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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九”成果,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X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X教发〔X〕19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保学工作方针,通过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减少学生辍学和非正常流动,稳定生源,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通过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入学率,减少辍学率,确保小学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达率到98.5%以上;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及以上。三、明确职责(一)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等工作;负责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和监控,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重点对跨省异动学生及返乡农民工子女无学籍学生的学籍监管;负责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负责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负责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研究和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二)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县财政局负责加大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落实经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四)县民政局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流浪辍学儿童等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五)县司法局负责按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六)县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七)县委编办负责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师资情况、学校布局调整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对各校的编制在总量内进行动态调整。(八)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九)县文广体新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十)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学校的卫生防疫监督,提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数量及分布情况;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十一)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督促新建小区建设配套的教育设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十二)各镇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救助困难学生。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儿童、少年。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工作,研究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各镇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建立由镇长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控辍保学存在的实际问题。(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三)建立和完善“五长”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县长、镇长、校长、村长(村、居委会主任)、家长负责的“五长”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镇政府、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校长作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送子女入学直接履行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开学前后是动员学生入学和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的有利时机和关键时期,要把动员入学和控辍任务具体落实到镇村干部和教师身上,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一是镇村干部工作线。负责在开学前后期间,做好动员入学、复学工作,对动员无效的,镇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家长(或监护人)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或复学。二是各中小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工作线。负责在学生报到前组织人员家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可能辍学学生的工作。在开学后发现缺勤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安排家访,发现学生辍学一周的学校应书面报告镇政府,并配合镇干部做好动员入学和复学工作。(五)建立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制度。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校要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统计,了解原因和去向,并报当地镇政府、县教育局。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家访或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学生辍学,学校应及时向当地镇政府报告,并配合镇政府、村(居)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镇政府向辍学学生家长发出《劝返入学通知书》,向学生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发出《辍学学生通知书》,要求家长依法督促辍学学生限期返校。(六)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构,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各镇各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三乱”行为,减轻家长经济负担。(七)加强督查提高实效。县政府将利用开学工作检查之际,对各镇各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抽查。县教育局不定期开展督查,并通过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查找各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并及时总结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八)加强考核评估。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校的目标考核体系,素质教育考核体系。各镇中心校要积极与当地镇政府协调,把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于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学校辍学率居高不下的;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解决措施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以及其他无法定理由造成学生辍学的,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本文标题: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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