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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云发[2011]1号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是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拉动财政增长、提高农民组织化经营程度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必然选择。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提升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条件和机遇(一)主要农产品产量产值持续较快增长,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多年发展,我省粮食连续7年稳定增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3986万亩,特色经济林面积超过3500万亩。其中,烟叶、茶叶、花卉、咖啡、核桃、膏桐6个产业种植面积居全国第一;烟叶、鲜切花、咖啡、核桃4个产品产量居全国首位;肉类总产达到466万吨,跃居全国第12位;农产品出口连续10多年位居西部第一;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呈现出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态势,成为全国鲜切花和蔬菜重要生产和出口基地。2(二)龙头企业逐渐成长,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为主向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为主转变,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2009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4557个,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012户,固定资产总额达到364亿元,销售收入达到563亿元,带动基地建设3804万亩,带动农户1115万户,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收益888亿元,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不竭动力。(三)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十一五”末,全省累计建成大、中、小型水库5514座,总库容达到1083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40万亩;高稳产农田达到3367万亩;电力装机容量突破31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1200亿千瓦时;全省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1万公里,跃居全国第三位,投入使用的民用机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形成了“七入省四出境”的公路和“四入省一出境”的铁路运输网路,水运条件也不断改善。同时,随着“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全面实施,“森林云南”建设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四)农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解决“三农”3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优势生物产业发展计划》等一系列产业政策,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在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新型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与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培育壮大我省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五)新的市场需求和产业转移,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我省气候独特、生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具有发展现代农业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优势条件。在新一轮产业格局调整中,云南依托独特的资源环境条件,已成为东部种养业、食品加工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两强一堡”和“央企入滇”等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我省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条件更加成熟。但也要看到,我省农业产业化基地规模小而且分散,基地建设和加工龙头企业不配套;龙头企业少小散弱,品牌建设滞后,市场竞争力不强,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机制不够灵活;产业扶持资金总量小、使用分散,扶持政策不完善,现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严重制约着我省绿色经济强省建设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4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六)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两强一堡”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用好用活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因地制宜,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加快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强化基础、夯实基地、做强龙头、拓展市场、打造品牌、创新科技、确保安全为重点,把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关键举措,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推进我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七)发展目标。围绕畜牧、果蔬、茶叶、薯类、生物药、蔗糖、花卉、木本油料、橡胶、林产业、咖啡、蚕桑等12类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粮食总产量突破1800万吨,经济作物达到4500万亩,经济林木达到6000万亩;50%以上的农产品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80%以上菜篮子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数量达到3000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达到2—3户,超50亿元的达到3—5户,超30亿元的达5到10户以上,超10亿元的达到30户以上。全省包括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800亿元,提供财税收入150亿元以上。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收益超过1600亿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八)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进一步强化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坚持基地优先,为资源优势的发挥和产品的精深加工创造条件;坚持市场导向,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扶优扶强,突出重点,做强做大优势龙头企业;坚持品牌战略,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集团;坚持规模化经营,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坚持自主创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工作重点(九)强化基础。把加快农田水利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条件,根据产业布局稳步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努力做到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相配套。突出以骨干水源、农田排灌、农田林网、土地整治、机耕道路、流通设施和通讯信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牢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十)夯实基地。围绕12类优势特色产业,优化基地布局,6加快推进基地向适宜区集中,提高产业发展集中度。加快良种繁育,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增强基地示范带动能力,不断提升原料品质和供给能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业产业化原料基地,使甘蔗发展到600万亩,茶叶发展到600万亩,橡胶发展到800万亩,鲜切花发展到100万亩,马铃薯发展到1100万亩,蔬菜发展到1300万亩,咖啡发展到100万亩,蚕桑发展到300万亩,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发展到4000万亩,猪牛羊出栏达到7200万头,林产业、水产基地形成规模。鼓励龙头企业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扩大橡胶、木薯、甘蔗境外种植基地规模。(十一)做强龙头。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大”的原则,依托我省丰富的农业资源、良好的区位优势、较低的劳动力成本,通过不断完善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环境,做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选择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集中财力给予重点扶持。加强与国内、国际知名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企业通过集中有效资产、重组低效资产、盘活呆滞资产,整合种植、加工和品牌资源,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鼓励企业向农业产业化园区集聚,提升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式发展水平。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能力的龙头企业,提高科技成果运用和转化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着力将农业龙头企业打造成为推动7我省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力量。(十二)拓展市场。加强市场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功能,构建辐射国内外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市场流通网络。加快规划建设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现代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完善龙头企业仓储设施,鼓励农业物流企业发展,加快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建设,减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桥头堡建设,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巩固提升我省农产品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内市场和欧、美、日、韩市场的占有率。(十三)打造品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创造一个名牌,激活一个企业,带动一片产业”,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产地认证和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引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采取联合、合作等方式,打造知名品牌,扩大生产规模,以品牌提升我省农产品绿色、营养、生态、安全、健康的整体形象,不断增强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十四)科技创新。加快云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改进加工生产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构建以龙头企8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培育科技人才队伍。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对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能力,在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节水节能、冷链保鲜、疫病防控等领域取得创新成果的科技型龙头企业,提高科技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撑能力。(十五)注重质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已有标准的提升和新标准的创立。加快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国际质量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定量包装、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手段,提高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三项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十六)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分散经营的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农资供应、技术辅导、信贷资金和产品加工、贮藏、运销等系列化服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协作”的联结机制,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加快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9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降低农业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经营程度。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十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新增2亿元,重点用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扶持龙头企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各级用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财政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重点对主导产业的基地建设进行扶持。各州(市)、县(市、区)也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建立投入长效机制,国有土地出让纯收入扣除规定的开支项目后,收入的30%和耕地占用税新增的部分,重点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重点用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水利设施建设。创新扶持方式,采取补助、贴息、奖励、参股等多
本文标题: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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