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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问题地缘解读】——作者:天涯·鄙视抢沙发的整理:天涯·离开杯垫——原文地址:南海问题的历史缘由南海的地缘状况如果用两个字形容就是“复杂”,如果用三个字形容就是“太复杂”。复杂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就是中国的手伸得有点长,或者说中国的地缘状况很难控制住这么一大片突出的海域。不过既然当初把图画的这么大,而现在走在复兴之路上的中国又这么需要这片海,那么“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可能周边的那么小国会觉得很不公平,但政治就是这样,谁叫中国是这个区域唯一的大国呢。现在我们看到的南海边界俗称“九段线”,这条边境的主要作用是证明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控制过一片海域,或者说曾经在这一片海域频繁活动过。并不是周围的国家就没在这打过渔、贩过货,只是中国比较喜欢做记录,所以古典时期对于这片海域的记录中国自然占优。大国所具有的并非只是文化优势,在政治上也总是比小国更有敏感性。尽管中国人的自尊心让我们一直希望中国是结束二战的决定性因素。但作为政治家却会很清楚的看到,太平洋战场才是胜负的关键。作为美国的忠实盟友——“国民政府”将目光投向海洋的深处也就很自然了。其实也不能怪那些小国没有战略眼光,因为那时他们正忙着民族独立(独立时间:菲律宾1946年,越南1946年,马来西亚1957年)。陆上的边界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渔民打渔的地方,好像自古以来也没人管过,谁又这么无聊会去关心呢?作为当时中国合法的政府——“国民政府”却并没有认为这是一件无聊的事,派船过去转一圈是必须的,既然日本人曾经在那些岛上挖过矿,那作为战胜国接收是顺理成章的。不过以限于当时的条件,在太平岛上驻军已是所能做到的极致。转是转过了,在地图上标出自己的势力范围,传檄四方是接下来要做的了。鉴于那些小国正在纷纷独立,拖的长了难保会有人回过味来,所以时间有点紧。不过好在那些绘图的专业人士并没有让政治家们等太久,1947,当时的中国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为这片被命名为“南中国海”的海域划定了一条有11段线的边线。两年以后国军无奈的退到了海峡的另一面,而做为继任者的共军似乎也很欣赏国军在地图上的开拓精神。不过作为一个自认为更有朝气的政权,一成不变的接收前朝的遗产似乎不够有面子。于是11段线变成了“九段线”。从此“南中国海”变成了中国的“南海”,以至于一代又一代“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有志青年们,想当然的认为这片海就是中国的内海。事实上对于“九段线”的法律地位一直是模糊的,可能最初的绘制者也觉得画得过于霸道了,因此没有用实线而是用虚线画。“九段线”的存在更多的是表明一种历史(也可以说是历史的霸权主义),在地缘状态不佳的情况下,历史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好在当时画了这根线,中国才有可能将自己的利益诉求一直延申到爪哇国。但对于不能容忍“九段线”内出现一点外国势力的有志青年们必须清楚一点,即使事情完全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即所有的岛屿归中国),中国也不可能将南海变成内海。这一点以后会讲到。既然所有的争议都是在这条“九段线”内,那么我们可以按照当初画图的专家们的思想往下想,为什么要这样划?事实上看过这条“边境线”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除了象征性的为周边国家留了点空隙以外,中国已经把南中国全部占完了(或者说划完了)。有鉴于此,完全有理由相信,当时的专家们是完全按照周边国家的海岸线划出这条“边境线的”。当然划完以后要做的事还很多,毕竟大国也不能不讲道理,海洋是陆地的延伸,如果没有合适的岛屿做为支撑点,把领海伸到别人家们口也说不过去(去转过了几个岛还不够)。根据古老的“华夷五方”理论(也就是一个中心,四个基本点),地理学家们查资料,访渔民,在这片海域上找到了五个支撑点。地理学家们在图上找到五个点后,占不占的住并不是他们要考虑的,那是军事家要头疼的事(最终的结果是先抓最近的和最大的,于是共军抢回了西沙;国军就近占了东沙,并把势力伸到南沙中最大的“太平岛”)。