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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三章税收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第二节税法概述第三节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第四节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及其职权第五节税务管理第六节税款征收第七节法律责任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二、税收的分类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二)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税收是对经济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二、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行为税类;2、按征收管理体系分类:工商税类、关税类、农业税类;3、按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分配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4、按计税标准分类: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二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二、税法的构成要素三、税法的分类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的: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党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法和税收主要关系:税收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应当具备的必要因素和内容(一)征税人(二)纳税义务人(三)征税对象(四)税目(五)税率(六)计税依据(七)纳税环节(八)纳税期限(九)纳税地点(十)减免税(十一)法律责任(一)征税人是指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例如:增值税征税人是税务机关关税的征税人是海关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二)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不同征税对象构成不同税种纳税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四)税目税目是税法中规定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五)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税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包括:比例税率定额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制定税目的方法概括法列举法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六)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征税对象规定对什么征税,计税依据则解决如何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划分为:1.从价计税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七)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八)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划分:按期纳税按次纳税(九)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十)减免税是指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包括:1.减税和免税2.起征点3.免征额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十一)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包括:违法行为因违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三、税法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属于税收程序法。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三节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一、增值税二、消费税三、营业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六、印花税七、城市维护建设税要点提醒:该节介绍一些主要的税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四节税收征管机关及职权一、税收征管机关税收征管机关是指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税款征收和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具体划分:国家税务局——国务院设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全国税收征管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设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设地方税务局(归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二、征收税款类别中央税关税消费税海关代收的增值税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三、税收征管机关的主要职权税务管理办理税务登记受理纳税申报对纳税人的凭证、账簿进行管理税款征收征收税款核定税额实施税收保全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检查检查纳税人的账务资料检查纳税人的应纳税商品和货物等税务处罚罚款加收滞纳金等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五节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一、税务登记的有关规定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范围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具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种类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手续一登记内容时间要求需提供的证件、资料(或手续)开业登记领取经营执照之日起30日内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停业登记没有特别规定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结清税款交回税务登记证交回发票领购本和发票复业登记恢复生产经营前复业申请领回税务登记证领回发票领购本和发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手续二登记内容时间要求需提供的证件、资料(或手续)注销登记由于解散、破产、撤销而注销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前;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经营执照的,应在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提交股东会决议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交回税务登记证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当地税务机关: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纳税人:应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外出经营结束,纳税人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申报表》,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税务登记应注意的问题?开业登记后,纳税人办理了银行开户后是否应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是)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其他情况,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停业期满未复业又不办理延长手续的后果如何?停止期间发生的纳税义务是否应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应当补缴税款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是?每年审验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二、账簿、凭证管理规定按规定设置帐簿,有:订本式总账订本式日记账明细账辅助账簿对个体工商户的建账要求哪些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哪些工商户可以设置简易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天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管10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三、发票管理规定发票的种类(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一)发票的基本形式基本联次:三联第一联: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发票联(收执方付款或收款的原始凭证)第三联: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式样:全国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一级税务机关确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二)发票的开具要求(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7)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三)发票的领购可以领购的对象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须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办手续: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提供印章的印模核发发票领购簿,凭领购簿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对外地来本辖区临时经营的申请领购发票要收取保证金一万元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四)纳税申报管理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人、临时纳税人、义务扣缴人、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纳税申报的方式(1)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3)数据电文申报,即纳税人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如网上申报。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六节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账簿健全、记录完整查定征收——生产不固定、账簿不健全查验征收——零星、分散高税率工业品代扣代缴——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税源代收代缴——税收网络覆盖不到委托代征——按照代证书的要求,零散税款定期定额征收——生产规模小,却无建账能力的小型纳税人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二、税收征收措施加收滞纳金补缴和追征税款核定应纳税额税收保全措施强行执行措施阻止出境税款优先执行滞纳金的计算:滞纳金按照每天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收取计算公式:应加收的滞纳金=滞纳金额×0.05%×滞纳天数例如:5月10日应缴纳的10万元税款,托延至5月31日缴纳,税务机关可以加收滞纳金为:100000×0.05%×21=1050(元)(滞纳天数从5月10日~~5月30日)天津交通职业学院补缴追征税款的时限因税务机关责任——3年,不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计算错误——3年,加收滞纳金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的追征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在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帐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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