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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一案一.工程概况二.组织措施1.组织机构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停送电负责人:民事协调员:项目资料员:工作班成员:工程总负责人是整个项目工程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民事协调等;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中的各项具体事宜;技术、质量负责人责检查工程技术工艺、作业质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项目安全员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负责落实工程作业三大措施及作业前各危险点告知工作,并负责工程项目部存续期间的各类安全培训活动;停送电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停、送电的联系工作;物资专责人负责整个工程的物资统筹管理及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事宜;民事协调员负责协调处理工程项目作业过程中的各类民事问题,保证在工程作业过程中无民事纠纷;项目资料员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资料建档、归档工作。2.施工过程中,工程负责人要开实开好“开工会”“收工会”,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三大措施,明确工程工作重点、工作标准和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杜绝违章。3.工程施工中,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到岗到位职责,深入现场了解“三大措施”的执行情况、设备检修及运行现状,以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4.要实行施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工艺标准,认真执行检修作业指导书,严格开工手续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认证手续,施工竣工后要按照设备验收标准实行验收,认真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对由于施工质量而引发的缺陷和故障,将逐级追究人员责任,给予严肃考核。5.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是该项农网工程中安全、质量的总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全面、缺少必要的安全施工作业工器具、违反规程的作业,可拒绝施工,并报安监部。三、技术措施1.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配电线路施工及检修规程、施工图纸施工。2.停电线路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挂、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3.严格工艺标准,保证“停电检修、工程施工”质量。4.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搞好技术指导工作,坚持验收制度,凡检修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整改。5.低压线路与高压线路同杆架设时,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直线杆为1.2m;分支和转角杆为1.0m。同杆架设的低压多回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直线杆为0.6m;分支杆、转角杆为0.3m。6.转角、分支、耐张、终端和跨越杆均应装设拉线,拉线及其铁附件均应热镀锌;拉线固定在横担下不大于0.3m处。拉线与电杆夹角为45°,若受地形限制,不应小于30°;跨越道路(非公路)的水平拉线,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低于5m,拉线柱应向张力反方向倾斜10°~20°。7.沿墙敷设的接户线以及进户线两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6m。8.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有该批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2)有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3)对无质量检验资料的产品,或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问的,均应重新进行抽样,并应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四、安全措施1.根据工作条件,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严格落实“三防十要”反事故技术措施,严防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外物打击事故、倒断杆(线)事故、交通等事故。2.根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制度、工作结束和恢复送电制度,确保在电力线路上工作,组织措施执行到位。3、填写相应的高、低压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的填写、执行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填写工作票和操作票,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人员安全。4、改造、安装、维修低压线路及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执行低压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盲目蛮干。5.任何人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正确使用,禁用不合格用具。6.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严防高处坠落事故。使用梯子的工作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不宜绑接使用。7.严格执行起重与运输规定。起重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分工应明确。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8.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工作前应检查放线、撤线和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严禁采用突然剪导、地线的做法松线。9.在高压配电室、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10.进行配电设备停电作业前,应断开可能送电到待检修设备、配变各侧的所有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11.带电装表接电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短路和电弧灼伤的安全措施。12.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等有关规程执行。
本文标题:电力施工三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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