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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华润置地山东大区智能化设计标准
1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1.总则1.1编制说明为规范大区住宅项目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运营,大区物业部组织编制了“智能化系统标准”系列。“智能化系统标准”系列包括:“配置标准”、“设计标准”、“部品标准”、“施工验收标准”、“运营标准”等。本文为该标准系列中的第二篇:“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适用范围:新建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区总体规划、智能化系统方案制定、智能化系统初步设计、智能化系统施工图设计等。本标准修订、解释权归华润置地山东大区物业管理部。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条目(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自动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311-200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98-200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GB50174-2008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CJ/T174-2003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1.3总体结构“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主要由安全防范系统、信息通讯网络系统、物业管理与监控系统和基础设施与技术等四部分组成,见图4.1。对讲周界防越及报警联动设备监控闭路电视监控门禁管理安全防范系统信息通讯网络系统物业管理与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电子巡更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物业管理室内安防电话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公共信息显示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基础设施与技术:电源与接地、中控室机房、通用布线图4.1标准体系结构31.4一般规定1.4.1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居住区较高的安全性、舒适的生活环境、快捷的信息通信、完善的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需求。1.4.2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应综合考虑项目投资额度的可控性、设备选型的灵活性、工程施工的可行性、系统运营维护的便利性和物业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的需求。1.4.3居住区智能化系统设计应参照本标准条款的要求,其最低配置不得低于“基本配置”的要求,同时应具有一定的升级和扩展能力,并预留有相应的接口。一般项目原则上均采用各子系统独立运行的组合式智能化系统构造方式,不提倡联网集成管理的方式。1.4.4对智能化系统有“功能配置完善、信息集成程度高”等要求的新建项目,在“提升配置”中选项组合时,需要对各子系统配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等做出全方位的评估和论证。1.4.5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除了满足国家标准与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标准基本配置的强制性要求外,还应满足建筑、结构以及与智能化专业存在设计关联的其它专业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特别需要注意符合项目当地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特殊条款要求。1.4.6居住区智能化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及线路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其中安防子系统等重要的监控设备应要求产品通过国家CCC认证。41.5设计流程1.5.1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与居住区建设应同步进行,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应由设计院总体负责,智能化专业应参与居住区前期规划工作的全过程,智能化系统的规划与总体规划方案协调统一。1.5.2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规划和设计的协调工作由设计部主持,物业、工程及成本核算人员配合完成。1.5.3成果要求:智能化系统设计各阶段成果应满足下表要求智能化设计阶段成果要求设计任务书项目说明、智能化工程总体要求(应满足“配置标准”要求)、智能化子系统设计范围、设备要求、成本要求等规划方案智能化系统总体规划说明、智能化系统总体投资概算初步设计智能化系统初步设计图纸(封面、目录、图例、设计总说明、设备材料清单、室内外管槽主干图,各系统所属系统图、各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等)、智能化系统初步设计预算。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成果通过实施方案汇报,地产公司认可系统设计及成本预算。施工图除初步设计图纸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系统的设备/点位布置图和管线槽敷设图,各控制室装饰图、配电图、接地图等施工图深化由智能化总包单位完成,包含全部施工安装图纸,满足现场施工要求。1.5.4与智能化系统有关的安防监控中心、信息通信网络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电信交接间、有线电视交接间、广播室、保安值班室等机房的位置和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应在规划环节确定下来。1.5.5应将智能化系统布线管网纳入居住区综合管网设计中,并符合居住区总平5面规划的要求和房屋结构对预埋管路的要求,并在规划环节中确定下来。2.