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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1.0.2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1.0.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是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2.02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据。2.03偏差实测值与设计值或推算值之差。2.04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2.05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包括:室内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检查单元。2.06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进深和净高。2.07屋面积水屋面排水后深度超过5mm的积水。2.08多媒体箱(集中配线箱)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箱内的智能化接线分配箱。3基本规定3.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6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3.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3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5确定检查单元。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3.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职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3.0.4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3.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专项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审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3.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2倍。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3.0.7分户验收时形成下列资料:1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分户验收结束后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汇总表》;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5年。3.0.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设计单位认可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不符合本规则情况书面告知住户并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监督该工程的验收。4室内地面4.1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4.1.1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1验收内容: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2质量要求: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3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毎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4检查数量: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4.1.2外观质量1验收内容:面层观感质量。2质量要求: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3检验方法: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逐间检查。4.2板块楼地面面层4.2.1外观质量1验收内容: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2质量要求: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3检验方法:检查板块面层外观质量缺陷,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2板块楼地面面层粘贴1验收内容:板块面层粘贴质量。2质量要求:板块面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3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4检查数量:对每一自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4.3室内楼梯4.3.1室内楼梯尺寸1验收内容:楼梯踏步尺寸。2质量要求:室内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3检验方法:尺量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5.1室内墙面5.1.1室内墙面1验收内容:室内墙面外观质量。2质量要求:室内墙面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3检验方法:距墙800mm—1000mm处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1.2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1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2质量要求:抹灰面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3检验方法:在可击范围内用小锤轻击,均匀布点,逐点敲击。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毎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室内顶棚抹灰5.2.1室内顶棚粘结质量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时,需检查顶棚抹灰层与基层的粘结质量。1验收内容:顶棚抹灰与基层的粘结质量。2质量要求: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灰有起鼓、裂缝时,采用小锤轻击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2顶棚抹灰观感质量1验收内容:顶棚抹灰观感。2质量要求:顶棚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空间尺寸6.0.1验收内容:净空间、进深和净高的测量;空间尺寸偏差和极差。6.0.2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6.0.2规定表6.0.2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项目允许偏差(mm)极差(mm)检查方法净开间、进深±1518用激光测距仪辅以钢卷尺检查净高度-15206.0.3检查方法:1空间尺寸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的推算值。2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2)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0mm。净高尺寸每个房间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3)每户检查时应按附录A进行记录,检查完毕检察人员应及时签字。3特殊形式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6.0.4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7门窗、护栏和护手、玻璃安装工程7.1门窗工程7.1.1门窗开启性能1验收内容:门窗开关使用性能。2质量要求: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3检查方法:观察、手板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2门窗配件1验收内容:门窗配件规格、数量、位置。2质量要求: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配件应采用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防锈措施。3检查方法:观察、手板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3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和毛毡密封条。1验收内容: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和毛毡密封条。2质量要求: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3检查方法:观察、手板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4门窗的排水1验收内容:门窗的排水孔、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2质量要求: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合理到位。3检查方法:观察、手板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5进户门质量1验收内容:进户门、特种门种类、位置。2质量要求:进户门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进户门为非防盗门,应在进户门洞口室外一侧预留安装防盗门的位置。3检查方法:观察、开启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7.2护栏和护手工程7.2.1护栏和护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1验收内容:护栏和护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2质量要求:护栏和护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2)栏杆应采用不宜攀登的构造。栏杆各杆件须尽量向室内一侧设置。3)楼梯护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水平段杆件长度大于0.5m时,其护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4)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5)外窗台低于0.9m,应有防护措施。6)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当设计文件规定室内楼梯栏杆由用户自理时,应设置安全防护。3检查方法:观察、测量检查;手板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玻璃安装工程7.3.1玻璃的品种1验收内容: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2质量要求:玻璃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3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玻璃标记。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2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的安全措施1验收内容: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的醒目标志或护栏。2质量要求: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护栏,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栏。3检查方法: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3玻璃观感质量1验收内容:门窗玻璃安装、表面观感。2质量要求: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应有裂缝、损伤和松动。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3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防水工程8.1外墙8.1.1外墙防水1验收内容:外墙面的防渗漏功能。2质量要求:工程竣工时,墙面不应留有渗漏、开裂等缺陷。3检查方法:1)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墙体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2)在按8.2.1做外窗淋水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逐户全数检查。8.2外窗8.2.1外窗防水1验收内容:住宅外窗的防水性能。2质量要求: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应经备案的检测单位对气密性和水密性进行现场抽检合格。2)门窗框与墙体之间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3)住宅工程外窗及周边不应有渗漏。3检验方法: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现场抽样检测报告。2)淋水观察检查。采用人工淋水试验,每三~四层(有挑檐的每一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门、窗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人工淋水试验设备及方法参照附录C。4检查数量: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现场抽样数量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窗复验要求的数量,现场检测可代替窗进场抽样复验。2)人工淋水逐户全数检查。8.3楼地面8.3.1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厨卫间、开放式阳台)1面层坡度1)验收内容: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面层坡度。2)质量要求: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3)检查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试验。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防水效果1)验收内容: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防水效果。2)质量要求:蓄水试验无渗漏。3)检验方法:对有防水
本文标题:分户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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