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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纪律课程框架绪论党的组织系统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绪论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人大、政府和民族自治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办事机构:侨办、法制办等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社、中科院等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邮政局等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王胜俊曹建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的含义政党是指集中代表一个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利益并以夺取、行使和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为目标的政治组织。1、政党有鲜明的阶级性;2、政党有特定的政治纲领:明确规定它的政治目标和实现政治目标的途径和手段;政治目标则是夺取政权和维护政权,这是政党和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和社团的根本标志;3、政党有自己的组织和纪律。现代政党一般都有自己从中央到基层的组织系统,通过各级组织把党员聚集起来,以实现党的奋斗目标。4、领袖。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民进)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政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政协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参加单位中包括中国共产党、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8个主要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其他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真正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国以来历届政协主席第一部分党的组织系统一、党的组织系统1、党的中央组织党的中央组织机构体系2、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党的地委3、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组织的关系中央组织结构图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全党的最高领导权力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职权: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党中央)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总书记、书记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总书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中央纪委和中央军委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直属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央直属机构中央外事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社《求是》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直属机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中央警卫局党的基层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组党工委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直接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省辖市国家机关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州、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党工委党委派出机构两类特殊的党组织地委: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全国党的基层组织情况截至2009年底,全国党员总数为7799.5万名,2009年全国发展党员297.1万名。全国共有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3226个,其中省(区、市)党委31个,市(地、州)党委400个,县(市、区)党委2795个。全国6629个城市街道建立了党组织,34224个乡镇建立了党组织,8万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党组织,59.8万个建制村建立了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9项)1、宣传和执行任务2、组织党员学习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4、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5、密切联系群众6、发现、培养、推荐优秀人才7、培养积极分子8、监督腐败9、教育党员和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第二部分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含义由来内容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由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室后对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原则作过许多论述,奠定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1905年列宁主持召开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会议,通过的《党的改组》决议中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不可争议的”。1906年4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将“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第一次载入党的章程。1920年7月,列宁在《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中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从此民主集中制被载入共产国际章程。中国共产党从一建立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根本组织原则。1927年6月,党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党章决案》地十二条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内容(六项基本原则规定)(1)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2)选举原则。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内容(3)报告制。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上下级关系)内容(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6)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第三部分党的纪律党的纪律(一)党的纪律的作用(二)党的纪律的内容(三)党的纪律的特点(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纪律的作用(1)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的重要保证;(2)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执政能力的武器;(3)纯洁党的队伍、维护党组织团结一致的重要保证;(4)巩固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5)顺利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保证。(二)党的纪律内容(1)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党的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3)党的群众纪律(处理党群关系的纪律)(4)党的经济纪律(遵守经济工作政策与制度)(5)党的宣传纪律(宣传工作原则和要求)(6)党的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机密)(7)党的人事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8)党的外事纪律(涉外人员遵守的行为准则)(二)党的纪律的内容《党章》中规定的党的纪律处分有:(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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