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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法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唐青阳前言——从中国加入WTO说起中国入世历程1986年中国要求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1987年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成立,并举行首次会议。1989年中国工作组完成对外贸易制度评估。1991年中国恢复关贸谈判答疑阶段结束。1992年中美达成《中美关于市场准入谅解备忘录》。1994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在摩洛哥结束,中国就市场准入和议定书与缔约方谈判。中国入世历程1995年WTO正式成立,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WTO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恢复关贸谈判转为加入WTO的谈判。1996年中国加入WTO的非正式多边磋商在日内瓦举行。1997年WTO中国工作组就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关于非歧视原则和司法审议两项主要条款达成协议。1998年江泽民就入世三原则提出:第一,世界贸易组织既然是一个国际组织,没有中国这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参加是不完整的。第二,中国只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参加。第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其权利和义务一定要平衡。中国入世历程1999年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达成一揽子协议。2000年中国与欧盟达成有关中国加入WTO的双边协议。中国入世工作重点发生转变,从双边谈判转入多边谈判。2001年WTO中国工作组完成中国入世多边法律文件,实质性工作全部结束。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中国入世签字仪式WTO形象1997年10月9日,世贸组织启用新的标识。该标识由六道向上弯曲的弧线组成,上三道和下三道分别为红、蓝、绿三种颜色。标识意味着充满活力的世贸组织在持久和有序地扩大世界贸易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六道弧线组成的球形表示世贸组织是不同成员组成的国际机构。标识久看有动感,象征世贸组织充满活力。标识的设计者是新加坡的杨淑女士,她的设计采用了中国传统书法的笔势,六道弧线带有毛笔书法起笔和收笔的韵味。第一章WTO概述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英文的缩写WTO,中文简称世贸组织。它是当今世界上全面调整、规范国际贸易规则与贸易关系的全球性多边经济贸易组织。它成立于1994年4月15日,1995年1月1日正式运行,其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andTrade,缩写为GATT)。WTO目前拥有150个成员,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共同构成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第一节从GATT到WTOITO—GATT—MTO——WTOInternationalTradeOrganization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MultilateralTradeOrganizationWorldTradeOrganization第一节从GATT到WTO一、GATT的产生1947年4月至8月,23个国家参加了在日内瓦举行的世界贸易和就业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谈判草拟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参加国将拟议中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的一些有关贸易政策的条款摘出,连同各国已达成的关税减让协议一起汇成一个单一的协定,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简称GATT)。1947年11月至1948年3月,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在古巴哈瓦那举行,审议并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宪章)。为在《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生效之前对各国的关税与贸易保护措施有所约束,美、英、中、法等23国达成了协议,决定临时适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于194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一直到1994年12月31日结束,共存在了47年。二、GATT的发展在GATT运行的47年间,其主要活动是组织缔约方进行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第一轮谈判:1947年4月至10月在日内瓦举行。第二轮谈判: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的安纳西举行。第三轮谈判: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在英国的托奎举行。第四轮谈判: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内瓦举行。二、GATT的发展第五轮谈判: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又称“狄龙回合”(发动本轮谈判者为美国副国务卿道格拉斯·狄龙)。第六轮谈判: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又称“肯尼迪回合”(本轮谈判由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提议召开)。第七轮谈判: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在东京及日内瓦举行,又称“东京回合”。第八轮谈判:1986年9月在乌拉圭召开,故称“乌拉圭回合”。美国第35任总统肯尼迪(1917-1963)“不要问国家为你们做些什么,而是要问你们为国家做些什么”——约翰•肯尼迪消费者权利的首倡者——肯尼迪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WTO的产生GATT存在以下局限:它不是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仅是一个政府间的行政协议,缺乏权威性;仅管辖货物贸易,不能适应国际服务贸易及投资的迅速发展,尤其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需要;争端解决机制在作出决策时要求所有缔约方“完全协商一致”作出决策,很难公正、客观作出裁决;各缔约方在援引例外条款时的“越轨行为”难以很好加以约束。三、WTO的产生1990年初,当时任欧共体轮值主席国的意大利首先提出了建立一个多边贸易组织(MTO)的倡议。瑞士与美国也分别于1990年5月17日和10月18日,分别向关贸总协定体制职能谈判小组正式提出建立一个新的多边贸易组织的提案。1990年12月在乌拉圭回合布鲁塞尔部长会议上作出正式决定。三、WTO的产生1991年12月形成了一份“关于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定草案”。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回合结束时根据美国的建议将“多边贸易组织”(MTO)更名为“世界贸易组织”(WTO)。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首都马拉喀什的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也称马拉喀什协定),标志WTO正式建立并开始运行。