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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城市規劃委員會第861次會議記錄出席者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劉吳惠蘭女士主席黃景強博士副主席賴錦璋先生黃澤恩博士譚鳳儀教授陳華裕先生陳偉明先生陳弘志先生蔣麗莉博士姚思教授簡松年先生梁廣灝先生林雲峰教授吳祖南博士杜本文先生黃遠輝先生葉天養先生陳炳煥先生陳家樂先生陳曼琪女士陳旭明先生-2-E/861_TPB_C鄭恩基先生方和先生鄺心怡女士林群聲教授劉志宏博士李慧琼女士梁剛銳先生規劃署署長馮志強先生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先生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趙慰芬女士規劃署副署長/地區黃婉霜女士秘書因事缺席陳嘉敏女士ErwinA.Hardy先生杜德俊教授梁乃江教授邱小菲女士環境保護署署長趙德麟博士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2)羅茘丹女士-3-E/861_TPB_C列席者規劃署助理署長/委員會劉星先生總城市規劃師/城市規劃委員會凌志德先生(上午會議)區潔英女士(下午會議)高級城市規劃師/城市規劃委員會龍小玉女士(上午會議)葉子季先生(下午會議)-4-E/861_TPB_C1.主席歡迎委員出席會議。議程項目1[公開會議]通過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第860次會議記錄2.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第860次會議記錄無須修改,獲得通過。議程項目2[公開會議]續議事項(i)《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NTM/10》及《新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ST/7》反對個案編號1–再作考慮(聆訊)3.秘書表示,城規會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就標題反對個案進行聆訊時,新田鄉鄉事委員會(下稱「鄉委會」)一名代表文志雙先生表示,由於政府為進行基建工程而提高了附近地區的地面水平,令他在新田擁有的土地容易出現水浸。他進一步聲稱有關土地已不能再作耕種用途,而他所面對的困局亦非個別事件。就此,城規會同意要求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下稱「漁護署署長」)研究這宗個案,並且考慮是否可向區內農民提供協助。4.秘書進一步指出已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接獲漁護署署長通知,表示該署職員曾數次嘗試聯絡文先生,但得悉他並不在港,而有關土地位置不詳。有關職員其後聯絡鄉委會秘書助理劉女士,邀請她一同進行現場視察,以評估有關情況。劉女士拒絕了邀請,並要求當局准許區內農民進行填土,並容許高度可達三米。漁護署署長在現階段似乎未能向文先生提供任何進一步協助。漁護署署長亦-5-E/861_TPB_C指出,任何農民,倘其土地受公共工程影響,可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投訴;該署會聯同有關政府部門正式作出調查。一般而言,漁護署署長會提供一份損害評估報告,以供相關人士考慮。委員表示知悉漁護署署長已就事件採取的行動。放棄向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作出上訴(ii)城市規劃上訴個案編號:2006年第1號(1/06)在劃為「綜合發展區(2)」地帶的元朗南生圍涌業路第115約地段第1212號D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車及訪客停車場(為期三年)(申請編號A/YL-NSW/163)5.秘書表示,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下稱「上訴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接獲標題上訴,上訴人反對城規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在覆核後駁回一宗申請的決定。該宗申請擬在南生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上劃為「綜合發展區(2)」地帶的一塊土地上闢設臨時貨車及訪客停車場(為期三年)。