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滁州东方花园二期项目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根据公司要求,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圆满完成滁州东方花园二期工程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由项目部经理与各级管理人员和参建各工地负责人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制。一、责任范围(一)、项目部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工地的综治维稳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工作的开展。(二)、各部室和工地负责人对综治维稳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三)、项目部经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工对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三、责任内容(一)、认真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和意外事故,努力实现“零伤亡”工程。(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例会、首问责任、安全事故报告等工作制度,规范综治维稳资料台账。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地无违章操作和违规作业。(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调机制,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工地,大事不出项目部。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工地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驻地建设、食堂饮食和消防安全等要害部位,下大力气抓好整治较敏感的各种场所,确保工程平安。(五)、坚持平时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防止工地材料和驻地物品被盗。(六)、加强人员管理,坚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措施,杜绝“黄、赌、毒”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七)、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不得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八)、严格按照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众事件预案操作程序处置各类事件,杜绝群死群伤。(九)、完善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杜绝“假冒伪劣”用品进入工地。(十)、严把特种行业、特种机械操作关,坚持持证上岗。四、考核办法(一)、凡工地每发生一起一般以上(含一般)的安全事故,由上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二)、凡工地每发生一起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安全事故,经调查落实,对所在工地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三)、凡工地发生农民工上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从业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无证上岗等违反责任内容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对所在工地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四)、年内无违反责任内容的行为,并全面实现“平安单位”、“平安工地”工作目标,由项目部在年终考核后奖励部室负责人和工地负责人各1000元。滁州东方花园二期工程项目部2011年4月13日
本文标题: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1269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