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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暴力执法问题马运海城管执法的概述:“城管”是行政执法主体的一种,它的全称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所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般认为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即“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有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城管的职责职能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的规定,在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所综合的职能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市容环卫:包括沿街店面装修的监管,招牌、广告牌设置的监管,渣土运输监管,店铺超出门窗经营,沿街晾晒,公共场所派发小广告等等很多项。市政公用:像什么往雨水管道排放污水,用消防栓取水,挖掘道路有没有经过审批之类。城市规划:对规划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城市绿化:例如查处破坏树木、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环境保护:例如处罚经营场所噪音,直接向河道排污,工地不采取措施防止扬尘等等一些行为。公安交通:例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广场的乱停放,违法侵占城市道路。工商行政:处罚无照的流动摊贩,维护正常的社会与市场秩序。城管执法,在我国的城市管理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其地位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增加了执法威力。执法人员与队伍的水平的提高,也使得城市市容市貌日新月异,并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可见,城管存在是合情合理也是必要的。城管暴力执法:虽然城管在城市的发展建设中起着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城管执法的实际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最为典型的就是城管暴力执法问题。那么什么是城管的暴力执法呢,城管暴力执法的危害又有哪些?暴力执法概念:城管暴力执法,一般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违背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规则执行法律,对管理相对人进行辱骂、殴打、围攻、强行扣押没收物品等伤害行为。城管暴力执法的危害:第一,以暴制暴,暴力抗法越演越烈,流血冲突不断。暴力执法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暴力抗法。一个下岗工人、一个农民,当他的最起码的生存都不能保证时,那种“你不让我活,你也别想活”的后果就很难避免。第二,执法成本越来越高。由于暴力的执法导致暴力抗法的发生,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等因素,不惜动用财政资金给城管配备了各种防护装备。还有些地方的城市管理部门还在监视“无证摊贩”时安装了监控设备。暴力执法遭遇的官司纠纷也额外增加了行政成本,而所有的公共管理费用都是取之于纳税人,如此看来,最终受拖累的还是老百姓。第三,法律权威受到挑战,影响了政府形象。城管本是法规的捍卫者,是国家和城市的执法者。公众对城管心存偏见,但凡看到城管执行公务时,就对城管说三道四,出言不逊,损害的不仅仅是城管的权威,而是法律的权威。第四,加重矛盾,阻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暴力执法会让社会动荡,暴力抗法现象必然会更多的出现。进一步的暴力执法,会加剧整个社会的形形色色的暴力。最终成为建设法治政府和实现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障碍。城管暴力执法的原因(执法困境)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滞后,执法依据不明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我国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至今没有一部相对系统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仅仅是《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些对于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仍旧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存在着很多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矛盾问题。这就造成了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2、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城市管理理念滞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城管队伍规范秩序,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在城管执法中还没有真正形成。在这种“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3、城管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存在局限性,遇到问题时经验不足,在实施执法行为时执法技巧欠妥。部分城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执法时不懂法律、不讲方法、简单地看待问题和处理矛盾,缺乏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这都与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4、体制混乱,执法工作推进缓慢(1)机构设置不够规范城市管理监察部门到底分属什么国家机关在今天仍不明确,有的地方将它列为政府组成部门,有的则作为政府一个部门的下设机构,而绝大多数的城市政府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界定为事业组织。(2)协调机制不顺畅将原来的几个部门分别行使的政府管理职权集中交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的问题。但在综合执法体制形成的过程中,由于部门利益的博弈、人员的沟通协调、责任归咎等原因,在部门职责划分上,往往从狭隘的部门利益出发,把工作中管理难度大,无人肯管的事务借机踢给城管执法部门,而把对自己有利的职权握在手中。造成原有的执法机关并没有减少,反而由于行政处罚权的界定不清,这样的结果往往导致了问题的拖延和责任的推卸,既不利于执法的快速和效率,也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3)管理机制仍不健全很多地方的城管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使得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部门业务交流、信息提供等方面存在诸多歧义。由于没有主管部门,又没有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导致各地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体制、人员身份、机构性质等没有统一的标准,直接影响了队伍形象,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人身保障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而挫伤了城管执法的积极性,使许多高素质人员不愿意加入城管执法队伍。(4)职责权力过于广泛城管所涉及职责包括环境卫生,环境规划,绿化,市政,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上百项职权,几乎涵盖了城市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执法行为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我国城管执法缺少程序性制约,以公权谋私权的现象随处可见,同样地事件罚款的数目、方式都有可能不同。5、普通民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缺乏了解及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城管执法范围覆盖多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数量众多。一些市民可能还没有真正理解城管的职责是什么,对相关法律法规更是知之甚少。由于缺乏了解,导致维护市容市貌的意识淡薄,当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时,违法者常与执法人员纠缠不清,甚至引起冲突。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大多数是一些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敌,引来路人围观、起哄。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改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建议1、加快立法步伐,保证有法可依。完善法律保障机制2、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3、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执行能力、全面完成管理与服务职责的行政能力、执法人员队伍行政道德的培养)4、推进体制改革,适应发展的需要推进体制改革,必须明确管理权的归属问题。国务院应该明确城管执法的主管部门,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国城市管理监察部门的管理工作,实现全国范围内城管执法领域的法制统一和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指挥协调机制,对城市管理实行统一的指挥,落实监督工作。还必须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各项执法制度。对政府有关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相应调整,禁止执法人员的随意执法行为;尽可能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限制城管的职责和防止权力的任意扩张。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5、提高全体市民的城管意识6、切实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结束语:虽然说当今舆论对城管执法的负面评价占主流,但是,随着各界对城管执法的关注,以及城管立法的完善和城管本身体制的改革,将会使处于起步阶段的城管执法上升到一个质的阶段。城管执法在未来的城市中将会发挥其日趋重要的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城管执法的面貌将焕然一新。
本文标题:城管暴力执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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