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2.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管理办法
第1页/共5页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管理办法大学之间的学生交流对大学学术发展及学生成长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本科生校外学习的管理,规范本科生校外学习课程获得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学生参加校外学习活动需遵守《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二)校外学习接收学校或学科(专业)学术声誉、学术地位符合我校要求,接受学校课程符合我校各院系教学计划对学生培养要求。二、项目范围(一)校际层面交流项目、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公室(以下简称:国际处)或教务处备案的院系层面学生交流项目。(二)经院系批准,学生本人联系赴校外参加的学生交流项目,仅限暑期学校或寒假学校。院系可参考国际处发布的合作学校一览,制定本院系校外学生交流项目目录。三、认定要求(一)学生在校外所学课程应与其本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课程相同或相近,由学生所在院系按同类课程认定。(二)学生应根据接受学校课程设置并结合本人培养计划,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表一),经学生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并备案。未经所在院系批准的课程不列入认定范围。(三)学生在接受学校修读课程成绩转为我校成绩时,登记相应成绩和学分数,计入平均绩点。第2页/共5页四、认定程序(一)学生学习期满返校后,向所在院系提出课程学分转换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二)学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表》(表二)交给教学院长审查、签字。(三)院系教学秘书根据教学院长审批意见调整学生培养方案,根据成绩转换对应关系完成成绩转换,并录入学生成绩。成绩转换对应关系见附件一。(四)并将《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校外学习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表》交教务处备案。(五)教务处根据院系意见确认学生课程成绩信息。(六)申请及处理时间。每学期学生申请成绩转换的最后时间是学生修读校外课程后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逾期不予办理。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表一:《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表二:《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表》附件一:本科生校外学习推荐学校参考名单(2014年版)附件二:本科生校外学习成绩转换对应关系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3月第3页/共5页表一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姓名学号学院专业交流学校交流时间交流学校类别□校际合作学校□院际合作学校□其他(请注明)交流类别□短期交流项目□学分互认项目□其他(请注明)申请选修校外课程情况序号所选校外课程名称(中文或英文)学时学分备注拟替代课程代码及名称申请选修校外课程情况说明请简要说明交流项目情况以及该项目与本人所学专业的关系,并介绍所选课程内容。(课程大纲需另附)所在院系所审批意见分管院长签字: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所在院系,一份学生本人保留,用以办理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手续。第4页/共5页表二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表姓名学号学院专业交流学校交流时间交流学校类别□校际合作学校□院际合作学校□其他(请注明)交流类别□短期交流项目□学分互认项目□其他(请注明)拟替代我校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所选校外课程课程代码及名称学分必修或选修成绩名称(中文或英文)学分学时成绩申请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说明所在院系所意见分管院长签字:年月日教务处意见签字: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生所在院系,一份由院系教学秘书交教务处备案,一份学生本人保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份:①校外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②《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申请校外学习课程审批表》。第5页/共5页附件一:本科生校外学习成绩转换对应关系一、采用百分制计分的成绩,按实际分数记录。二、若成绩记载方式为五级分制时,按如下对应关系转换:优秀:95、良好:85、中等:75、及格:65、不及格:55三、若成绩记载方式以“A+”、“A”、“A-”、……“F”方式给出,则根据以下表转换成相应的百分制成绩。成绩等级A+AA-B+BB-C+CC-DF百分制成绩9892878380767370666255四、若成绩记载方式为二级分制时,按如下对应关系转换:合格(P):85、不合格(F):55。
本文标题:2.本科生校外学习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208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