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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重庆九龙皮件厂是重庆市大渡口区摩托车配件生产的重要企业,已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互助工业园区互助二村内租赁现有库房(建筑面积为1410m2),从事摩托车缸头铝件的喷涂加工。地理位置见图1。该企业于2004年3月以喷涂加工内容补办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了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的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由于重庆九龙皮件厂在喷涂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以二甲苯为主的有毒有害稀料,因此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2文《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和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渡环发[2006]7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补办环境风险评价的补充通知》的要求,该厂应补作该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2006年1月18日,重庆九龙皮件厂正式委托我公司作该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我公司环境评价人员在原生产规模及生产工艺不变的前提下,编制完成了《重庆九龙皮件厂喷涂加工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报告》,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审核。21、总论1.1编制依据1.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4年12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2002年10月13日);(11)国务院国发[2000]38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12)《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12月30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14)《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5—2010年)》;(15)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1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2文《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1.1.2环境评价规范(1)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2)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3(3)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1.3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渡环发[2006]5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补办环境风险评价的通知》;(2)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渡环发[2006]7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补办环境风险评价的补充通知》;(3)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监测站环监字(2005)第018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4)与重庆铭驰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皮件厂)签定的《喷涂加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委托协议书》(2005-1)。1.2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点1.2.1评价等级根据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风险评价等级划分原则,确定评价等级如下: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不论其生产或是储存用量均低于其临界量,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周边无集中式居民住宅区,周边环境相对不敏感,因而确定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1.2.2评价范围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要求,评价等级为二级的风险评价范围为距离源点不低于3公里范围。1.2.3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表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一览表环境敏感点场地北面的变电站场地西面的农户住宅场地西北面农户住宅距离m20403042、项目概况2.1建设内容及生产工艺流程该厂于2003年8月投资30万元,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互助工业园区互助二村内租赁现有库房,年喷涂摩托车缸头铝件产品105万件。重庆九龙皮件厂厂址所在地北面为八桥镇互助工业园区变电站,东面为厂房,南面为互助工业园区道路,西面和西北面有少量的农户住宅楼,是项目关注的环境敏感点,见图2。项目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租用建筑面积:141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1060m2;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50m2。生产厂房内分为打磨清洗区、喷涂区、烘烤区、检验区、成品件区共五区,项目总平面布置与外环境关系,见图3。重庆市九龙皮件厂喷涂加工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摩托车缸头铝件打磨加热清洗脱水喷涂电烘干检验成品入库图4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2.2生产中所用原材料生产中所用的原材料消耗量如下:(1)摩托车缸头铝件:105万件/年;(2)铝粉漆:30吨/年;(3)环氧底漆:2.4吨/年;(4)二甲苯:15吨/年;(5)砂轮:10套/年。2.3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生产厂房内主要有6台喷位机。主要生产设备如下:5(1)喷位机6条;(2)空压机3台;(3)烘柜8台。2.4劳动定员与生产班次职工人数:90人,全部招收当地下岗、待业人员。生产班次为三班,一年按300天计。2.5与项目有关的公用工程设施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地区给水管网提供,本工程日用水量为6.46立方米。排水经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地区园区市政排水管网。