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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海棠诗社(一)海棠诗社的缘起“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锡大观名。”大观园是自然美的艺术化身,是《红楼梦》中的“女儿国”。作为女儿们生活和精神家园的大观园,本是为帝妃元春省亲而建。省亲后,元春想起大观园中之景致,况且还有几个能诗会赋的姐妹,觉得空着辜负了此园,遂下谕旨,命众姊妹和宝玉入园居住,以“不使佳人落魄,花柳无颜”。(第二十三回)“于是大观园就成为了这群少男少女的一个相对自由的活动空间,成了他们生活的组成部分,成了他们表达生命的喜怒哀乐的重要舞台。”这些浑身洋溢着清爽、自然气息的女儿们,“点活了大观园一园风景,如诗似画的大观园为女儿们提供了宜人的生存环境,也为女儿们的美丽添彩增辉。而女儿们出入掩映于期间,自然的人和自然的境相融相合,相亲相谐,交相辉映,合而为一。”这些都为海棠社的成立提供了物质基础。诗礼传家的贾府,不论男女,从小就能够吟诗作对,大观园众儿女又是贾府文学上的佼佼者。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李纨、迎春、探春、惜春在参加元妃的省亲仪式中,受命各题一匾一诗,大得元妃赞赏。住进大观园后,在海棠社成立之前这六个月,宝玉和姐妹们每日畅游大观园,吟诗作赋,每有佳作问世。“宝玉的几首四时即事诗,虽不算好,却倒是真情真景”。(第二十三回)黛玉的葬花长诗,堪称绝唱。这为海棠社的成立奠定了学术基础。《红楼梦》第三十七回说,贾政被点学差,奉旨公出后,没了管束的宝玉得到了“解放”,“每日在大观园内任意纵性的逛荡,真把光阴虚度,岁月空添”。(第三十七回)宝钗、黛玉等众姐妹也没有要紧必做的针线活计,大家都有闲工夫。衣食无忧而又整天无所事事,就需要一件高雅又有意义的、大家感兴趣的事来排遣日复一日的无聊时光。这为海棠社的成立提供了生活基础。这时候,有领袖欲、爱出风头的探春写信给宝玉、黛玉、宝钗等提议成立诗社,大家自然群起响应,踊跃参与。恰逢这时贾芸孝敬宝玉两盆珍贵的白海棠,众人遂以咏白海棠开篇,经探春提议,将诗社命名为“海棠诗社”。(二)海棠诗社的主要成员及组织关系诗社的第一次集会有社员七人,分别是李纨、宝玉、黛玉、宝钗、迎春、探春、惜春。第二次集会又加入了湘云,有社员八人,这八人是海棠社的主要成员。八人虽以姐妹相称,但并不全有血缘关系。李纨是贾家的大少奶奶,是宝玉、探春的大嫂,迎春、惜春的堂嫂,虽然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按照传统理论讲,李纨就是贾家的人;探春是宝玉的同父异母妹妹,迎春是荣府贾赦的女儿,惜春是宁府贾敬的女儿,都是宝玉的堂妹;宝玉的父亲与黛玉的母亲是亲兄妹,宝玉、黛玉二人是亲姑舅表兄妹;湘云的父亲与宝玉的父亲是表兄弟,因而湘云与宝玉是表姑舅兄妹;黛玉的姥姥贾母是湘云的姑奶奶,黛玉与湘云也是表姐妹;宝钗的母亲与宝玉的母亲是亲姐妹,宝钗是宝玉的姨表姐;宝钗是王家一系,严格地说,她只和宝玉有血缘关系。宝玉是荣府实际的长房长子,与每个人都有直接的亲缘关系,而且深得贾母及元妃的宠爱,因而他是海棠社人际关系的核心。需要指出的是,诗社第三次雅集——芦雪广争联即景诗中,又增加了王熙凤、李纹、李绮、薛宝琴、邢岫烟、香菱等六人,但此六人并未在大观园常住,且入社较晚,连“诗翁”的雅号都没有,因此不作为主要成员论述。李纨自告奋勇担任社长,主持社务,点评诗作;迎春、惜春为副社长,分别负责出题限韵、誊录监场。“定于每月初二、十六两日开社,风雨无阻,除这两日外,其间如另有兴致的,亦可择日加一社”。(第三十七回)第三次雅集前,为获得王熙凤经济上的资助,以解决诗社的活动经费问题,又请她担任了所谓的“监社御史”。(第四十五回)由此可见,海棠社虽然人数不多,却有一套较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简单的章程,粗备了一个文学社团的基本要素。(三)海棠诗社所产生的诗作第三十七回,海棠诗社的第一次集会由探春做东,咏白海棠开篇,探春、宝钗、宝玉、黛玉各作一首《咏白海棠》。第二日下午赶来的湘云,依韵又和了两首,共六首。第三十八回,湘云主动提出罚自己一场,由她做东,请大家作诗。于是海棠诗社的第二次集会以菊花为主题,宝钗作《忆菊》、《画菊》两首,宝玉作《访菊》、《种菊》两首,湘云作《对菊》、《供菊》、《菊影》三首,黛玉作《咏菊》、《问菊》、《菊梦》三首,探春作《簪菊》、《残菊》两首,后宝玉、黛玉、宝钗又分别赋《螃蟹咏》一首,共十五首。。