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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船空气、测量、注入管系图设绘通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全船空气、测量、注入管系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全船空气、测量、注入管系图”设绘。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亦可参考使用。2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2.1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a)GB4791-84船舶管路附件图形符号。2.2设绘依据图纸a)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b)轮机说明书;c)总布置图;d)机舱布置图;e)基本结构图;f)燃油管系原理图;g)滑油管系原理图;h)机舱舱底、压载、消防管系原理图;i)全船舱底、压载水管系图;j)肋骨型线图;k)污水处理系统原理图。3基本要求3.1“全船空气、测量、注入管系图”是反映全船空气管、测量管、注入管的选型及布置状况的图样,并应能满足送审图纸要求以及作为生产设计的依据。本图旨在是为了在油、水舱柜灌注或抽吸液体时避免舱柜内造成超压或负压损坏舱柜。以及各舱柜的液位测量,便于了解舱柜内的液体状况。3.2一般货船的液舱配置的空气管截面积是注入管截面积的1.25倍,而油船的货油舱透气管的截面积由设计最大装油速度的1.25倍来决定,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计算方法也不同,务必要注意。3.3液舱的空气管、溢流管及测量管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万一这些管子或有关连舱柜的破损后,应不会导致船舶进一步的浸水或遭受货损。4内容要点本图样一般应有俯视图、侧视图、横剖面图、典型图,以及管系附件表、材料表、明细表与图形符号标识等组成。4.1空气管的布置要点4.1.1储存油或水的舱柜、隔离空舱、海水阀箱、管隧和轴隧等处均应装设空气管。对于大型运输船,即使管隧内具有强力通风设施,也应装设空气管。空气管应从舱柜的最高处引出,并尽可能地远离注入管。4.1.2顶板的长度或宽度不小于7m的舱柜,应设两根或多根空气管,其间距应适当。如果舱柜顶部形状特殊或不规则时,则空气管的数目和位置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4.1.3配备阴极保护的舱柜,应在其前、后端设置空气管。4.1.4所有双层底舱都应设置空气管,延伸至两舷的每一个双层底分舱应自两舷引出空气管。4.1.5当舱柜仅设一根空气管时,则空气管不得兼作注入管。4.1.6空气管不得兼作测量管。4.1.7空气管的布置应在任一舱柜破舱浸水后,不致使舷外水通过空气总管进入位于其他水密舱室内的舱柜。4.2空气管的终止4.2.1下列舱柜和隔离舱的空气管,应引至干舷甲板以上的露天地点:a)燃油舱柜;b)货油舱;c)加热的滑油舱和液压油舱;d)位于机器处所之外且未设溢流管并能用泵灌装的舱柜;e)与燃油舱或货油舱相邻的隔离舱。污水处理装置的空气管,应引至烟囱顶。4.2.2除4.2.1所述舱柜外,下列舱柜和隔离舱的空气管,应引至舱壁甲板以上:a)双层底舱;b)延伸至外板的深舱;c)舷外水可能涌入的舱柜;d)其他隔离舱。4.2.3延伸至干舷甲板或上层建筑甲板以上的空气管,其可能进水处离甲板的高度应符合下述要求,在干舷甲板上应不小于760mm,在上层建筑甲板上应不小于450mm,如果甲板上铺有木板时,则这些高度应从木铺板以上量取。对于小型船舶,上述高度可适当降低,但应征得船级社同意。4.2.4滑油储存舱柜或容积小于0.5m3的燃油泄放柜(非动力注入柜)的空气管,如果其出口端位于溢油不致和电气设备及热表面接触之处,则可以终止于机器处所之内。4.2.5燃油和货油舱柜空气管的开口端,应位于不致因溢油或油气而产生危险的处所。