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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年事已高,由于职业的特点,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与一群挺有意思也多少有点儿独特的人们有了不同寻常的交往;而这些人的事,就我所知,尚不见经传———我说的是法律抄写员或称文书。通过工作上的联系和私人间的交往,我结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他们的故事,要是我高兴,可以道出许许多多、形形色色,好心的绅士们听了保不准会笑,善感的雅人们听了说不定会哭。但是我且撇开其他文书的生平事迹不表,单来叙几段巴图比的往事。他是我眼所见到、耳所听过的最怪的一名文书。对于其他的文书,我或可写出他们完整的一生,而对于巴图比,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认为没有这样的资料存在可以使人写出一部良好的、完整的巴图比传。这是文学的一大无可补救的损失。巴图比恰属于那样一种人,关于他们,除了最原始的资料外,其他一切都似云山雾罩,而巴图比的原始资料又少得可怜。我诧异的双眼所见到的便是我对他的全部了解。当然还有一份含混不清的报告,下文中会提到。在介绍巴图比文书———他就是以这样的身份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之前,最好还是先提一下我自己、我的雇员、我的行当、我的事务所以及总体环境,因为这对于充分理解即将出现的中心人物至关重要。首先,我这个人,打年轻时候起,就有一种很深的信念,那就是生活越平淡越好。所以,尽管我所从事的职业是活泼紧张的,有时甚至是动荡不安的,但是我从来不曾让这些侵扰我的安宁。我属于那种没有多少上进心的律师,从来不在陪审团面前高谈阔论,也不以任何方式招徕公众的掌声,而是安适地隐逸于淡泊宁静之中,稳妥地与富人们打交道,处理他们的债券、抵押借款、地契之类的事情。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是一个极为可靠的人。已故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先生,一个很少有诗意狂热的人,毫不犹豫地宣称我的第一大优点是谨慎,接下来便是有条理。我说这些并不是图慕虚荣而是想回顾一个事实:我没有被阿斯特先生解过职。我承认,我喜欢重复阿斯特先生的名字,因为其声音中含着一种圆润与饱满,响亮如敲在金锭上。坦白地再加一句,阿斯特先生对我有好感,我是知道的。就在下面这一小段历史开始前的某个时间,我在事业上有了较大进展。衡平法院一位法官的老牌事务所———现如今在纽约州已看不到———交到了我手里。所里的工作人员不算很勤奋,但是和气得很,也因此生财。我很少发脾气,更少因别人的错误或暴行而大发雷霆,这样做是危险的。但是请允许我在这里鲁莽一次,说说我的一个看法。我觉得新宪法忽然武断地取消衡平法院法官的事务所是一种不成熟之举;我本指望一辈子就靠它了,不想只享用了短短几年。不过,这只是顺便说说而已。我的办公室在华尔街×号,楼上。一端正对着一个大天井的白色内壁。这堵墙从上至下贯穿整座大楼。也许有人会觉得这种景象太乏味,缺少风景画家所谓的“生机”。那么,办公室另一端的景致往少里说也与此形成一种对比。在那边,推窗只见一堵高高的砖墙,无遮无掩。由于年深日久且整天见不着阳光,墙黑乎乎的,其潜在之美无需望远镜就能看清。但是,为了一切近视眼的方便,墙修得距我的窗格子仅有十步之遥。由于周围的大楼都很高,我的办公室又在二层楼上,这堵墙与我办公室之间的间隙便极像一个方形大水池。就在巴图比到来之前的那段日子里,我雇了两名抄写员,还有一个看起来挺有出息的打杂伙计。第一个唤作“火鸡”,第二个称为“钳子”,第三个叫作“姜汁饼干”。这些看似名字,但在姓名地址录里可不常见到这样的东西。其实,这些都是绰号,是我的三个雇员相互给对方起的。据说,这些名称正合他们各自的容貌与性格。“火鸡”长得又矮又胖,是个英国人,年龄和我差不多———也就是说,六十岁左右。早晨起来,他面色细腻红润,但是正午十二点(他吃午餐的时间)以后,他的脸便像圣诞节加满了煤的炉膛那样灼烧起来,而且一直烧下去(但似乎逐渐减弱)直到下午六点钟左右;六点以后我就再也见不着这张脸的主了。他脸上的红色仿佛随着太阳一同升起并于正午达到最高峰,然后随着太阳一同下落,第二天重新升起,高涨,衰落,也如太阳一般准确无误,光彩永不消失。