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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公路货运行业基本情况•一、行业特点•(一)混合经营形式普遍存在。同一纳税人的应税劳务既有自运、联运、也有代理在物流企业极其普遍。•(二)车辆挂靠方式复杂。•一种是经营租赁,货运企业支付租金为前提使用货车,出租人自始至终拥有货车所有权。出租人仅赚取货车使用费,货运企业仅有租赁期的使用权,承担使用期的保险、油费、过路、过桥等费用,一般不承担维修费用。•二种是车主将车辆过户到公司,公司收取管理费,代办保险、代交各种税费,但收支均不纳入财务核算的挂靠,还有就是车主将车辆过户到公司,将公司承揽的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入账,车主自己承揽的业务不入账等等。(三)油料支出一次性购入,分批次给货车加油。(四)主管部门和区域办理车辆登记较多。(五)驾驶员工资主要采取包干制。纳税人与驾驶员约定一项运输业务完成后,公司向驾驶员支付定额费用,节约归己。费用支付方式由驾驶员提供油费、过路费等发票到公司报销。(六)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载现象普遍存在。•二、行业主要经营形式•(一)从运输货物品名分类,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是指对运输、装卸、保管无特殊要求的普通货物进行的运输。•二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危险货物运输。此类危货运输在公路运政管理局实行逐单审批,有详细的运输货物名称、运输里程等记录。•(二)从货运业的营运方式分,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自运业务。是指纳税人利用自备车辆为客户提供运输业务从而取得营业收入,这也是最常见的运输经营形式。•二是联运业务。是指纳税人向货主统缆运输业务,利用自备车辆承运一段路程然后转给其它公司、个人,纳税人向货主统一收取运费,联运合作方将发票开给纳税人,纳税人将运费支付给合作方。•三是货运代理业。是指纳税人自身不参与货物运输,而是向货主统缆运输业务,然后直接发包给有运输能力的公司或者个人从中赚取差价。•四是物流企业。是指在提供运输劳务的同时,还提供货物仓储、挑选整理等服务。•三、行业税收风险•受以上行业特征影响,货运企业在税收管理中容易产生下列税收风险。•(一)混淆计税依据,将货运业务收入混淆为代理、仓储等现代服务业务收入申报,导致实际税负率偏低。•(二)利用复杂的挂靠方式,为他人违规代开或虚开货运业发票。•(三)由于一般纳税人货运企业可以申报抵扣因支付燃料费、修理费等所产生的进项税额,因此,不少企业采取统一办卡、分散加油等方式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虚抵进项税额。•(四)申报货运收入与运载能力不符。•(五)易跨区域开具货运发票“引税”。第二部分纳税评估方法•参照国标《营运货车燃油消耗限值及测算方法》等,确定了针对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的纳税评估方法,既:税负分析法、营运能力分析法、油耗分析法和货车维修保养参考指标,实际工作中,各方法配合使用,能更准确的找出纳税人的涉税问题。•一、实际税负分析法•纳税人实际税负=实际入库增值税税额÷应税收入×100%•一般纳税人货运企业的实际税负率为4%左右,但不应低于3%。•二、营运能力分析法•营运能力分析法,就是根据某一纳税人全部车辆最大装载总质量、核定载质量,以及车轴数等因素,结合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经过充分调研,测算出该公司所有车辆满负荷营运、正常营运、较差营运情况下的营业收入,然后与公司发票开票额和营业收入比对,从而找出涉税疑点的方法。•1.营业收入测算:•(1)单车营业收入=车型总载质量×每吨每天营运收入•×营运天数•全部营业收入=∑(相同总载质量车数×单车营业收入)•(2)指标值的确定:•①实际总载质量的确定(按车辆类型)•根据我国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依据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整备质量(自重),将载货汽车分为四类:•即:微型货车(1.8吨以下),轻型货车(1.8-6吨),中型货车(6-14吨),重型货车(14吨以上);由于现在国产货车普遍存在出厂时核定总载质量低于车辆实际轴荷质量的情况,既实际总载质量高于核定总载质量;因此,2014年7月7日,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宁政发〔2014〕61号),依据货运车辆的实际轴荷质量,对不同轴数的货运车辆的载重质量予以明确认定:•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5吨。•不同车轴数的货运车辆,实际载质量具体认定标准为:•单车实际载质量=不同轴数车货总质量-厂定最大整备质量国标各轴车型代表性自重载重表车型项目2轴货车3轴货车4轴货车5轴货车6轴及以上货车自重区间6-810-12吨12-14吨15-17吨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5吨自重均值7吨11吨13.5吨16.4吨载重区间9-12吨14-18吨20-26吨26-33吨载重均值10吨16吨23吨29吨•②每吨每天营运收入和评估期天数的确定•微型车、轻型车主要从事市内、或短途的零星运输,因此长途运输不考虑,且空闲时间较多,收费相对较高;中型车、重型车以长途运输为主,返程时则以低于核定载质量的零担运输为主,运费相对较低。•经市场调查,一般市内运输费用为0.40-0.45元/吨·公里,长途运输费用为0.25-0.30元/吨·公里,危险品货物运输费用为0.7元/吨·公里;从货运车辆的运营情况来看,考虑到车辆类型、经营状况、每吨·公里运价、成本费用支出、车辆维护及货源等诸多因素,•货运车辆营运状况、全年营运天数、每吨每天运营收入等进行测算值见下表:经营状况运营天数日均运输里程(公里)每吨每天收入(元)短途长途短途长途短途长途满负荷280300300800190210正常250280250600130160较差180230190400100110•例如:假设某企业有重型货运车辆30辆,单车最大载质量为15吨,则其满负荷测算年收入为:•满负荷测算年收入=450吨×210元×300天=28350000元•该方法能较为正确测算出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开、代开货运发票的行为,特别是对账面营运收入额(开票额)远超过满负荷运营状态下测算出的营业收入额时,这类纳税人代开发票的税收风险很高,应作为重点评估对象,对营运业务的真实性作重点核实。