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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李立柱第一节:金融风险基础知识:(定义、特征、类型);第二节:金融危机的成因与危害;(顾名思义);第三节:金融风险与相关理论;(若干理论);第四节:中国金融风险;风险的定义:①风险是“uncertainty”,计量风险时常用“方差”表示;②风险是“possibility”,计量风险时常用“概率”表示;③风险是“lose”,计量风险时用数字表示;④风险是“difference”,计量风险时用“标准差”来表示;风险的特征:①隐蔽性:往往只有事后才能看清风险是如何产生的;②扩散性:金融主体间靠债务关系联系起来;③加速性:金融风险向全社会扩散,使风险加速;④可控性:风险可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风险的类型:①按照形态划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②按风险性质分:系统性VS非系统性风险;③按主体划分:金融机构,企业,居民,国家;④按金融业务分:资产,负债,中间业务。。。金融风险的成因:1.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2.金融主体竞争激烈;3.金融体系固有的脆弱性;4.金融创新VS金融监管;5.经营环境的缺陷;6.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不健全;7.宏观经济体制弊病;8.金融投机行为;9.其他原因:国际金融风险传导,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的危害:一、对金融主体的危害:经济损失,预期形成,交易成本,资金利用率;二、宏观经济的危害:投资下降;三、对社会政治的危害:社会骚乱;一、金融体系不稳定性假说:海曼·明斯基;核心:经济繁荣时,高风险借款人增多;二、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核心:市场经济制度固有的缺陷带来的痼疾;三、金融危机:第一节金融风险管理概述;第二节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程序;第三节金融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金融风险管理的定义:是一种通过对风险的①识别、②衡量和③控制,以最小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④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方法。金融风险管理的目的:1.保证金融机构和体系的稳健安全:(风险破坏金融主体的生存)2.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公众没有获得风险报酬)3.保证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不能一味追求效率)4.保证宏观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宏观政策由微观主体实施)一、风险的识别:(发现和认知将要面临的风险);二、风险的衡量与评估:(风险的程度有多少);三、风险管理的决策与实施:(组织实施防范风险的措施)金融风险管理的策略:1.回避风险(主动地不承担风险);2.防范风险(主动的承担风险并加以防范);3.抑制风险(把风险的危害性降低);4.分散风险(利用资产之间负相关关系对冲风险);5.转移风险(转嫁风险给愿意承担的人,比如保险);6.补偿风险(对可能承担的风险要求报酬);7.风险监管(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相结合);一、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的组织系统;二、构建数据仓库;三、构建数据分析系统;一、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系统:1.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风险管理部;3.业务系统;4.三道监控防线;二、数据仓库的构建:1.客户基本信息;2.授信合同信息;3.信贷账务信息;4.担保品信息;5.清偿数据信息;6.企业财务信息;三、数据分析系统:1.贷款评估系统:利用多因素估算违约概率;2.财务报表分析:利用财务报表作为违约的解释变量;3.担保品评估系统:4.资产组合量化系统:将各种风险利用资产组合理论进行计算第一节金融风险的识别;第二节金融风险方法理论与方法;第三节金融风险计量模型;一、金融风险识别概述;二、金融风险识别的原则;三、金融风险识别的方法;一、金融风险识别的三个要点:1.从外部风险环境和内部环境中识别出风险;2.对各种风险进行系统的、连续地识别和分类;3.要找到各种风险的原因;二、金融风险识别的三原则:1.风险识别必须全面、深入;2.风险识别必须及时,准确;3.风险识别必须连续,系统;三、金融风险的识别方法:1.从资产负债表的总体状况识别;2.从信贷资产的结构来识别;3.从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来识别金融风险;4.资本充足率来衡量金融风险;5.根据银行的盈利能力来识别金融风险;1988年,在瑞士巴塞尔达成《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史称“巴塞尔协议”或者“巴塞尔协议Ⅰ”要求遵守协议的国家商业银行达到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充足率4%;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银行大多资本充足率较低;“巴Ⅰ”要求的8%的资本充足对当时的中国商业银行来说是个挑战;从1988年到2006年间,中国本土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逐渐达到8%;改变之处在于“三大支柱”:1.最低资本要求:4%和8%的比率不变,但是在计算风险资产上增加了表外风险和表内资产的权重计算方法;2.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3.市场纪律:强调了银行的信息披露;2002年“巴塞尔协议Ⅱ”正式公布,决定在2006年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003年,刘明康致信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协会主席,表示2006年中国不实施巴Ⅱ;其主要原因是:中国没有能力实施第一支柱;新协议有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动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还可能会使新兴市场国家的银行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刘明康在信中说,中国银监会对新协议期望达到的各项目标再次表示支持。但新协议主要考虑的是十国集团成员国的“国际活跃银行”的需要,并且是在十国集团国家内部通过谈判达成一致的。•2006年刘明康称,中国银行业将在2012年基本实施巴塞尔委员会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同时,2010-2012年中国大型的商业银行将实施新巴塞尔协议。个别可以延迟到2013年。•中国银行业将逐步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要求,但整体仍在“巴Ⅰ”的框架内。•体现出中国监管部门对银行业的信心在增强;•2009年,银监会把中小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从原来的8%提高到10%,把大型银行的要求提高到11%。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加权资本充足率达到11.1%,达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2010年11月G20在韩国首尔通过了《巴Ⅲ》;“巴Ⅲ”的主要目的很明确:一是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二是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能不依靠政府救助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中国版“巴Ⅲ”——《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于2011年5月3日发布;•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5%、6%、8%;•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的信贷过快增长,商业银行需要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一、信贷风险的防范;二、债券风险防范;三、资产的多样化与风险防范;四、系统性风险与风险升水;1.贷款的风险计量与补偿模型;2.利用统计的方法近似模拟资产价格波动;3.ARCH模型;4.VAR模型;
本文标题:金融风险管理第一章-李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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