我一生中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巧合,其中最奇的一件便是当“火鸡”的脸色达到最红润、光彩最照人的时候———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发觉他的干活能力开始受到侵扰。并不是说他很懒或不愿意干活,远非如此。问题是自那关键的一刻起,他往往显得精力太旺盛,他激动,慌忙,反复无常,轻率鲁莽。拿钢笔往墨水台里蘸时,他便显得那么不小心。他文件上的那些墨渍便都是在正午十二点以后弄上的。事实上,他还不单单是不小心,整个下午都在往纸上弄墨渍。有时候他走得更远:他吵吵嚷嚷。这时候,他的脸亦愈加放光,好像烛煤加到了无烟煤里。他把椅子摇得吱咔咔发出难听的声音;弄洒吸墨水的沙匣子;修钢笔时不耐烦地把它们全折成碎段,然后在盛怒之中把它们扔到地上;他站起来,靠在桌子上,把纸张打得满天飞,那样子极不雅观。像他这样上了年纪的人居然如此这般,真让人看了难受。尽管如此,在许多方面,他对我是极为有用的。正午十二点之前那段时间里,他干活一直是最快最稳的,能完成好多工作,那方式不是谁人都能比得上———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我情愿宽容他的怪僻,虽然,说真的,我偶尔也会规劝规劝他。但是,这样做时,我必须非常和言悦色,因为虽然上午他是最有礼貌,不,应该说是最和蔼、也最受人尊敬的人,可是一旦到了下午,只要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便会出言不逊———其实是目空一切。我很看重他早晨的工作,也决心不失掉它们,但同时又被他下午的发烧行为搅得不舒服,再加上我是个图安宁的人,不愿意因为我的规劝而惹得他不体面地进行反驳,我便于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每到星期六,他的情况更糟糕)非常客气地向他暗示说,既然他年纪大了,也许少干活为好;简言之,过了十二点,他不必再来上班,吃了午饭,他便可以回家,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休息休息等着吃茶点。然而不行,他坚持下午还要工作。他的脸简直红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他一边在屋子的另一端用一根长尺子打着手势,一边慷慨陈词:假如他早上的工作是有用的,那么下午也就必然少不了他,不是吗?“先生在上,”“火鸡”说道,“我觉得我是您的得力助手。上午我安排部署我的栏目,下午我一马当先向敌人发起进攻”———他猛刺了一下尺子。“可您瞧那些墨渍,‘火鸡’!”我以亲切的口气说道。“不错,但是,请您原谅,先生,您瞧我的头发!我老了。在暖洋洋的下午往纸上滴一两点墨渍对于这把白头发来说,当然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事,先生,年高望长———即使把纸弄脏。先生在上,我们俩都不年轻了。”他这样和我拉交情,我很难拒绝。眼见他无论如何是不肯走的,我便决定让他留下,同时也打定主意下午只让他处理些不太重要的文件。我的第二号雇员“钳子”是个满脸络腮胡、面色腊黄的年轻人,总的说来长得像个海盗,大约二十五岁年纪。我总觉得他是两大罪恶力量———野心和消化不良的牺牲品。他的野心表现在他不太满足于只干抄抄写写的事,有些非常专业的事,譬如起草法律文件,他会不适当地越俎代庖。他的消化不良似乎表现在他时不时地紧张急躁,咬牙切齿地生气;抄写过程中出了错,他会把牙齿弄得格格响;干活正起劲时他会不必要地骂骂FD6FD6,是嘘着骂而不是说着骂;尤其是他始终对办公桌的高度不满意。尽管办公桌的机械构造很简单,他却总也不能把它调合适了。他在下面垫上碎瓦片、各种各样的木块、湿粘土块等,最后甚至试着在下面垫上叠起来的吸墨纸,想以此求得一劳永逸的巧妙调整。然而哪一种办法也不奏效。如果他为了放松一下背而把他的桌盖板翘起来成锐角状,一直顶到他的下巴颏儿,然后爬在上面写字就好像一个人在拿荷兰式房屋的尖顶当桌子似的,这时他便会说,他胳膊里的血液给弄得不循环了。如果他把桌子降到齐腰高,然后弯着身子在上面写字,他的背又会疼起来。简言之,问题的实质在于,“钳子”不知道他要什么。或者说,如果他真的需要什么的话,那便是干脆把抄写员的桌子扔掉。