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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6页万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承包专用合同(示范文本)项目名称:第二期住宅楼电气、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凤镇逸湖半岛合同编号:YH04G-2Q000建设单位:中山市万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单位:签定日期:2004年月日第2页共16页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人(全称):中山市万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书,本合同书没有约定的,以《专用合同细则条款》为准。《专用合同细则条款》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第二期住宅楼电气、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地点:中山市东凤镇逸湖半岛花园内二.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三.合同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四.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五.工程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为准)六.承包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合同价款总造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八.付款办法:(以招标文件为准)九.其它条款:1、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专用合同细则条款》中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2、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份数:本合同(包含专用合同细则条款)一式五份,发包人三份,承包人二份。十一、合同生效时间:双方约定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订立地点:中山市东凤镇万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E-MAIL:E-MAIL:第3页共16页合同条款目录一.总则1.定义2.合同文件及解释3.语方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通讯联络5.发包人6.工程师7.承包人8.项目经理9.分包10.指定分包11.人员12.发包人风险13.承包人风险14.不可抗力15.保险16.保障17.现场考察18.意外发现19.专利权20.合作21.完全文明和环境保护22.索赔23.争端及争端解决24.合同解除25.合同终止二.工期26.进度计划27.开工28.暂停施工29.工期延长30.加快进度31.竣工日期三.质量32.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体系33.放线34.钻孔与勘探性开挖3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3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37.检查、检验38.隐蔽与剥露39.工程试车40.额外检验41.竣工资料第4页共16页42.竣工验收43.质量保修四.费用44.工程量清单45.工程量的变化46.变更47.对变更的估价48.支付49.竣工结算50.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引起的调整51.误期赔偿费52.合同解除时的支付53.财产五、违约责任54.工期违约55.工程质量违约56.其它违约六、补充条款第5页共16页专用合同细则条款一.总则1.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本工程所订立的合同。2)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对投标文件正式接受的函件。3)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及质量保修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4)标准与规范:是指本合同中所指明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以及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做出或批准的任何修改或补充。5)图纸:指为实施本合同由发包人工程师提供或批准的图纸、计算书及其它类似技术资料。6)工程量清单:是指已经标价并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该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发包人:中山市万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广珠道十号8)承包人:地址:9)分包人:是指承包人报经发包人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发包人批准己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10)监理单位:11)项目经理:指承包人依据投标文件指定的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2)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经发包人审批确认的开工日期起计。13)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审批确认的竣工日期起计。属于政府部门验收的工程,则竣工验收日期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日期为准。14)日(或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15)保修期:是指在合同中指明的保修期限,该期限从工程竣工日期开始计算。16)检验:是指合同规定的检验或工程师指示必须的其它检验,这些检验是通过承包人的自检和工程师的检验,并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前完成。17)竣工验收证书:本工程的竣工验收证书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山市相关部门发出的竣工验收证书。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单项工程竣工后,由发包人或监理接收工程向承包人签发验收证明,该验收证明只是总体工程中的分项验收。18)工程:是指将由承包人实施的全部工作或工程,包括临时工程和任何变更。详见中山市万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19)质量保修书: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人为了实施质量保修工作与发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协议。20)现场:是指由发包人提供的供本工程施工的场所,及在合同中具体指定构成现场一部分的其他场所。21)施工设备:是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仪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它物品,但不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22)材料:是指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23)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本工程一个组成部分的设备,包括机械设备、电力电讯、电子设备以及化学设备等。24)书面形式:是指任何书写、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和传真以及双方同意的任何其它方式。25)变更:是指经发包人批准由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的对工程的任何改变。26)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2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合同文件及解释1、标题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工程承包合同书;2)专用合同细则;第6页共16页3)中标通知书;4)标准与规范;5)图纸;6)招标文件;7)工程量清单;8)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澄清等);9)合同附件;10)资格审查及辅助资料;11)主要设备技术。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除非另有规定,合同语言中的词语均为其通常含义。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负责做出解释。任一方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25条的约定处理。4、如果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了单项工程的竣工,则本合同条款中提到的本工程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也适用于本工程的任何单项工程(但全部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除外)。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1、本合同所使用的语言为汉语。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本合同适用的标准与规范有:(以招标文件为准)4.通讯联络1、除非另有具体规定,合同中无论何处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含批准、证书、同意、决定、通知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中无论何处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3、在发包人工程师、监理发出指令、通知后,承包方如采取拒绝签收、回复时,表明承包方对发包方的承诺发生变化,发包方将有权对该事态的性质进行判决,如事态严重影响发包方利益时发包方将暂定付款,并追究承包方的责任。5.发包人1、发包人于承包人中标后提供施工现场,承包人享有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权力,发包人应在一合理时间给予承包人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权利,但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权利可不被承包人独享。如果发包人因其它情况未能提供给承包人进入和占用现场,发包人应及时解决,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2、发包人应于承包人中标后向承包人提供五套完整的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资料,其中包含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发包人提供的五套竣工图纸。本工程的图纸、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资料转给第三人。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或其他资料数量的,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见附表)。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4、发包人保留其雇员、授权的任何人和相关执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将要实施与本合同有关工作的任何地方的权利。6.工程师1、本工程的发包人工程师是:姓名:联系电话:0760-26326632、本工程的监理公司工程师是:姓名:联系电话:0760-26326633、发包人可以更换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更换监理工程师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4、监理工程师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要得到发包人工程师的批准:1)变更工程(包括工期的变更、设计的变更、施工方案的变更、材料设备的变更等);2)现场工程量的签证;3)任何涉及到增减工程造价的指令;第7页共16页4)调整合同价格。5、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责,并可在认为必要的时候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6、监理工程师代表在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监理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监理工程师有权且应该纠正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错误指令。7、除监理单位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8、工程师的指令、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发出指示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6个工作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9、发包人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7.承包人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和安装,并修补其任何缺陷。如果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次日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的次日做出修改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2、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3、在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之前,承包人负责己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除发包人风险和不可抗力外,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或替换。4、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提交为实施工程拟采用的方法以及所作安排的详细说明。在事先未通知工程师的情况下,不得对此类安排和方法进行重大修改。5、承包人应对所有承包人的设备负责,所有承包人的设备负责,所有承包人的设备一经运至现场,都应视为专门用于该工程的实施。没有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任何主要的承包人的设备移出现场,但用于运送材料、工程设备和雇员的运输工具除外。6、承包人进入工地必须保证工地四邻建筑物的安全,由承包人引起的工地四邻建筑物受到影响由承包人负责。7、承包人必须遵守万力房地产公司的《万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工艺要求》、《逸湖半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8、承包人必须遵守万力房地产公司的所有
本文标题:万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承包专用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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