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危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某某化工有限公司拟稿:审核:签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试行)1、目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涉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管辖和可施加影响的区域。3、责任部门办公室、生产部、安环部、质检部、财务部、供销部、维修部、各车间、各班组。4、职责4.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全厂性隐患排查带头工作;安全副总负责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4.2安环部负责消防、监控、仓储等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同时督促各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车间班组隐患排查落实情况,编制排查计划、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后复查,负责对全厂隐患统计、汇总、分析。4.2生产部负责生产场所及辅助生产场所的隐患排查,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与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做好生产技术隐患的整改措施工作。4.3办公室负责食堂、宿舍、办公区与应急车辆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排查内容,组织人员对上述区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4.4供销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隐患排查与隐患整改物资的落实工作,负责对进厂车辆相关证件、资质进行认真排查。4.5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负责对安全隐患费用进行认真统计、总结;质检部对进出原料、中间体及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总结,落实整改措施,维修部负责设备、电气、仪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6车间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车间主任负责督促车间人员对自查隐患进行整改,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负责填写厂级《隐患整改反馈单》并及时报告安环部。4.7班组负责当班作业场所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班长负责对自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督促车间人员对自查隐患进行整改,对隐患的整改进行过程管理。4.8本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安环部、部门领导与值班领导汇报。4.9公司外包的项目由发包部门负责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将协议至安环部备案。发包部门和安环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5、隐患排查重点5.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库区、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5.2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执行情况。5.3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运行情况。5.4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5.5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5.6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5.7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5.8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5.9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喷淋冲洗、防寒保暖、防熟降温、空气净化等设施。5.10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限位自动装置、灭火装置、防触电设施等。5.11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执行情况。6、隐患依据与频次6.1各级隐患排查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为依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排查。6.2厂级全面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环部每周组织隐患排查不少于1次,车间隐患排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隐患排查每班不少于3次。6.3各部门、车间、班组以自查为主,重点排查安全技术设施、监测监控、应急救援设施、设备运转、岗位履行职责等情况,将隐患排查作为日常检查工作的重点,员工的巡回检查主要以隐患排查为主。6.4公司每季度组织集中的隐患排查,动员全员参与隐患排查和治理,集中整改事故隐患。6.5公司每年2次聘请化工行业的专家对公司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计划。7、隐患上报7.1公司需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月5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报告应当由总经理签字。7.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按规定上报外,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8、隐患治理8.1一般事故隐患,由发现部门负责人、管理人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和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报主管部门批准。8.2厂级集中排查的事故隐患由安环部整理和汇总,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整改措施方案的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责任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根据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安环部负责验收。8.3车间自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车间主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整改完毕后由车间主任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班组自查隐患有班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班长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8.4隐患整改过程中,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8.5各部门须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安环部通报。灾害发生时,按公司的应急预案执行。8.6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将整改情况的进展及时报告总经理,对整改期限内未能按时完成的整改项目,查明原因,组织继续整改。9、奖惩:9.1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一次给予100~500元奖励。9.2公司管理、技术人员在安全技改措施、隐患排查和整改处理过程中,工作积极主动,做出一定成绩者一次给予100~500元奖励。9.3在厂级隐患排查中,对发现的违章现象、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以及文明生产差的单位给予50~200元罚款。9.4各单位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的,对本制度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对单位负责人每次给予50~200元罚款。9.5未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整改不力、反馈虚假整改信息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班长)每次给予50~200元罚款。9.6在安全隐患的整改中,工作组织不力,因隐患而发生事故,除按有关事故管理规定处罚外,追究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经安委会研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10、其它10.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由安环部负责监督落实。10.2本制度修订、完善由安环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10.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11、相关记录《厂级隐患排查记录表》《车间隐患排查汇总表》《班组隐患排查汇总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通知单》《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反馈验收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本文标题:危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29544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