在其病态野心的种种表现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他喜欢接待某些衣衫褴褛、样子可疑的人的造访,他称他们为顾客。其实,我知道他不仅有时去关照一个在押政治犯,他还不时在法院干些事,公墓监狱的台阶上也留下了他的足迹。有一个人到办公室里来找他,他很神气地说那是他的顾客,可我总觉得那个人其实就是个讨债的,那所谓的地契其实就是帐单。然而,尽管他有种种缺点,也给我惹过麻烦,但“钳子”和其同伴“火鸡”一样,对我是个有用的人:他能快速写得一手工整好字,而且只要他乐意,他的举止可以斯斯文文,颇有绅士风度。此外,他的穿着打扮也有点像绅士;因此,偶尔他还能为我的事务所赚点信誉。而对“火鸡”,我则要费好大的劲儿来保证他不丢我的人。他的衣服看起来总是油乎乎的,透着餐馆的味道。夏天里他的裤子松松垮垮。他的外套则更糟糕,他的帽子摸不得。不过,对我来说,他的帽子终究关系不大,因为作为一个依附于他人的英国人,出于天生的礼貌和对他人的尊敬,他一进屋就会很自然地把帽子脱下。可是外套就是另一码事了。我曾为此和他理论过,但没什么用。我想,情况大概是,像他这样收入不多的人不可能既展露一张光彩的脸,又出得起钱来买光彩的外套吧。“钳子”曾说,“火鸡”的钱主要拿去消赤字了。冬日的一天,我把自己的一件看起来很体面的外套送给了“火鸡”。那是一件灰色带衬的外套,穿在身上极舒服暖和,且从膝盖到脖颈有一排溜的扣子。我原以为“火鸡”会感激我对他的厚爱,从而收敛一下他下午的莽撞与吵嚷。然而,并非如此。现在我确信,把“火鸡”裹在那样一个毛绒绒毯子似的外套里,对他有一种坏的影响———这和燕麦太多对马不利的原则是一样的。事实上,正如人们所说的,给一匹性急不羁的马太多的燕麦料,它便会翘尾巴。这件外套也使“火鸡”的“尾巴”翘了起来。他变得趾高气扬。他是一个经受不起富贵的人。对于“火鸡”自我放任的种种习惯,我还有吃不准的时候,但是说到“钳子”,我却有十分的把握,我敢说,尽管他在别的方面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他至少是一个有节制的年轻人。但是大自然仿佛是他的酒商,在他降生之时就用易激动、白兰地似的性格把他武装得严严实实,以致于后来什么性格养料都填不进去了。有时候,办公室里安安静静的,“钳子”会不耐烦地从座位上站起,猫着腰爬在桌子上,把两只胳膊伸得老开,抓起整张桌子挪动、摇晃、猛劲地在地板上磨擦移动,仿佛桌子是个乖戾、有意志的东西,故意和他作对、惹他生气似的。每当想到这些,我便会觉得,对于“钳子”,往白兰地里掺水是不必要的。幸运的是,由于一个奇特的原因———“钳子”的消化不良,他的烦躁以及由此引发的神经质主要表现在上午,到了下午他便相对温和得多了。由于“火鸡”的发病时间大约在十二点左右,所以我从来不需同时处理他俩的怪癖。他们的发作互相接替,如卫士换班一样。“钳子”的开始了,“火鸡”的便下去;反过来也一样。在现有情况下,这是天作的最好安排。我的第三位雇员“姜汁饼干”是一个小孩,大约十二岁。他的父亲是车辆货物搬运工,他巴望着死之前能亲眼看到儿子坐上法官的交椅而不再跟着货车跑。所以他把他送到我的事务所里来既学法律又当差,还做清扫工,每周挣一美元。他自己有一张桌子,但他很少用。打开抽屉看看,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坚果壳。说真的,对于这个聪颖的小孩来说,法律的全部玄奥都含在一个果壳中———可以一言以蔽之。“姜汁饼干”的差事之一———也是他最喜欢干的———是替“火鸡”和“钳子”购买苹果和糕点。抄写法律文件通常是枯燥乏味的,我的两名抄写员很愿意经常拿尖头苹果润润嘴。这种苹果在海关和邮局附近的众多小摊上都可买到。他们俩还经常派“姜汁饼干”去买一种奇特的饼———一种小小的薄圆饼,辣味的———他们就根据这种饼为“姜汁饼干”取的名。在一个寒冷的早晨,干活乏味时,“火鸡”能吞下几十块这样的饼干,好像它们是糖果似的———的确,一便士能买来六到八块———只听见他钢笔的嚓嚓声混杂着他咀嚼小碎块的咔嚓声一齐响起来。在“火鸡”暴躁慌忙、鲁莽出错的全部历史上有这样一件事:一次他把一块姜汁饼干咬在两唇间湿了湿,然后把它拍到一张抵押契据上当图章。为此,我差一点要把他解雇。但是他却作了一个东方人的揖说道:“先生在上,我找上门来给您当文书,那是看得起您。”接手衡平法院大法官的事务所后,我先前的业务———有关财产转让、权利纠纷以及各种深奥文件的起草等———便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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