4.2.6燃油和货油舱柜空气管的管端,应装设耐腐蚀和便于更换的金属丝防火网。空气管管端金属丝防火网的净通流面积,不得小于该空气管所要求的横截面积。4.2.7延伸至露天甲板以上的所有空气管,其开口应装设有效而适当的关闭装置,以防止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舷外水涌入船内。4.2.8柴油机曲轴箱一般应配置空气管,并引至甲板以上的安全部位或经船级社认可的位置。每台柴油机的曲轴箱空气管应各自独立。4.2.9设于货舱区域的燃油舱柜的空气管,以及甲板上的燃油、滑油注入阀要加装围堰。围堰应设置放泄旋塞。4.2.10机舱内的燃油、滑油空气管,以及主机、付机滑油循环舱的空气管应分别引至油雾箱(透气柜),再由此箱引出一根空气管至烟囱顶。4.3空气管尺寸4.3.1对于动力注入的所有舱柜,每一个舱柜的空气管总横截面积,至少为其注入管有效截面积的1.25倍。在任何情况下,上述舱柜空气管的内径不得小于50mm。4.3.2如舱柜装有溢流管时,则空气管的横截面积至少为该舱柜注入管截面积的20%。当装有溢流管的几个舱柜共用一根空气管时,则该空气管的横截面积,至少应为独立舱柜中两根最大注入管横截面积之和的20%。4.3.3对于冰区航行的船舶,空气管的截面积应适当增大。4.3.4根据注入管的直径,以截面积至少满足1.25倍的关系,可参照表1据实际情况选用空气管或溢流管。表1注入管公称直径DN/mm可选用的空气管或溢流管公称直径DN/mm×根数5065×1,50×26580×1,50×1+65×1,80×1+50×1,80×1+65×180100×1,65×2,80×1+50×1,80×1+65×1,100×1+50×1100100×1+50×1,100×1+65×1,100×1+80×1125100×2,125×1+80×1,125×1+100×1150125×2,100×1+150×1200200×2,200×1+100×1,200×1+125×1,200×1+150×1250200×2,250×1+125×1,200×1+150×14.3.5空气管、溢流管、测量管一般采用焊接钢管,也可以采用无缝钢管。对水舱,管子应镀锌,而对油舱,则不须镀锌。空气管、测量管、注入管的顶端均应设置铭牌。其管子的最小壁厚,可参照表2。表2管子外径mm与船体结构有关的舱柜的空气管、溢流管、测量管最小壁厚mm通过压载舱、燃油舱的空气管、溢流管、测量管最小壁厚mm38~82.54.56.388.9~1084.57.1114.3~139.74.58.0152.4~168.34.58.8177.85.08.8193.75.48.8219.15.98.8244.5~4576.38注1,具有有效防蚀措施的管子,其最小壁厚可以适当减薄,但减薄最多不得超过1mm。注2,对于测量管,除装载闪点低于60℃货油的货油舱外,最小壁厚适用于液舱之外的部分。4.3.6露天甲板上空气管壁厚可参照表3选取。表3管子外径mm≤8089108114125140150≥160最小壁厚/mm6.06.36.97.17.47.98.28.54.3.7轴隧和管隧所安装的空气管,其内径不得小于75mm。长度大于10m的轴隧、管隧,应在前后都设置空气管。4.4测量管的布置要点4.4.1测量管4.4.1.1所有舱柜、隔离空舱、管隧以及不易经常接近的污水沟或污水井,均应设置测量管。除短测量管外,测量管应尽可能是垂直的,并引至舱壁甲板以上随时可以接近地点。对于燃油舱柜和滑油舱柜,其测量管应引至开敞甲板上的安全地点。测量管应尽可能地靠近抽吸口。4.4.1.2为了防止舷外水通过测量管进入舱柜,所有可能进水的测量管均应装有永久附连的可靠关闭装置。4.4.1.3当采用底部封闭的缝隙型式测量管时,其封闭板底板厚度≥16mm,并与测量管底端牢固焊接。测量管底板距离舱柜底的距离为10mm。4.4.1.4当采用测量管下端开口型式时,测量管底端距舱柜底的距离为30mm~50mm,并应在舱柜底板上安装φ150×10的防击板。4.4.2短测量管4.4.2.1在机器处所和轴隧内,双层底舱柜可安装延伸至花钢板以上的短测量管。短测量管头距花钢板800mm~1000mm。4.4.2.2短测量管应易于接近,燃油和滑油舱柜的短测量管应尽量远离热表面或电气设备。必要时,上述热表面或电气设备应有防护设施。4.4.2.3燃油和滑油舱柜的短测量管应安装测量自闭阀。在客船上,仅机器处所范围内的隔离空舱和双层底舱柜可以使用短测量管,并须安装测量自闭阀。