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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地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张。城市建设拆迁项目已成为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改善人类居住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政府为主导、房地产开发商参与的“城市三旧改造”模式成为拆迁项目的主要模式。如何做好拆迁建设项目工地管理,也是政府面对的重大课题。市国土规划局就我局职能相关领域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一、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保护所有被拆迁户的基本权利动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有赖于多方面的因素,但要取的群众的信任,对拆迁过程和补偿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是避不可少的。如果前期都在秘密谈判,到后期为赶进度而放弃原补偿条例原则,这种后遗症将会引起更多的”钉子户”的出现。所以在拆迁过程中前后补偿标准一致、合理甚至是让群众感到有利的情况下,减少观望和等待的情况发生对进度的保障和社会的安定起到重要作用。在项目进场后,为了解答被拆迁户的疑虑或地块的历史遗留问题,拆迁项目部应同步设立在现场办公室,在拆迁现场建立公示栏,公布拆迁法律法规政策、房屋拆迁范围公告、拆迁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方法、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产权置换房的信息、房地产估价报告、拆迁奖励标准和补偿安置合同样本等等相关信息,为被拆迁户提供可信、公开的信息来源。在行动上切实的帮助他们,争取早日的清空旧房。二、保护征地拆迁中的弱势群体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同工程不同区域不同范围会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被拆迁人,比如城乡孤寡老人、低保户、残疾人以及部分离退休人员、失业及下岗职工家庭。这些人口由于缺乏收入来源,其生活往往处于极端贫困状态,有些甚至三代同居几十平方米的小屋。因而,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他们与一般被拆迁人的差异和特殊的需求。比如某地段房屋房产产权人下落不明,现住户由于无经济能力和收入来源坚决不愿搬离,同时地段中还有很多历史用房,根本没有报建及产权资料,但却是这些住户一直赖以生存的栖身之地。若只按合法产权补偿,根本无法保障其基本居住生活需要。项目部应考虑到拆迁的目的是使居民生活条件的切实改善而不是实际上无房可居。在取的民政部门、上级主管房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派专人为他们办理城市生活的相关保障(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低收入生活补贴等等),将房屋转办代管后安排其在经租房居住,做法上的”人性化”是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的前提。三、针对不同类型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区别不同的拆迁项目类型,灵活解决地块的遗留问题。开发商通过招排挂的方式取得的拆迁项目有多种形式,比如“三旧改造”、烂尾地捆绑、地块开发等等。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的尤为困难,前期资料不全,过程中的业主不信任,舆论的导向等等,为拆迁项目带来很大的阻碍,如何灵活的解决地块遗留问题是保证进度的重要环节。比如在拆迁项目中烂尾地块是政府在资金不足而重新引入有实力的开发商参与建设的项目。但这一期间,与原开发商已签订回迁的业主往往在已签定回迁的基础上被告知需到法院领取补偿。这种三不管的情况对于这部分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但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却是与己无关的,因为在土地出让金中已将地块的资金交给了法院。如果两方面拉锯等到最后强拆将会造成很大的社会舆论争议,不利于社会稳定。为了避免引起更多的纠纷,项目部可通过帮助业主申请法院裁决后的补偿与业主签订可回迁面积的合同来解决了这部分的难题。这一做法既满足了被拆迁业主的需要,也减少了企业房屋销售过程的税费,保证了社会的稳定,是一个可借鉴的做法。
本文标题:拆迁工地管理工作建议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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