术语居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组团:居住区内的划分方式,是指被居住区内道路分割、由多栋建筑组成的开放式或封闭式布局,一般具备统一的出入口通道,是居住区的次级管理区域。单元:以共用楼梯或电梯为核心布置的多套住房的组合空间称为单元。户内:即住户入户门内部的私有空间。智能化居住区:指将信息通信、计算机和自动控制等技术运用于居住区,通过有效的信息传输网络、各系统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应用,向住户提供先进的安全防范、信息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功能,以期为居住者创造安全、舒适、便捷、高效的生活空间。智能化系统:具有智能特点的信息系统,由安全防范系统、信息通讯网络系统、物业管理与监控系统和基础设施与技术等组成。智能化子系统:各智能化系统下完成某类特定功能的独立系统,如对讲系统为安全防范系统的子系统,电源与接地系统为基础设施与技术的子系统等。功能配置:智能化子系统所应具备的特定功能,按要求等级划分为基本配置和提升配置。6基本配置:强制性标准,适用于任何项目的智能化系统,是智能化居住区应满足的最基本功能和最低配置要求。提升配置:建议性、可供选择的标准,适用于对智能化系统要求较高的项目,是智能化住宅小区可进一步拓展的功能,由一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配。点位设置:各智能化子系统设置的信息点/监控点名称、数量和安装位置。3.安全防范系统3.1对讲子系统3.1.1功能配置:分类配置要求主要功能对讲基本配置1)应设置联网型语音对讲系统,具有双向对讲功能提升配置2)非可视对讲系统预留可视对讲的功能3)设置联网型黑白可视对讲系统,具有单向可视、双向对讲功能,门口机具有夜视功能4)设置联网型彩色可视对讲系统,具有单向可视、双向对讲功能,门口机具有夜视功能呼叫基本配置5)应具有访客与楼内住户、楼内住户与监控中心、访客与监控中心双向呼叫功能提升配置6)具有各出入口通道的门口机可呼叫监控中心和住户、双向对讲功能7)具有各出入口通道的门口机可相互呼叫及双向对讲功能8)具有访客/住户呼叫监控中心,与监控中心单向可视,双向对讲功能9)具有住户可与小区任一住户分机对讲功能开门基本配置10)住户可遥控设置对讲门口机的出入通道门开启提升配置11)出入通道门口机可设置公共密码及一住户一密码开启出入通道门712)出入通道门门口机可使用小区IC卡刷卡开启出入通道门电源基本配置13)应设有后备电源,电源容量按市政停电后可靠供电2~3小时设置提升配置14)设有后备电源,电源容量按市政停电后可靠供电6~8小时设置15)设有后备电源,电源容量按市政停电后可靠供电12~24小时设置辅助功能提升配置16)住户室内分机可接收小区发布的公共信息17)住户外出未接听时,访客可设置留言信息18)住户外出时,可设置留言信息19)门口机可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信息显示终端20)室内分机具有多种振铃音区分呼叫来源21)室内分机具有免挂机功能,可监视单元门口情况3.1.2点位设置:设备布点设备名称数量安装位置封闭管理区域人行通道主入口(住区、组团)门口机1个/主入口主入口门外侧。墙装,距离入户门边框300mm,安装高度1450mm(图3.1.1,下同);或配独立底座,安装高度1000mm(见图3.1.2,下同)从地下停车场进入封闭管理区域的人行通道入口(组团、单元)门口机1个/通道入口地下车库进入封闭管理区域通道门外侧。墙装,安装高度1450mm;或配独立底座,安装高度1000mm单元入口门口机1个/单元入口单元门外侧。门上安装、墙装,安装高度1450mm(图3.1.3);或配独立底座,安装高度1000mm住户室内室内分机1个/户室内墙装(明装或暗装),距离入户门边框300mm,安装8高度1450mm(图3.1.4)3.1.3与建筑设计结合:设备布点需考虑内容门口机门上安装时,需结合门的开启方向,一般宜设置在门的固定扇上门旁墙装时,需结合门的开启方向,一般宜设在门的开启方向对侧门口机露天安装时,需为门口机配备遮雨蓬室内机室内机安装位置宜考虑室内装修,避免室内装修时移机室内机暗装时,安装位置宜避开结构柱及承重墙3.1.4设备安装图示:建筑墙面门口机门轴地面层天花层图3.1.1门口机墙装图示9底座地面层建筑墙面门口机图3.1.2门口机配独立底座安装图示门口机地面层建筑墙面10图3.1.3门口机门上装图示天花层地面层门轴室内分机建筑墙面入户门室内侧图3.1.4室内分机安装图示3.2周界防越及报警联动子系统3.2.1功能配置:分类配置要求主要功能防越监控基本配置1)居住区周界及封闭组团周界应安装主动红外对射探测器及周界照明设施。提升配置2)居住区周界安装电动式振动探测器3)居住区周界安装电动式振动电缆探测器4)居住区周界安装重力探测器报警联动基本配置5)当发生非法闯入时,实时向监控中心报警,显示报警路段和报警时间6)每对主动红外对射探测器应能独立将报警信息传回监控中心,同时启动相关连锁摄像机、录像机117)系统具有防破坏功能,当探测器或前端设备被拆除或线路被切断时,发出报警信号8)设置与探测器联动的声光等警告信号发生装置,警告非法侵入者提升配置9)当采用其它非主动红外探测器时,报警信号可独立传回监控中心,同时启动相关连锁摄像机、录像机信息基本配置10)系统自动保存报警信息提升配置11)采用电子地图指示报警区域12)监控中心可设置电子沙盘指示报警区域3.2.2点位设置表:设备布点设备名称数量安装位置居住区周界围栏红外对射探测器根据现场地形及围栏走向,每20、30、40、50、60米设置1对围栏上方支架安装,高出围栏200mm封闭式组团围栏红外对射探测器根据组团围栏走向,每20、30、40、60米设置1对围栏上方支架安装,高出围栏200mm低层住宅周界红外对射探测器根据住宅围栏走向,每10、20、30米设置1对围栏上方支架安装,高出围栏200mm射灯与探测器配套围栏上方支架安装,高出围栏300mm3.2.3与景观设计结合:设备布点需考虑内容主动红外探测器监控区域围栏设置需考虑主动红外探测器特点,尽量减少围栏在高度上的高低起伏;尽量保证围栏在水平走向上平直,减少围栏拐弯主动红外探测器一般安装在围栏上,景观设计时应尽量减少在围栏2m内种植,景观树木宜低于围栏高度,避免红外探测器的红外光路被阻断引起误报电动式振动探测器安装位置应远离振动源(如室外树木、栏网桩柱等),室外一般应与振动源保持2m以上距离123.2.4设备安装图示:墙柱墙柱护栏护栏地面层红外探测器红外探测器景观树木低于此高度图3.2.1主动红外探测器安装示意图3.3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3.3.1功能配置:分类配置要求主要功能视频监控基本配置1)应在居住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收费停车场、设置周界防越装置的区域、电梯轿厢内等位置安装监控用黑白摄像机提升配置2)在组团入口、单元电梯前室、重要机房、出屋面平台消防通道门、消防通道通园区门、消防控制中心内等位置安装监控用黑白摄像机3)可根据监控安全需求,在其它区域安装监控摄像机3)在夜间光线微弱的摄像机位置安装射灯或红外灯,由周界联动报警信号触发开启,保证夜间可清晰录像4)有特殊需求
本文标题:华润置地山东大区智能化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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