4.4.3测量管尺寸4.4.3.1测量管的内径应不小于32mm,重燃油舱柜测量管的内径应不小于50mm。当测量管通过温度为0℃或0℃以下的舱室时,其内径不得小于65mm。4.4.3.2油舱应采用铜质测量尺,测量管不镀锌。水舱采用钢质测量尺,测量管镀锌。管子可以采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4.5注入管4.5.1不同种类燃油的注入管应独立,不能混淆,避免把不同的油类错误地灌入舱柜。4.5.2船上注入系统都要有防止管路超压的设施,应使超压的泄油能排至有足够容量的溢油舱,当溢油舱到达高液位(80%~90%液位)时应报警。4.5.3燃油、重柴油、轻柴油、滑油的注入管应在左、右舷各设一个,再有横贯左、右舷的连通管引至各油舱。4.5.4油舱的注入管子应沿着舱壁使油顺壁而下。也可将油舱的注入,通过连通管接至油输送泵的吸入管,用泵将油送入各油舱。4.5.5淡水舱、饮水舱的注入接头一般应在左、右舷各设一个,对于小于100m3的水舱,可采用φ65mm的注入管。如果大于100m3,则可以采用φ100mm的注入管,而注入管接头使用两只φ65mm的Y形接头,并应符合GB5742-85“船用饮水舱注入接头”标准。5图面要求5.1管系布置中管路、附件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4791-84的规定。5.2图纸幅面原则上采用A3,横向长度可按GB4476.1-84规定放长。视图可分俯视图、侧视图,必要时应加横剖面图。5.3图纸的比例通常与总布置图的比例一致,必要时也可局部放大或缩小。5.4所有管路的标识要明确不重复,附件明细表中的编号应与图样上一致,并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和功能要求。5.5管子材料明细表中,应明确管子规格及等级、名称、材料牌号和数量。5.6线条及附件5.6.1细实线,为船体轮廓线。粗实线,用于管线。对不同用途的管线可在尺寸前加分数字符来表示,如空气管线AP-50,测量管线SP-50,注入管线FL-50。附件可在管线分数字符后加1、2……,如空气管头AP1、AP2……,测量头SP1、SP2……,注入头FV1、FV2……。5.6.2管线走向可用箭头表示,并标注管子直径。如船厂或船东有特殊要求时,可按其要求另行处理。5.6.3技术要求(或说明)一般写在标题栏上方或图面的适当位置,并写明主要性能、材料、工艺、试验、检验和使用等方面的有关要求。5.6.4引用标准、规程及其他技术文件时应写明标准号以及被引用文件的名称图号或编号。如果引用文件中个别条文时,应阐明具体条文内容。5.7管系布置图的图样由封面、技术要求、图形符号说明、附件明细表、材料明细表等组成,一般应各自独立。6设绘注意事项6.1图样设绘前,除熟悉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外,还应了解船体基本结构图、燃油、滑油、舱底、压载管系等有关图样,以及规范等规定。6.2设绘图样应首先考虑识图方便,布局要合理,力求图面简洁。图样视图与技术要求(或技术说明)能完整地表达内容要求。6.3使用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应按标准规定。引用的标准、规程以及其他技术文件应正确有效。6.4测量管应尽可能是垂直安装,并应通到甲板开敞部分(机炉舱除外),使人易于靠近的地方。6.5本图样必须与相关图纸要求相互协调,所用的设计符号、代号等应保持一致。6.6在技术要求中应提示有关标准、规范、公约、规则等的特定要求,以及技术关键和重点注意的问题。7校审要点7.1按设绘依据图纸,校审管系是否符合要求,布置是否合理,公称通径选用是否正确。7.1.1检查管系布置中的设绘内容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及轮机说明书与有关规范、规则、公约和标准的要求。7.1.2检查管子的通径、壁厚、附件分数字符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规范和说明书要求。7.2检查技术要求和说明的内容是否完整、正确、合理。7.3检查管子上下走向的箭头标识是否正确。7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