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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EM合作协议书本协议于2011年07月18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联盟,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生产以“”为企业标识的xx等等产品,具体OEM产品种类以《xx有限公司产品OEM价格表(执行日期2011.07.18至2016.07.18)》所列产品为准,双方一致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双方职责1.1甲方职责1.1.1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合法性。1.1.2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要求和订货合同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1.1.3为乙方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提供全面的产品培训及技术资料,具体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视具体情况而定。1.1.4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所供合作产品,应提供检验合格报告等技术资料文件(技术资料提供的内容必须符合乙方的要求,如产品型号,公司名称等须一致性);甲方所供合作产品没有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生产,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1.1.5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客户一定要求售后服务的,甲方原则上以电话服务为主,如电话解决不了,乙方认为确有必要提供上门服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如果是甲方产品质量产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则由甲方负担。1.2乙方职责1.2.1积极向自己的渠道推荐提供OEM产品,全力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1.2.2确保本合作协议期12个月内购买甲方产品(OEM产品)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2币100万元。1.2.3极力配合甲方的生产安排,以便生产顺利进行。1.2.4如因乙方原因,更改订单内容,或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故障,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1.2.5积极做好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客户一定要求售后服务的,甲方原则上以电话服务为主,如电话解决不了,乙方认为确有必要提供上门服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如果是甲方产品质量产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则由甲方负担。二、结算方式及期限2.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2.2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50%预付款。2.3每次订单的50%余款在订货合同约定发货日期前一天或前两天,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货款后发货给乙方,运费及保险费由甲方承担。2.4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所交付的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xx7-10个工作日内发货;xx10-15个工作日内发货,xx5-7个工作日内发货。对于特殊情况需加急供货的,由乙方同甲方友好协商,并最终以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准。2.5我公司标配的xx为普通的2节开关,如客户选用特殊xx,价格另计,xx线长标配为5米,如超过标配长度,另加5元/米2.6甲方仅提供标准产品与标准配件(标准之外的配件由乙方自行负责:说明书甲方提供电子版,除xx产品的面帖及外包装有甲方提供外,其余面帖及包装用纸盒都有乙方自行解决)三、运输、保险及费用3.1甲方发货目的地为乙方公司所在地,如有变化由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以订货合同约定收货地址为准,由甲方代乙方安排货物运输。3.2运输方式一般为:快递、铁路。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3.3乙方订货数量在十台以内的(包括十台),运费及保险费有乙方承担。33.4除3.3内容的其他保险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如有特殊情况时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调。四、验货的标准及方法4.1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的质量文件为依据。4.2乙方收到货物并发送到合同相应单位,如果合同相应单位检测验收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合同相应单位通知后算起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此为乙方对甲方货物的验收期。4.3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4.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24小时内给予处理答复,如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五、违约责任甲方将依据市场状况,定期发布最新价格体系与市场政策,乙方需自觉遵守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和市场政策。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甲方价格政策的行为,甲方将予以书面通知并有权暂停供货直至终止本合作协议。六、保密甲乙双方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关系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七、不可抗力7.1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设备造成的损害或软、硬件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7.2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协议,或部分免除本协议的义务。八、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48.1协商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法院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九、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法律,但如与本协议有关的特别事项没有适用的已颁布和可公开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时,应参照一般国际商事惯例。十、协议有效期10.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十二个月。在本协议期届满后,如果任何一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没有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10.2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生效。十一、其他1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本协议附《xx有限公司产品OEM价格表(执行日期2011.07.18至2016.07.18)》一份,甲、乙双方盖章生效。11.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双方的合作是建立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层次上开展的,双方约定互设专职代表全权处理合作事宜,专职代表签字确定的事项合作双方均认可。鉴于此,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已于本协议首页的日期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及时生效。5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税号:日期: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税号:日期:
本文标题:OEM合作协议(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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