对于军事家们的作用有限(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可以预料到的,剩下的事情需要历史学家们去做了。好在中国的史书够多,而勤劳的渔民和海商们也的确在这片海上留下了太多的痕迹。这也成为支撑中国目前对南海主权要求的主要依据。不过不管是军事的占有,还是依据历史对那些岛屿提出主权要求,都需要我们明确那些岛屿的地理状况。而这一点却往往被有意无意的忽视了。下面就分别对东沙、西沙、南沙、中沙、黄岩岛做一个情况说明。东沙岛:细心的人肯定发现了这个称呼和平时听到的不太一样,官方的称呼应该是“东沙群岛”。在说到岛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就是无论什么时候,作为岛的重要特征是一定要有陆地露在水面上的,而做为群岛最少需要有两个岛。而这个“群岛”唯一可以称为岛的只有一个——东沙岛。事实上即使加上附近的两块水下滩头勉强称为滩头,并没有增加多少内水面积,这样命名的最大可能性是为了和其他几个群岛相对应(比较有气势)西沙群岛:这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群岛”。有25个露出水面的岛礁聚在一起,而且其中几个面积还足够大(可以有政府大楼、银行、邮政、商店...)。因此中国政府理直气壮了为它画出了领海基线,将其中包含的水域划为了内水。南沙群岛:如果说西沙群岛很容易被认定为一个群岛,那南沙群岛的情况就不那么简单了。事实上在那么一大片海上分布着的100多个所谓的“岛礁”,只有11个是可以住人的岛(也就是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还有12个也许N年以后可以住人的沙洲,再加上11个高潮时能露出水面的礁石。这一共44个“岛”(最大的太平岛也只有太平岛0.432平方公里)分散在北纬12度线以南广阔的南中国海上,根本无法构成一个统一的群岛(《国际海洋法公约》意义上的)。由于情况太复杂,具体的稍后分析。中沙群岛:这个“群岛”的存在是最为无厘头的,因为所有的礁石不沙洲都在水下(东沙群岛起码还有一个岛)。也许有能会说“黄岩岛”有礁石露在外面啊!这个我们马上会说到黄岩岛:如果按照中国老百姓的看法,这就是一片乱石滩。对于菲律宾来说他是不是岛无所谓,只要他有石头露在外头就有可能作为领海基点(关于菲律宾领海基线的事明天会细讲)。但中国需要它是岛。因为这是我们在东面所能找到的唯一支点。不过这一个支点实在是太孤单了,所以我们决定将他和中沙的那些水下暗礁合在一起,称为“中沙群岛”。也许两个先天不足的人在一起能让别人感受到他的强大。至少可以壮壮声势吧。南海的法律问题领海先说说领海。当初在画“九段线”的时候还没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4年生效),国际上并没有关于“领海”概念的国际法方面的规定。只是那些以美国为首的老牌海洋国家有个“三海里”领海的习惯。把领海弄得那么短有两个原因:一是技术上的,据说最早的岸炮射程就是3海里,因此习惯性的把海岸线往外三海里定为防卫的范围;二是因为实力。既然自己的实力够强,当然希望其他国家的领海少一点,自己走的方便点。后来《公约》出来了,将领海定为了12海里,至今已经有150多个国家批准(中国也已加入)。美国觉得公约让其他国家的海权增强了,会妨碍他的行动,所以至今不肯签约。(领海定义为:“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说白了就等于把陆地边界划出去12海里。船只进了领海线进跟进了这个国家一样)。毗邻区既然“领海线”就是边境线,那么鉴于海洋比陆地难管(陆地上还可拉个网),就有必要有外面再划一个缓冲区,当然不能当国土那样管,但还是有些权力的。这就是“毗邻区”,范围是领海线再往外推12海里。简单点说这块地方你可以随便进,但我已经有权力查你了。(毗邻区定义:是指邻海以外而又与邻海相连,由治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个海域。)专属经济区先划了块海当领土(领海),再弄了点缓冲区(毗邻区),按说沿海国的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了。不过海权可不仅包括自卫权,更重要的还有经济利益,比如水里的鱼,水底的宝藏,再下面的石油。要是不划个区域,那些有实力的大国还不守在你门口抢钱。于是“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应运而生了。说白了意思就是这块地方就是我的,路过可以,抢钱的不行。这个区域是离海岸线200海里(领海和毗邻区包括在内)。