•(4)数据来源•车管部门车辆登记情况,交通运管部门危险品运输审批数据、企业运输管理台账、企业GPS监控数据资料、纳税人财务报表数据,固定资产-车辆明细账,综合征管系统。•(5)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所有公路货运增值税纳税人。•三、油耗分析法•(一)原理描述•油耗分析法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公路货运所耗用的燃油金额、燃油升数,根据央企、国企以及股份公司等核算真实的典型货运企业油耗占营业收入占比平均值和交通部公布的《营运货车燃油消耗限值》国家标准,利用货运油耗与货运收入之间的关系,测算出与用油数量、油耗金额、里程(公里数)相对应的营运收入,与纳税人帐面收入进行比较的一种分析方法。•(二)评估模型•1.评估指标•(1)测算营运收入=•全部货运车辆行驶公里×吨·公里运价×核定总载质量•(2)货车行驶公里数=货物运输耗油总量÷每百公里平均耗油量(或者国家标准油耗限值)•(3)货运油耗金额占营运收入比值•=货运油耗金额÷货运收入×100%•2.指标项值的确定•在车辆的运营过程中,实际的燃油耗用量是由车龄、保养状况、磨损程度、荷载质量、车速、驾驶技术等诸多因素决定的,不同的营运载货车燃油消耗差距很大,同吨位货车每百公里油耗差距可达30%左右。因此,交通运输部根据《节能法》中有关“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船不得用于营运”的要求,制定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于2008年9月1日实施,《方法》为强制性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用综合燃料消耗量指标表示。柴油货运汽车(单车)、自卸汽车(单车)及半挂汽车列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719—2008)表1、表2、表3。汽油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为相应总质量柴油货车限值的1.15倍(取值按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营运货车百公里耗油量平均值车辆类型空载(L/100km)满载(L/100km)平均(L/100km)微型8-1010-129-11轻型12-1414-1813-16中型18-2020-2619-23重型26-2828-3227-30•(1)实际货物运输耗油量•实际耗油量(升)=账列油费÷不含税燃油平均采购单价;•(2)运价率:市内为0.40-0.45元/吨·公里;长途运输费用为0.25-0.30元/吨·公里,危险品货物运输费用为0.7元/吨·公里。•(3)核定总载质量=∑每辆车核定载质量(考虑超载)•(4)油耗收入比•指标公式:货运企业实际耗油金额/货运企业营业收入•货运企业平均耗油收入比为35%-40%。•利用国标燃油消耗限值(或者测算的平均值)和运价率以及企业拥有车辆的核定总载质量数据,可以较为准确的测算企业的实际货运收入,与纳税人账面收入进行比对,能较为准确发现企业是否存在少报收入或者虚列油费支出虚增进项税额的问题。•通过对企业货运油耗金额占营运收入比值的测算,能较为准确发现企业是否存在虚列油费支出虚增进项税额或者虚开、代开发票行为。如果企业油耗比低于正常区间值,则企业有可能存在虚开、代开发票的行为,如果企业油耗比高于正常区间值,则企业有可能存在虚增进项税额,或少报收入的问题•四、货车维修保养参考指标•(一)外部维修保养•公路货运企业将货车送交外部进行维修保养的,纳税评估时应当重点审查维修保养业务的真实性,可参照固定资产台账,看是否将非自有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予以报销;参照保险事故报案、赔偿材料等,审查事故维修的真实性;必要时进行外部调查,审查维修保养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二)内部维修保养•公路货运企业自设维修保养车间(应当实地查看)的,要重点审查批量购入轮胎、机油及配件等品名、数量的真实性,必要时可通过协查来确定;审查轮胎、机油及配件耗用的真实及合理性。参见附件《货车的轮胎更换标准及维护与保养》。对于大批量耗用轮胎、机油及配件的应当逐车审查耗用合理性。第三部分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719—2008)•《营运货车燃油消耗限值及测算方法》•表1:营运货车在各项规定车速下的满载等速燃料消耗量权重系数车速km/h304050607080汽车(单车)-0.050.050.100.200.60自卸汽车(单车)0.050.100.250.300.30-半挂汽车列车-0.050.100.100.500.25表2:营运汽车(单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车辆总质量T(kg)国标柴油消耗限值(L/100km)国标汽油消耗限值(L/100km)3500<T≤500011.313.05000<T≤700014.716.97000<T≤900016.919.49000<T≤1100019.422.311000<T≤1300021.424.613000<T≤1500023.126.615000<T≤1700024.728.417000<T≤1900026.029.919000<T≤2100027.231.321000<T≤2300028.332.523000<T≤2500029.333.725000<T≤2700030.234.727000<T≤2900031.135.829000<T≤3100032.036.8表3:营运自卸汽车(单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车辆总质量T(kg)国标柴油消耗限值(L/100km)国标汽油消耗限值(L/100km)3500<T≤500011.212.95000<T≤700013.916.07000<T≤900016.519.09000<T≤1100018.621.411000<T≤1300020.423.513000<T≤1500021.825.115000<T≤1700022.926.3170
本文标题:运输行业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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