第五十回,在芦雪庭争联即景诗后,邢岫烟、李纹、薛宝琴、贾宝玉各作一首咏红梅诗。这样,在海棠社的三次雅集中,分别以海棠、菊花、螃蟹、红梅为主题,共作诗二十五首。(四)海棠诗社与《红楼梦》其他各处诗词描写的不同《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比较集中的诗词描写,除第三十七回、三十八回、五十回海棠社的三次雅集外,还有以下十二处: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自己先题一绝句,然后命宝玉等各作一匾一诗,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宝钗、黛玉各成诗一首,宝玉独作四首(其中一首为黛玉作弊代作),共十首。第二十三回,宝玉自作四时即事诗四首。第二十七回,黛玉作《葬花吟》诗一首。第三十四回,黛玉在宝玉所赠旧帕上题诗三首。第四十五回,黛玉作《秋窗风雨夕》词一首。第四十八回,香菱学作《吟月》诗三首。第五十一回,宝琴作新编怀古诗十首。第六十四回,黛玉作《五美吟》诗五首。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时,自作《桃花行》一首,湘云、黛玉、宝琴、宝钗各填词一首,探春、宝玉合填一首,共六首。第七十六回,黛玉、湘云、妙玉,共作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三十五韵。第七十八回,贾兰、贾环各作诗一首,宝玉作长歌一首。第七十九回,宝玉为迎春将嫁而伤怀,徘徊于紫菱洲,信口吟成一诗。从表面上看,这些诗歌创作中,人员没有太大的改变,水平也没有变,时间间隔也不太远,但如果仔细品味,就会发现海棠社与其他十二处有着微妙的不同。首先,从诗词的产生情况看,在海棠社这个组织健全、章程粗备的文学团体中,几次作诗都要限题,第一次限题之外还限韵限时,难度较高;其他十二处,除第七十八回限题外,其余基本上都是随意发挥,或触景生情,有感而发,相应地应该说难度有所降低。其次,从诗作完成的数量上看,海棠社共产生诗作二十五首,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相隔仅一天的两次雅集,就产生了二十一首。而其他十二处,除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成诗十首,第五十一回,宝琴作新编怀古诗十首外,其余十处诗作数量都比较少。再次,从参与作诗的人员数量上看,海棠社三次雅集参加者有十四人,连离文学甚远、肚子里了无墨水的王熙凤都联了句,其余十三人中作诗的有宝钗、黛玉、湘云、探春、宝玉、宝琴、邢岫烟、李纹等八人。而其他十二处,人数较多的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有七人参与作诗,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时,有五人参与作诗,其余十处,基本上都是两三个人甚至一个人,规模较小,影响不大。最后,从对诗的评价上看,其他十二处中,有九次未对作品进行品评。作了品评的三次分别是:第七十八回,贾兰、贾环各作诗一首,宝玉作长歌一首。众清客相公为讨好贾政,对三贾的作品一律不惜肉麻地吹捧,尤其对宝玉的长篇歌行,众人的夸奖赞美之辞已经到了极致,没有评论者对诗歌进行品评时所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端正态度,缺乏严肃性和真实性。第十八回元妃省亲时,看毕大家的诗作,元妃说:“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简单对比,没有评出具体名次。第七十回,桃花社柳絮词会,黛玉等五人对各自所填之词进行了综合评价,待宝钗的《临江仙》作罢,“众人拍案叫绝,都说:‘果然翻得好气力,自然是这首为尊。缠绵悲戚,让潇湘妃子;情致妩媚,却是枕霞;小薛与蕉客今日落第,要受罚的。’”看来也排出了名次,但大家对这一名次的意见却出奇的一致,看不出任何矛盾冲突,也就无法反映复杂的性格和人际关系。只有海棠社的三次雅集,都对所有诗作进行了品评,尤其前两次在品评后还分出了具体等次,其中的亮点正是在评诗过程中,大家意见相左,唇枪舌剑,各不相让,从而引出错综复杂的矛盾,让我们看到了大观园人物的鲜明个性和人与人之间远近不同的微妙关系。
本文标题:“红楼梦”与海棠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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