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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马原第二章-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第二章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第一节认识与实践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一)科学的实践观中国古代哲学中,实践被称为“践行”“实行”“行”,这里的行都主要指道德伦理行为。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研究实践,康德也研究实践,前者是专指人的生命活动,后者专指道德实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阐明了实践是感性的、对象性的物质活动,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强调哲学的重要使命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1、实践的含义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两层基本含义:其一,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不是纯主观的思维活动)其二,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它可以把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2、实践的基本结构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1)实践主体人主体客观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客体物质性活动性质实践主题是指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实践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2)实践客体实践客体,是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客观世界≠客体,只有客观世界中被纳入实践活动的对象才能被认为是实践的客体。(3)实践中介: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作为人的肢体延长、感官和大脑延伸、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语言(4)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主体和客体通过中介产生三种关系:①认识关系: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②实践关系: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③价值关系:客体或主体活动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3、实践的三个基本特征(1)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区别于人的纯主观活动;(2)实践具有自觉能动性: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3)时间具有社会历史性: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的来源只有一个,但获得认识的途径有两个:一是亲自实践获得的经验;二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和传递获得间接经验。但不论是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都是实践的产物。注意:认识的来源和途径的区别:认识的来源(唯一来源):实践认识的途径:亲自实践、知识学习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1)人们实践中遇到新问题,产生新要求,推动新的探索和研究(2)实践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认识工具,促进了认识的发展(3)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也促进了认识的发展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最终的目的是去改造世界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1)认识本身不能回答。(2)客观事物自身也不能回答。(3)实践是把主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和纽带,只有时间才能检验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过程就是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联系的桥梁,实践具备将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特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使正确认识得以确认,使错误认识得以修正。二、认识的本质与过程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认识的过程: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深化的过程,既表现为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具体认识过程;又表现为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和无限发展的总过程。(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不同回答1、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应。人的一切知识都是从后天接触实际中得来的(反映了经验的重要性)。没有“生而知之”。2、唯心主义认识论否定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把认识看作是先于物质、先于人的实践经验的东西。“唯心主义先验论”。(二)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不同回答1、旧唯物主义是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它离开了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只看到反映与被反映,没看到改造与被改造。)2、辩证唯物主义继承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合理前提,它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作为整个认识论的基础,同时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能动的反映论。(三)能动反映的基本特点1、反应特性:是对客观事物的“复写”、“摄影”、“摹写”,表明了反映的客观性。2、创造性:认识不是简单的摹写,而是一种在思维中的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一)从实践到认识1、感性认识(生动的直观)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肤)直接感受到的关于食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知觉是人们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形象的反映。表象是人们对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曾经作用于感觉器官的那些客观事物的形象的再现和重组。感性认识的特点:(1)直接性:感性认识与客观对象之间不存在中介,是人们感觉器官对事物的直接感知。(2)具体性:感性认识是以感觉、知觉、表象这样的具体形象的形式,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2、理性认识(抽象的思维)理性认识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头脑的思维活动得到的关于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判断是对事物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思维形式。推理是根据事物之间的联系,由已有判断推出新判断的思维形式。理性认识的特点:(1)间接性:它不是人们在接触事物中直接产生的,而是在感性认识基础上,经过头脑思维才产生的对事物的间接反映。(2)抽象性:它不是具体形象地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而是以概念、判断、推理这样抽象的逻辑思维形式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1)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前提基础(认识有待于深化为理性认识)(2)理性认识依赖于理性认识(认识开始于经验)(3)二者相互渗透、相互统一4、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过渡的两个基本条件(1)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2)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制作加工。5、非理性因素对认识过程的影响非理性因素也是人事主体的自身素质的构成部分。理性因素可以是逻辑化和精确化的因素,包括阐述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的能力。非理性因素是认识主体的意志、情感、知觉、想象、本能等的精神和心理的因素。意志——认识过程的悟性核心认识过程是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协同作用的过程。理性因素即认知结构,包括思维方式、科学知识、价值观念;非理性因素包括情感、意志、欲望、动机、信念、习惯、本能等。方法论:既要反对经验论,又要反对唯理论。各执一端都是错误的。(1)经验论:否定理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只有感性认识才靠得住。(2)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认为只有理性认识才是可靠地,认为理性不依赖于感性认识。(二)从认识到实践1、认识世界的目的是改造世界,此外再无别的目的。2、认识的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三)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规律认识运动是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致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追求真理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实践——认识——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第二节真理与价值一、真理的客观性(一)真理的客观性1、人的认识都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这种反应有正确和错误之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真理→真理的基本属性是客观性与客观对象不符合的认识:谬误真理的含义: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2、真理最基本属性是客观性(1)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内容上是客观的,客观性是真理的根本属性。因为某一认识成为真理的决定性条件,不是采取的形式,而是它能否正确反映对象的本质和规律。(2)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规律,真理的内容不依赖于人和人的主观意识。实践认识实践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第一次飞跃第二次飞跃(3)真理具有客观性,同时,真理的形式又具有主观性。(4)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即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认识是多元的,但真理是一元的。(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1、真理的绝对性:真理的内容表明了主客观统一的确定性和发展的无限性。首先,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其次,人类认识按其本质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2、真理的相对性: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度的。首先,从客观世界整体来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一阶段、某一部分的正确认识,人力已经达到的认识广度是有限的,认识有待扩展。其次,就特定事物而言,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对象一定方面、一定层次和一定程度的正确认识,认识深度有限,认识有待深化。认识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1)从主体来看,受具体实践水平的限制,还受到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思维能力、生理素质等条件限制。(2)从客观来看,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变化性,使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有一个过程。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首先,二者相互依存。每一个正确认识都是在一定范围、程度和条件下的认识,因而是相对的;但在这一定范围、程度和条件下,他又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这是绝对的。其次,二者相互包含。真理的绝对性寓于真理的相对性之中。真理的相对性必然包含并表现着真理的绝对性。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从内容和认识能力上看→确定性、无限性→绝对性反对绝对主义从广度和深度上看→近似性、有条件性→相对性反对相对主义(三)真理与谬误谬误:同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真理与谬误的对立又是相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二、真理的检验标准(一)哲学史上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1、以圣人的意见为标准,如“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2、以自己的观念、意见为标准,如王阳明以“良知”作为“自家标准”。3、以多数人的意见、感觉为标准,如贝克莱所说的“集体的感觉”。4、以概念清楚明白与否为标准,如笛卡尔。5、黑格尔主张以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但是他的实践只是精神性的活动。6、实用主义者以“有用”、“效果”为标准。→存在的共性问题:标准仍然是主观的(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真理的检验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1、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的符合。而实践可以使主观和客观联系沟通起来,进行比较、对照、检验。2、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在实践中实现了预想,那么认识就被证实了,它就是正确的。逻辑证明: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人们对所提出的计划、方案通常都要进行理论论证,以确认其可能性,当论证通过后便可认为这是一套可付诸实施的正确的计划、方案。这就是逻辑证明发挥作用的过程。逻辑证明只是回答前提与结论的关系是否符合逻辑,而不能回答结论是不是符合而客观实际的问题。(三)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唯一性。离开了实践,就再也没有别的标准。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条件性。任何时间都会受到一定具体条件的制约,因而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不可能一次完成,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一)价值及其特征1、价值的含义哲学上的“价值”是饥饿是客观世界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程度的关系范畴,是指具体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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