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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甘肃省地震局承包人(全称):天水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水街子地震台观测环境优化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天水市麦积区街子地震台。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实验室土建;实验室安装、大门、地面道路工程、围墙、厕所(含内部安装)。详细内容见附件及招标文件等。6.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肆仟壹佰捌拾伍元肆角玖分(小写)¥464,185.49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徐成林。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4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8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甘肃省地震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5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东岗西路450号地址:天水市麦积区陇林路16号邮政编码:730000邮政编码:741020开户银行:农行天水麦积区支行账号:27055001040015481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遵循《通用条款》1.3标准和规范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内容。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等需要提交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见通用条款。1.6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见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甘肃省地震局;8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赵洁。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王念平。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赵洁;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审核办理工程签证,审核工程进度。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与工程施工相关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7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件并装订成册。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通用条款。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徐成林;身份证号:622322199107150811;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甘26216173105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6203222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甘建安B(2018)0558674;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9款。3.3分包3.3.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4.工程质量4.1质量要求4.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4.2隐蔽工程检查4.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人应在场地布置和组织施工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以免造成施工人员其他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等事故,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款。5.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款内支付。106.工期和进度6.1施工组织设计6.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6.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6.3.2开工通知发包人在计划开工日期3天内发出开工通知。6.4测量放线6.4.1发包人已向承包人提供了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6.5工期延误6.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自然条件等。因以上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6.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执行通用条款。6.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6.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执行通用条款;117.材料与设备7.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7.2样品7.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场前需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场,原则上主要工程材料选用知名品牌或优等品。否则造成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7.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8.变更8.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合同价格一次性包死,不进行任何变更9.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9.1合同价格形式9.1.1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9.2预付款9.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一个月内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不再扣回,直接作为工程形象进度款。9.3工程进度款支付9.3.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主体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施工资料等)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包括已付工程进度款及工程预付款)。竣工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3%保修金,保修期内发包人不承担预留保修款的利息。1210.竣工结算10.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1.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1.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1.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1.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1.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11.4保修11.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年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2小时12.违约12.1发包人违约12.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2.1.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2.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13权解除合同。12.2承包人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12.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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