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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运营,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各景区、各部门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协调联运,量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预案。2范围适用于景区日常安全管理运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处理。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3.2公司各部门负责日常安全运营的落实与实施。4工作程序4.1指挥机构设置和职责4.1.1公司成立日常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质检总、行政部、工程部经理及各景区主任级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景区主任、副主任组成,景区成立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安全小组。4.1.2职责4.1.2.1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4.1.2.2统一指挥,分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责。4.1.2.3公司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4.1.2.4分管景区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现场指挥救援抢险。4.1.2.5质检部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安全运营的检查与监控。4.1.2.6行政部负责日常采购,确保安全作业及应急器材和物资到位。4.1.2.7工程部负责景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更换,确保游客游览安全。4.1.2.8景区主任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各班组安全作业实施情况。4.1.2.9景区副主任负责所辖职能部门的日常安全运营监督检查工作。4.1.2.10各安全小组负责日常安全作业的具体实施。抢险救援组由维修组、绿化组组成,负责设施设备类检查维护,抢修维修施工作业;警戒保卫组负责景区游览秩序及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通讯联络组由监控组、行政助理、后勤担任,负责对景区内日常运营情况的监控,并及时联络各部门协同作业,确保运营安全;医疗救护组由医疗救护专业担任,负责游客轻度伤病的处理及重大伤病游客的应急处理;疏散引导组由咨询、验票组、检票组担任,负责突发事件中游客的疏散、引导工作。4.2日常安全管理措施4.2.1安全管理对象的种类安全管理的对象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商业网点安全、景区秩序安全、游览安全、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等方面。4.2.2安全管理制度4.2.2.1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食品安全教育,防止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营造景区环境优良、整洁卫生的餐饮环境。4.2.2.2商业网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经营场所要安装安全设施,符合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要求。景区内所有经营摊点,要与景区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4.2.2.3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之发全保卫工作4.2.2.3.1景区保安队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4.2.2.3.2景区保安队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4.2.2.3.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4.2.2.3.4景区车场保安人员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4.2.2.3.5景区保安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4.2.2.3.6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作。4.2.2.3.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处理。4.2.2.3.8景区保卫队接到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4.2.2.4游览安全4.2.2.4.1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天气预报记录,景区负责与水文气象部门联系,实行暴风雨天气巡查制度,景区收到气象部门的大风暴雨预报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有关部门,开园期间出现大风暴雨,景区主任接到通知后,立即广播通知游客注意安全。景区的保安人员应密切关注景区游客、建筑、设施的安全,发现情况立即上报。4.2.2.4.2制作景区标识系统,按照《景区标识系统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提醒游客注意游览安全,预防因游客行为所引起的安全隐患。4.2.2.4.3在大型活动或节假日(旅游黄金周)期间,严格按照《景区治安巡逻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4.2.2.5交通安全4.2.2.5.1实行对载人索道、观光车、大巴车道路以及浮桥、栈道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方可投运。4.2.2.5.2景区每年3月中旬定期对避险通道实行定期检查,在景区内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实行封闭峡谷通行,疏导游客脱险。4.2.2.6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如索道、观光车、大巴车等设备的检查,按各特种《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坚持日小检,周中检、月大检,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4.2.2.7消防安全4.2.2.7.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4.2.2.7.2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相关的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4.2.2.7.3景区油料管理严格按照《油料保管安全措施》相关规定执行,防止火灾发生。4.2.2.7.4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争管理办法》处理。4.2.2.7.5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维修组负责,维护或修理后由相关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4.2.2.7.6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4.2.2.7.7坚持经常性安全防火检查,熟悉景区内的整个建筑结构和防火重点部位。4.2.2.7.8及时检查和发现火险隐患,督促有关责任人及时整改。4.2.2.7.9组织消防员学习和训练,使之能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队伍。4.2.2.7.10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熟悉和掌握消防设备器材的配置情况。4.2.2.7.11负责及时组织力量扑来初期火警。4.2.2.8施工现场安全4.2.2.8.1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保安队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4.2.2.8.2景区保安队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4.2.3物资储备及管理4.2.3.1行政部负责物资的采购,景区后勤人员按照《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保证景区内物资安全,供给及时。4.2.3.2景区内配备对讲机、灭火器、铁锹、镰刀等。4.2.3.3医务室配备救护担架、急救包、常用药品等。4.2.3.4保安队配备雨衣、救生衣等。4.2.3.5大巴车队、观光车队要配备相应的救援设施、设备。4.2.3.6索道站配备索道急救专用装备、绳索等。4.2.3.7景区内游览场所、商业网点要配备专用的消防设施。4.3安全教育、培训4.3.1安全教育包括:对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更教育;全员安全教育及其它形式安全教育。4.3.2安全教育内容主要为学习国家的有关安全法规、政策和公司、景区的安全管理、组织技术培训制度等,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由公司和技术安全人员配合进行。4.3.3新员工入公司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应不少于3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3.4人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教育,由技术安全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进行,除应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外,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特种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工作。4.3.5在日常工作中,利用板报、简报、知识竞赛、会议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使员工在思想重视安全经营工作。4.4日常安全监督、检查4.4.1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公司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重于泰山”的防范意识。4.4.2景区主任组织保安队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小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4.4.3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4.4.4抢险救灾设施、物资、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急救药品必须保证有效期;救灾抢险物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补充配齐。4.4.5实行每季定期安全专项检查制度,由质检部牵头,分管景区副总经理带队,对景区内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4.4.6景区、公司各部门必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切实可行,同时具备可操作性。4.5突发事件应急措施4.5.1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4.5.1.1当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就近的有关救援单位。
本文标题: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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