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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物资验收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物资验收管理,规范物资验收工作,明确验收职责,特制订验收管理制度。1.提货人员根据提货单及时进行提货,造成延误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物资到货后,要及时通知保管组织验收入库,避免库外过夜存放;特殊情况,如下班后物资到货,提货人员要向门卫或值班人员交待库外存放需注意的问题,并做好防雨、防风等安全工作。3.物资到库未验收之前,验收员和保管员要按待验收物资保管,做好到货记录。4.物资入库验收,要依据合同或采购单的要求进行验收,做好“四验”:即验品种、验规格型号、验数量、验质量。大批量(整车)物资可采取抽验方法,但数量不得低于20%,其余物资要全验。5.所有购入的物资,必须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一般物资由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验收;特殊物资如剧毒药品、危险品、爆炸品及技术性较强精度较高的设备、仪器、备品、配件等物资,以及厂部要求三级验收的物资,均要请有关部门共同验收;非标加工件要仔细对照图纸进行测量,按照图纸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酸、碱、油及大宗化学药品由化学部负责检验其质量,并出具“分析检验报告”,且对分析结果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需检查三证一报告:《特种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检验报告。6.各类验收资料(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使用说明书及三级验收单等)必须存档,由验收人员自行保管,以便今后查询。7.经检验合格的物资,验收人员在接到计划员传递的验收合格的发票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经由库工确认后,传递至财务。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验收台帐进行记录,不准办理入库手续,应及时通过计划通知供货单位,重新供货或退货。检验合格的产品,验收员要根据发票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办理入库手续。8.遇生产急需物资送交生产现场,验收人员要积极配合,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采样、检验,以确保生产正常使用,事后将验收台帐补齐。9.验收人员要经常检查、校正度量衡器,保证验收器具精度准确和正常使用。10.验收人员对由于自身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损失、延误负责。
本文标题: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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