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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接收-登记-发放及处理规程1、目的:规范化验室检品的接收、登记、发放以及处理工作。2、范围:适用于化验室接收的所有检验样品。包括原辅料、中药材、中药浸膏、中间控制样品、验证样品、稳定性试验样品、成品、内包装材料等。3、责任人:QC主管、QC化验员。4、规程:4.1检品的接收与传递QC化验员凭请验单对原辅料、中药材、中药浸膏、半成品、验证、成品、稳定性试验样品、内包材等样品进行取样并传递至化验室。4.2检品的登记由取样人员检查、核对检品和请验单,交给质量保证部登记后再在化验室检品台帐中作好记录,填写检品取样日期、编号、检品名称、批号、数量等内容。检品编号方法:4.2.1成品:直接由7位数字组成(如,1110003),即1110003↓↓↓2位数的年号2位数的月份3位数的流水号,表示10月份的第三批样品4.2.2原辅料:检品编号由8数字组成(如,11Y10003)11Y10003↓↓↓↓2位数的年号“原”的开头字母表示是原辅料2位数的月份3位数的流水号,表示10月份的第三批样品4.2.3内包材料:检品编号由8数字组成(如,11B0003),中间加上“包”的开头字母;4.2.4退货:检品编号由8数字组成(如,11T0003),中间加上“退”的开头字母;4.2.5中药材(浸膏):检品编号由8数字组成(如,11Z0003),中间加上“中”的开头字母;4.2.6半成品:检品编号由8数字组成(如,11M0003),中间加上M表示是半成品;半成品的品名在品种后面加上“半成品”与成品的品名区分。4.3检品的分发检品按上述要求登记后,由取样人员按照检品的检测方法等信息发放给指定的组,主要依据是检品为原辅料、中药材、中药浸膏、内包材等发放给原料组,理化分析的发放给理化组,仪器分析的发放给仪器组,有微生物检测的发放给菌检组。如一份样品同时涉及多组的,4.4检品的使用和管理检品在发放至各组后,由各组检验人员根据检验需要取用一定量的检品,每次取用后及时拧紧瓶盖或扎紧取样袋,以便下次取用。4.5当所有检验已经完成且结果准备用于放行时,将此检品的留样按贮存条件保存于指定位置作为留样。4.6检品的处理根据下列期限处理化验室检验剩余的检品:4.6.1原辅料、中药材、中药浸膏、中间控制产品、成品、稳定性试验等检品,在所有的化验室检验完成后,保存至少3个月。4.6.2验证检品,在验证报告批准后,保存至少3个月。4.6.3对于非常规的检品,与检品的送样者一起确认保存期限。4.6.4用户投诉检品不得处理,应返回给最初的请验者。
本文标题:样品接收-发放-贮存-处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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