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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7页合同编号:网络广告发布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承揽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签署以下战略合作协议,此期间双方应严格按照此协议内容,充分整合利用双方的资源,并履行各自的责任。第一条定义1.1网站:指网址为http://的互联网网站。1.2频道:本合同中所称频道均指下属的各个频道。1.3合同款:指在合作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广告投放实际广告费累计金额及设计、制作、技术服务费用之和。1.4错播:指由于网站方的过失或疏忽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网络广告在工作时间内连续4小时以上的严重错误播放。1.5漏播:指由于网站方的过失或疏忽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网络广告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播放,但不包括当日广告播放的合理技术处理时间(约为两小时)。第二条广告、合作事项及合同款2.1广告事项(1)甲方同意在上发布网络广告。该网络广告发布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此合同项下的广告项目为甲方所开发项目:(3)乙方愿意提供给甲方优惠折扣,甲方将享受广告资源刊例价的折和倍的配送资源。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如乙方标准报价和销售政策更新,需提前两周通知甲方。新价格及销售政策经甲方同意后开始执行。第2页共7页(4)广告投放的具体发布形式、位置、期限、价格及支付方式、折扣、广告配送等见《网信息发布排期表》规定。《网信息发布排期表》在甲方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指定签字人为。(5)甲方承诺每个自然月的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当月所执行广告的所有费用。(6)合同附件1仅作为暂行排期表,每月的广告发布与结算最终以《广告发布执行单》来执行,如由于甲方原因要求更改合同附件1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2合作事项(1)在甲方保证能够完成最低广告投放量的前提下,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外,乙方为甲方提供更加完善的附加服务。(2)关于项目,乙方同意在网站内为甲方的房地产项目建立宣传社区,社区内容包括房地产项目企业介绍、甲方的房地产项目产品介绍、效果图、户型图、项目论坛、业主文集等,乙方安排专人对该社区进行项目情况更新、维护。(3)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的房地产项目资讯、动态等内容,定期在网房产首页相应栏目进行链接,提高甲方房地产项目的曝光率。甲方需要及时给予配合,及时提供项目最新动态。(4)合作期间,甲方的房地产项目举办的大型业主活动,乙方可提供资讯跟踪报道、现场直播并在现场直播、资讯频道等位置进行资讯连接、图片推荐。甲方需要及时给予配合,及时提供项目最新动态。(5)关于资讯,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随时跟进甲方项目的动态,并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软性文章及时发布到网相应栏目中。(6)甲方为房地产项目举办的大型活动,如:发布会,乙方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直播,并同时在网现场直播中进行链接。(7)乙方除活动及资讯配合外,还需要在网各内容范畴中各栏目全力配合甲方企业及其项目的宣传事宜。(8)根据甲方房地产项目进展及需要,乙方安排甲方项目负责人做客网嘉宾聊天室与网友互动。(9)乙方自行举办的各种市场活动,优先考虑甲方。(10)若乙方网站产生自发的或被转载的甲方负面报道时,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乙方将及时进行处理;论坛内出现与项目相关的恶意诽谤、侮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第3页共7页甲方与乙方及时沟通,乙方将及时进行处理;若出现不可回避的负面内容、事件,甲乙双方及时沟通、商议,共同维护论坛的有序、健康发展。2.3合同款双方确认,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支付目标合同款人民币元人民币整(RMB元),若实际发生的款项未达到目标合同款,甲方不承担补足的责任。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应在当期广告投放首日前20天和乙方共同决定当期具体广告形式、位置、广告配送等,并签署相应的《网广告信息发布排期表》。甲方要修改该排期表上的发布形式、位置或时间,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对《网广告信息发布排期表》的更改;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拒绝更改。3.2本合同项下发布的网络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以E-mail方式交付。3.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发布网络广告所必须的法律文件或法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广告图文的权属合法性证明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3.4甲方保证网络广告所链接的其网站或其提供的广告等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及专题内容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3.5甲方保证对其网站或提供的广告等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及专题内容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乙方不当使用的除外。3.6如对网络广告的投放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播、漏播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情况),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每一网络广告发布后或错播漏播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广告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完毕。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结案报告后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超过5日甲方不予回复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对本合同和/或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定制单排期表中约定的广告投放无异议,且乙方已履行完毕相应的合同义务。第4页共7页3.7甲方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广告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因甲方广告用语、广告设计等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乙方因发布甲方广告被有关政府部门批评或者处罚,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发布广告或/和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3.8甲方承诺指派专人配合本合同的执行工作。3.9甲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各项应付费用。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4.1乙方承诺,其具有相应的权限和资质来发布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并具有完全的能力来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4.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网络广告。4.3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广告费或提供广告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予以补充或纠正,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予补充或纠正,且无正当理由,造成乙方设计、制作、发布广告迟延或不能发布,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广告费构成违约的,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直至终止本合同。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支付未付部分款项之权利。4.4乙方有权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广告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乙方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求修正或拒绝发布该广告。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或经营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4.5乙方承诺安排对应甲方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合同的执行工作以确保甲方需要宣传的内容可以在乙方所属网站的重要位置上以合适方式得到宣传。第五条特殊免责条款5.1甲方理解乙方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不能按计划进行发布,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该部分广告发布时间在本合同期限内顺延,或将这部分额度从本合同总额度中减去。如因此延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担及时充分的补偿,乙方拒绝补偿的,由甲方从拟支付款项中扣除。第5页共7页5.2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乙方可能不定期对其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项下广告的发布(包括发布位置和/或发布期间等),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并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第六条违约责任6.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6.2本合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经书面通知甲方而终止本合同:甲方逾期七(7)日未支付到期款项的,经乙方合理催告后,甲方仍拒绝支付的。6.3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6.4乙方对于错播或漏播的网络广告给予错播或漏播部分二倍的网络广告赔偿。乙方网页改版导致广告形式调整或者甲方预定广告形式,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投放,应至少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根据广告价值换成相应广告,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5如乙方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甲方无法完成最低广告投放量,乙方有权终止协议、按照乙方对实际广告投放量的网络广告标准报价的标准追回甲方因为优惠折扣少付的广告费用。第七条保密7.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7.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第6页共7页8.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8.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4如因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非因乙方自身原因的意外事件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义务的,乙方应及时、充分的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在事件终止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甲方有权要求该部分广告发布时间在本合同期限内顺延,或减少相应的广告发布价款。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9.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第十条通知及合同变更10.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成,以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10.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10.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终止,必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的终止协议。第十一条其他11.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11.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完毕,且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款之日终止。11.3甲乙双方以前签订合同中如有和本合同条款冲突之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本合同条款为准。11.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7页共7页11.5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网信息发布排期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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