上訴人自願放棄上訴,而上訴委員會亦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根據《城市規劃(上訴)規例》第7(1)條確認上訴人已放棄上訴。接獲的城市規劃上訴新個案(iii)城市規劃上訴個案編號:2006年第11號(11/06)把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觀塘開源道75號業發工業大廈第二期6樓G及H室作臨時批發貿易用途(為期三年)(申請編號A/K14/473)6.秘書表示,上訴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接獲一宗上訴,上訴人反對城規會在覆核後駁回一宗申請的決定。該宗申請擬作臨時批發貿易用途,為期三年。有關地點在《觀塘(南部)分區-6-E/861_TPB_C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4S/12》上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城規會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駁回該宗申請,理由是從消防安全的角度而言,該申請是不能接受的。上訴的聆訊日期待定。[方和先生此時到達參加會議。](iv)城市規劃上訴個案編號:2006年第10號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屯門老虎坑第130約地段第867號A分段、867號B分段、867號C分段餘段、2507號A分段餘段及2507號B分段設置貨車、旅遊車及貨櫃車臨時停車場(為期三年)(申請編號A/TM-LTYY/129)7.秘書表示,上訴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接獲另一宗上訴,上訴人反對城規會在覆核後駁回一宗申請的決定。該宗申請擬設置貨車、旅遊車及貨櫃車臨時停車場,為期三年。有關地點在《藍地及亦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M-LTYY/6》上劃為「綠化地帶」。城規會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駁回該宗申請,理由是有關發展不符合「綠化地帶」的規劃意向,與附近的民居亦不相協調;此外,申請書內未有提供任何資料,以證明有關發展不會對附近地區的交通、排水和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上訴的聆訊日期待定。(v)上訴數據8.秘書表示,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上訴委員會尚未聆訊的個案有28宗。有關上訴的詳細數據載列如下:得直:16駁回:83-7-E/861_TPB_C放棄/撤回/無效:116有待聆訊:28有待裁決:3合計:246議程項目3[公開會議]啟德規劃檢討(城規會文件第7614號)[會議以廣東話進行。]9.主席說,此議項旨在向委員簡介啟德規劃檢討的進展。10.李慧琼女士、梁剛銳先生、黃澤恩博士和陳弘志教授是共建維港委員會的成員,故就此項目申報利益。李慧琼女士同時亦是九龍城區議會議員,陳華裕先生則是觀塘區議會議員。譚鳳儀教授受託向顧問公司提供氣味方面的意見。主席表示城規會十分樂意在早期階段與所有利益相關者交流意見。由於啟德規劃檢討現時已屆公眾諮詢階段,讓具有雙重身分的委員參與會議,可令大家直接交流意見,在啟德規劃事宜上加強對話。委員表示同意。11.下列政府、研究顧問及共建維港委員會的代表此時應邀出席會議:關才貴先生規劃署助理署長李啓榮先生規劃署九龍規劃專員陳國榮先生規劃署高級城市規劃師/九龍-8-E/861_TPB_C黃重生先生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九龍馮國明先生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總助理秘書長許澤森先生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助理秘書長朱福榮先生民政事務局項目顧問(康樂及體育)冼柏榮先生民政事務局助理秘書長譚小瑩女士)都市規劃-茂盛(亞洲)聯營顧問馬紹祥先生)陳偉群博士共建維港委員會轄下東南九龍發展計劃檢討小組委員會主席12.主席歡迎上述人士出席會議,並請代表介紹文件內容。[陳弘志先生此時到達參加會議。]13.關才貴先生作出簡介前,表示有關文件封面的題目應為「Stage3PublicParticipation」。他以Powerpoint投影片作為輔助工具,提出下列要點:(a)背景——啟德規劃檢討(下稱「研究」)的第1階段和第2階段公眾參與計劃,已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年底及二零零六年年初完結。研究現時已屆第3階段,會邀請公眾就草擬的初步發展大綱圖提出意見;(b)初步發展大綱圖——當局建議發展多類土地用途,並預留三份之一的土地作休憩用地和長廊。