WTO与GATT在1995年共同运行一年后,于1995年1月1日代替GATT正式生效运行,完全担当起全球经济贸易组织的角色四、WTO与GATT的主要区别1.WTO是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永久性组织。WTO是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正式批准生效成立的国际组织。而GATT则仅是“临时适用”的协定,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2.WTO管辖范围广泛。GATT仅管辖货物贸易,并且在实施中农产品贸易和纺织品、服装贸易先后又脱离其管辖,所以,GATT管辖的仅是部分货物贸易。WTO将货物、服务、知识产权贸易融为一体,置于其管辖范围之内。四、WTO与GATT的主要区别3.WTO成员承担义务的统一性。WTO成员不分大小,对其所管辖的多边协议一律必须遵守。但GATT的许多协议,则是以守则的方式加以实施的,缔约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4.WTO争端解决机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权威性。与GATT相比,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在法律形式上更具权威性。而有人戏称“GATT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只没有牙齿的老虎”。第二节WTO的组织结构一、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由WTO全体成员方代表组成,是WTO的最高决策机构。部长级会议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会议。目前它已召开过6次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具有的权力主要有:(1)立法权。从法律角度讲,只有部长级会议才有权对其协定、协议作出修改和权威性解释。(2)准司法权。对其成员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或其贸易政策是否与WTO相一致等问题作出裁决。(3)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4)批准非WTO成员国所提出的取得WTO观察员资格的请求。WTO六次部长级会议第一次部长级会议:1996年12月9日至13日在新加坡召开会议主要审议了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的工作及上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即“乌拉圭回合”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决定成立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政策、政府采购透明度三个工作组,同时将贸易便利化纳入了货物理事会的职责范围。会议最后通过了《新加坡部长宣言》。WTO六次部长级会议第二次部长级会议:1998年5月18日至20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已达成的贸易协议的执行情况、既定日程和未来谈判日程等问题以及第三次部长级会议举行的时间和地点。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第三次部长级会议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做准备。并通过了关于电子商贸的宣言。WTO六次部长级会议第三次部长级会议: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美国西雅图市召开会议原本希望就展开新一轮谈判以继续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达成协议,但因成员意见分歧和阻挠会议的示威造成混乱而暂停,未有达成任何协议,最终以失败告终。西雅图部长级会议警察与示威人群对峙警察向示威人群发射催泪弹WTO六次部长级会议第四次部长级会议:2001年11月9日至14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会议启动了被称为“多哈发展议程”即所谓“多哈回合”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会议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批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会议通过《部长宣言》等三个文件WTO六次部长级会议第五次部长级会议:2003年9月10日至14日在墨西哥坎昆举行来自世贸组织一百四十六个成员的近五千名代表以及非政府组织代表出席了是次会议。会议对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进行了中期评估,发表了《部长会议声明》。会议原本计划就主要谈判范畴确立谈判形式框架和展开新议题谈判,藉此开展第二阶段的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不过,这次会议最后未能达成共识。这是世贸组织成立八年来无果而终的第二次部长级会议。WTO第五次部长级会议8名非政府组织成员头戴象征8个工业发达国家首脑的面具,在墨西哥坎昆海滩举行“会餐”的讽刺活动,以反对富国不公平的农产品贸易政策。WTO六次部长级会议第六次部长级会议:2005年13日至18日在香港举行来自世贸149个成员的5800多名代表和2000多名非政府组织代表参加了为期6天的会议。议题包括削减农业补贴和农产品关税,降低工业产品关税、开放服务业和改进贸易规则等问题。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产品提供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发达成员2006年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2013年年底前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决心在2006年全面完成多哈谈判。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第二节WTO的组织结构二、总理事会总理事会由全体成员方代表组成,在必要时开会。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行使部长会议的各项职能。总理事会下设三个分理事会: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三个理事会在总理事会指导下工作,货物贸易理事会负责附件1中的多边货物贸易协定的运作;服务贸易理事会负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运作;知识产权理事会负责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运作。第二节WTO的组织结构三、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设立下设专门委员会,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现已设立了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和行政管理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第二节WTO的组织结构四、总干事及秘书处WTO规定设立一个由总干事领导的秘书处。总干事由部长会议任命,并确定其权力、责任、任职条件和任期。总干事为实际上的最高长官。WTO第一任总干事由意大利前贸易部长鲁罗杰担任。第二任总干事前半期为前新西兰总理穆尔,后半期为泰国前总理素帕猜。现任总干事为前欧盟贸易专员拉米。秘书处职员由总干事任命,并根据部长会议通过的规则确定他们的责任和任职条件。总干事及秘书处的职员是国际官员,在履行职责方面,不接受世界贸易组织以外的
本文标题:世界贸易组织法(前言、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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