需要说明的是“专属经济区”和“12海里领海”“毗邻区”的概念都是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确定的。在此之前的并不代表大家就没有意思到海上的经济利益争夺海上的利益最主要的就是底下的石油了,鉴于以前的技术力量,大家主要盯着的是家们口浅海地区的石油,所就是所谓“大陆架”下面的石油。于是1958年《大陆架公约》定立了,条约的定立主要是约定沿海国家有权开发大陆架上的资源。这“大陆架”的概念就是说,你的陆地肯定是有一个角度缓缓伸入海洋的。这块伸进海底的陆地深度一般不会超过200米,那么只要能认定是你的陆地延伸的你就有对上面的资源的专属权。问题每个国家的大陆架长度不尽相同,特别是那些岛国的“大陆架”少得可怜。因此大家觉得有必要统一一下标准,于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定出了个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也就是说不管你大际架多长,大家的抢钱范围就是200海里。当然,既然是新法,也就要把权力再扩张一下,不能光管地下的油,水里的鱼啊,环境啊一类的都包括进去了。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关键是下面的油(当然也有其他资源)。这样一定,大陆架短的国家固然高兴了,但大陆架长的国家肯定不愿意了,于是〈公约〉为了平衡也肯定了“大陆架”的概念。具体作法是先把大陆架的范围不管长短都先定在200海里(称为法定大陆架)。为了照顾大陆架长的国家(长的一般都是大国,惹不起),再定一条就是“自然大陆架”可以延伸至350海里(一般最长也就到这了),200里以内是自己专属的,200海里以外的别人可以挖,不过要分51%的钱给你。于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原则成了并立的了,这种和稀泥的方式注定了沿海国家会选择不同的标准为自己争取经济利益。(中日东海问题我们就是用“大陆架”原则把脚伸到日本门口的)。由于很多沿海国家都是相向的,在划分上述海域时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矛盾。对于领海问题还好说,毕竟只有12海里,有矛盾的毕竟少。真要是挨得太近了就一人一半也问题不大。但“专属经济区”就不一样了,大家都有200海里,还有个和稀泥的“大陆架概念”,最长能把经济利益伸到350海里。如果说有领海矛盾的是少数,那么对于“专属经济区”有争议的则是大多数国家了。象“中日韩”三国在黄海、日本海、东海上的划界问题就是典型,讲完了南海可以继续这个话题(附带也会讲朝鲜有没有可能倒向美国)。前面有朋友提到台湾问题,这个毕竟算内政了,可能另外开个贴讲国内的情况更好。由于涉及专属经济区的纠纷太多,《海洋法公约》也没办法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只是约定“希望本公约任何规定均不损害任何缔约国于任何时候协议用自行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权利。”希望大家能自己解决最好。不过总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对于解决不了的纠纷还是成立了一个《国际海洋法法庭》来做最后的解决手段。但这个法庭的的实际效果很有限,其中有一条“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另外还规定了没一个案例都有其独特性,不能用来做其他案子的参照案。鉴于这个法庭的没有多大执行力,所以大多数国家还是愿意自己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特别是对于争端最多的“专属经济区”,《公约》还语重心长的写道“这种冲突应在公平的基础上参照一切有关情况,考虑到所涉利益分别对有关各方和整个国际社会的重要性,加以解决。”总之这些规定说了等于没说,所谓“公平”说穿了就是实力的公平。对于“专属经济区”相互重叠的纠纷,一般来说有三种解决方法:第一种简称“哥俩好”,这个适用于双方实力差不多的情况,最简单的,双方划个中间线,各占一边。日本自认为实力不差,所以就想用这种方法划和中国划东海;第二种简称“大欺小”就是按实力强的一方的意志划分。这种方法适用于双方实力相差太多的情况,象澳大利亚就用“大陆架延伸”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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