此外,會上亦展示了一個實物模型,以闡明有關土地用途建議;(c)填海問題——「不填海」方案廣受市民支持。根據初步技術性測試的結果,現時仍未有有力證據,顯示需要填平啟德明渠進口道。因此,初步發展大綱-9-E/861_TPB_C圖是基於「不填海」方案擬備的;以及(d)技術評估——初步技術評估現正在進行中。公眾所提出的一些建議,例如提供一條行人天橋連接觀塘的建議,須作進一步評估,故在現階段未被納入初步發展大綱圖內。14.譚小瑩女士以PowerPoint投影片及視頻短片作為輔助工具,提出下列要點︰(a)第3階段公眾參與——進行公眾諮詢時採用的是簡化的初步發展大綱圖,其中提出的建議會視乎正在進行中的初步技術評估所得結果而定。初步發展大綱圖的最後定稿將作為修訂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基礎;(b)理想及規劃主題——此規劃的理想,是在維港海畔發展富有特色、朝氣蓬勃、富吸引力以及與民共享的啟德區。至於規劃主題,則是嶄新的海濱,匯集歷史文化、綠茵、體育及旅遊發展之處;[蔣麗莉博士此時到達參加會議。](c)規劃及城市設計綱領——必要項目已經確定,整體綱領是把啟德融入毗鄰的六個社區,以及就其六個主要分區作出規劃;(d)城市設計和美化環境建議——主要的城市設計建議涵蓋七個重要主題,主要的園景休憩用地包括都會公園、體育館廣場、跑道公園、車站廣場、宋皇臺公園和海濱長廊;(e)道路、鐵路及行人設施的連接——有關圖則顯示了策略性道路和地區的主要/地區幹路、沙中線,以-10-E/861_TPB_C及現有及建議的行人設施的連接,特別是與毗鄰地區的連接;[鄺心怡女士此時到達參加會議。](f)土地用途建議——當局建議該區有多類土地用途,規劃人口約為86500,估計新的單位和酒店房間分別為29000和6800個,額外的辦公室總樓面面積則約為700000平方米。啟德城中心、體育場館區、都會公園、跑道休閒區、混合用途區和旅遊及休閒中心內的主要發展項目,亦有詳加闡述;以及(g)第3階段公眾參與活動——當局會籌辦論壇、展覽、公眾參與活動及簡報會,並會邀請公眾在為期兩個月(由六月二十三日開始)的諮詢期內提出他們的意見。15.陳偉群博士提出下列要點︰(a)在公眾參與計劃早期階段收集得的公眾意見,大部分均反映於初步發展大綱圖內;雖然有一些意見未被採納,但所有意見均經當局審慎考慮和深入討論。有關啟德規劃的建議甚多,困難在於結合所有建議,為啟德締造與眾不同的特色;(b)從第1及第2階段公眾參與計劃收集得的意見,顯示公眾十分重視保存啟德的精神面貌,即在歷史和文化方面的整體特色。根據初步發展大綱圖,啟德及其毗鄰地區的文化資產將予保存,並透過設立文物徑加強其吸引力;(c)公眾亦認為跑道是啟德的「靈魂」,應成為該區地標。在初步發展大綱圖上,跑道的北段會發展作都-11-E/861_TPB_C會公園,而都會公園將會是九龍的一個重點休憩用地;中段計劃作多項住宅/零售/文化用途,以確保跑道有足夠的吸引力,並維持一定程度的使用量。然而,休憩用地可能出現被低密度住宅發展「專用」的問題。當局會繼續徵詢公眾的意見,以確保都會公園會滿足他們的需要,並發展成為市民大眾共享的公眾休憩用地;(d)把啟德和附近社區連接,是啟德規劃成功的關鍵因素。當局考慮了多個連接啟德和附近社區的方案,並歡迎更多關於如何把啟德和觀塘連接的意見。由於跑道一端會發展成重要的國際景點,該部分若可與觀塘連接,則甚為理想;以及(e)第3階段公眾參與完結後,城規會將負責考慮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的擬議修訂。請委員積極參與此階段的諮詢以及準備下一階段的工作。16.委員提出的意見╱問題現撮錄如下:一般事項(a)擬備實物模型,以闡明初步發展大綱圖的土地用途建議的做法,值得讚揚;(b)部分委員欣賞當局以具創意和嶄新的方式進行啟德規劃檢討及擬備初步發展大綱圖。部分委員則讚揚當局在擬備初步發展大綱圖時納入公眾的意見;連接觀塘及其他毗鄰地區(c)公眾主要關注啟德與毗鄰地區,尤其是與觀塘連接的事宜。部分委員認為應興建車輛通道,連接啟德和觀塘。亦有部分委員注意到興建橋樑需要在海牀-12-E/861_TPB_C加建保護結構,但認為根據《保護海港條例》,加建有關結構或不會視作填海。部分委員則認為,即使需要填海,基於交通需要而填海的理據亦充分,應可通過「凌駕性公眾需要」的測試;(d)倘啟德與觀塘之間沒有車輛通道或行人通道連接,觀塘與啟德發展的擬議設施便失去直接的連繫。興建開合式行人天橋可能在技術上不大可行,但其他可供考慮的方法還有興建吊索橋和隧道或提供水上的士;(e)一名委員注意到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令設計和興建連接啟德和觀塘的行人天橋,增加技術限制。該名委員詢問當局是否有計劃搬遷觀塘公眾貨物裝卸區。然而,另一名委員注意到雖然貨物裝卸區屬不受歡迎的用途,但卻在處理來自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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