日常服务。z公司设专办员,负责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2121管理与监督z实施方案的制定、修订经员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履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审批程序。z定期向员工工代表大会报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接受工会和员工监督。z员工、单位对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该中心应在5日内书面答复。
本文标题:20110708关于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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