2.6项目二甲苯物料平衡及水平衡分析2.6.1项目二甲苯物料平衡分析二甲苯物料平衡示意图如图5。二甲苯(10.627吨/年)进入空气二甲苯稀料(15吨/年)二甲苯(4.373吨/年)进入废水等图5二甲苯稀料物料平衡示意图2.6.2项目水平衡分析用水量平衡如图6。6损耗(0.07)总用水量(6.46)油漆涂装生产线用水污水量(5.87)损耗(0.36)生活用水清洗热水(0.16)损耗图6项目水平衡示意图(单位:立方米/日)2.7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遗留问题2.7.1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二甲苯废气、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及噪声等产生。项目营运期产生生产、生活污水共5.87m3/d,COD:414mg/l,BOD5:166mg/l,SS:250mg/l左右。污废水处理采用物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0m3/d,满足工程要求。由于本工程废水具有较好的可处理性,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近期出水水质要求为COD≤100mg/l、BOD5≤20mg/l、SS≤70mg/l。由于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经达标排放后,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对长江水体无影响。喷房废水,日产生量0.6立方米,主要含少量二甲苯、漆渣等,经过滤—混凝沉淀处理后可循环使用。喷房、烘干炉等各二甲苯产生点,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0.60)(0.67)(3.27)(3.63)(2.16)(2.00)7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7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废渣主要是漆渣和办公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收集的污泥等,办公垃圾年产生量1吨,漆渣年产生量4吨。办公垃圾送往废品回收站;漆渣属危险废物,送市危险废物中心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清理后(大约二年清理一次)将及时运往渣场,因此本工程的废渣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空压机等。由于采取了隔振减震隔音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厂内外操作人员影响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小。采取以上措施后有效控制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2.7.2环境问题遗留重庆九龙皮件厂喷涂加工项目通过了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的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见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监测站环监字(2005)第018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但项目周边环境有零星的农户住宅分布,其间距不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50米)的要求,建议互助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要求尽快实施工业园区内零星住宅的拆迁、安置计划。3、风险识别分析3.1危险性物质重庆市九龙皮件厂喷涂加工项目危险性原料性质见表2,项目生产过程中危险性原料使用情况见表3,项目危险性物料储存情况见表4。表2项目危险性原料的性质一览表物质名称物性燃爆性毒性危险特征外观相对密度饱和蒸汽压闪点℃自燃点℃爆炸极限%V燃爆危险度火灾危险分类毒性分级LD50LC50最高容许浓度mg/m3二甲苯无色液体0.897/3.66(气)1.33kPa175901.1-7.65.91甲低毒类25g/m3435轻度刺激性8表3项目生产过程中危险性原料使用情况一览表类别物质名称日消耗量(t)形态储存/使用设备运输方式储存位置原料二甲苯0.36液体储槽送货到厂车间内表4项目物料储存情况一览表物质名称单罐容积(m3)规格(内径×高m)数量总储存量(t)周转天数储存形式储存位置二甲苯0.201¢0.40×1.0101.805储槽车间内表5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表序号物质名称类别临界量(t)生产场所储存场所1二甲苯有毒物质40100从表2可以看出,二甲苯为有毒物质。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见表5),结合表3、表4情况,本项目在生产场所和储存场所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判定本项目事故危险物质是二甲苯。3.2危险源本项目的生产厂房即为危险源。4、最大可信事故及类型4.1单元设备事故统计分析与项目单元设备相关的设备事故统计分析见表5。根据1949—1982年化学工业事故统计,死亡人数占较大比例的前三位事故依次是火灾、爆炸(20.3%)、中毒窒息(11.99%)及高处坠落(11.03%),表明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有比较严重的后果。9表6相关单元设备事故统计分析一览表设备类型事故类型重大事故次数统计范围主要事故原因储槽泄漏、爆炸1521949—1982违章作业、操作失误管道泄漏、爆炸331949—1982材料缺陷、腐蚀4.2事件树(ETA)分析对项目运行中潜在事故的事件树(ETA)分析,见图7。图7项目运行中潜在事故的事件树示意图事件树分析表明,槽、管道、阀门等设备物料泄漏,可能引发燃爆危害事故或扩散污染事故。4.3最大可信事故及类型根据上述分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及类型设定为:(1)形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二甲苯污染);(2)被点燃,喷射燃烧,向外界辐射热量;(3)蒸气云爆炸。5、突发性大气环境污染预测5.1源强泄漏源强的估计,采用石剑荣等用分子运动论方法提出的闪蒸爆炸源强仪表显示泄漏,立即关闭有关阀门未造成事故槽、阀门、管道仪表故障,值班人发现,关闭有关阀门泄漏未造成事故遇明火燃、爆事故值班人未发现或阀门损坏撞击爆裂自然扩散泄漏污染10估算三阶段模式[1]。(1)初期饱和气体全部经泄漏破裂口,进入大气环境(按无组织排放量计)泄漏量M1=3.60kg(2)泄漏初期遇火花,发生爆炸,两相闪蒸强烈沸腾过程,进一步引发大面积泄漏泄漏量M2=83.532kg,持续时间t=0.012s(3)残液继续外泄过程(未采取抢救措施情况)泄漏量M3=92.868kg,持续时间t=23217s=6.449h本工程突发性大气污染源强见表7。表7突发性大气污染源强统计一览表事故排污点污染物事故持续排污时间排放源特征名称事故排放量储槽二甲苯8g/s387min面源5.2大气预测模式本评价直接引用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烟团模式。5.3预测结果及评价采用烟团模式计算。预测结果见表8。表8项目二甲苯事故排放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值一览表环境保护对象北面的变电站西面的农户住宅西北面农户住宅影响值(mg/m3)69.88619.66533.883按TJ7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二甲苯的最高容许浓度(0.3mg/m3)衡量,本项目二甲
本文标题:环境风险(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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