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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小组成员:姓氏开头为X、Y、Z的全部同学当铺(典当行)的发展史当今典当行的概况与现状典当行的发展方向当铺的发展史典当作为一个古老而又新生的行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当铺的起源溯本追源,当铺要从南北朝时期。当时,社会上没有什么银行、银号和钱庄之类的融资机构。一些规模较大的寺庙里的僧侣们,利用前来拜佛的善男信女们供奉的香火钱,积少成多,为平民们办起了质押贷款业务,当时称为“寺库”。人们急需用钱时,可持农具、衣物和首饰等既有实用价值又耐存放的物品,前来“寺库”办理质押贷款,到期归还本息。这样,既方便了城乡居民,为其解决了生产、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又可增加庙宇收入,可用于维修寺庙和僧侣的生活支出,真是一举数得。当铺的成熟•到了唐代,一个专门从事以物质钱的借贷行业—典当业便逐渐形成。当时的称谓很多有“质库”、“柜坊”、“质舍”、“寄附铺”。当时老百姓将家具、衣服,甚至牲畜、庄田作为质物换取钱两,十分便利。并成为当时“最大的商业”,为便利市民,促进流通,活跃唐朝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典当作为社会专门从事资金融通的特殊行业已经发展成熟当铺的鼎盛元末明初,民间商业典当逐渐取代佛寺的典当,其典当资本主要以商人资本为主。尤其是山西晋帮和徽州商帮,有“无徽不典”的民谚。到了清代,典当业进一步繁荣,其丰厚的赢利引来皇宫贵族及官府纷纷赤资典当业,涌现出不少皇当、官当。典当市场又呈现出皇当、官当、民当等三大典当资本分割的经营形式,且内部分工明确,专业化趋势明显,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据史书记载:乾隆年间,全国当铺共18075座,年收典税9万两白银。嘉庆年间,全国当铺发展到23139座,年上缴税银11万5千两。可见中国典当业的极盛之至。典当行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典当行的设立条件《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分支机构的设立第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经营范围(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机动车类•民品类民品类抵押物范围1、贵金属(黄金、铂金、K金首饰及摆件);2、钻石饰品(钻石首饰及裸石)3、珠宝玉石(红蓝宝、金绿宝石、祖母绿、翡翠、白玉、和田籽料等高档饰品或收藏品);4、名表(高档名牌手表);5、数码IT产品(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高档手机、MP3/MP4、IPOD、PSP等高档产品);6、其它具有价值的高档物品(古玩字画、高档皮货、高档家具、乐器、邮票卡币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目前有些典当公司的业务介绍中,除上述部份品种外,还设有:国债、国库券、企业债券;店铺、摊位的经营权、租赁权;版权;应收帐款等。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二)动产抵押业务(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四)发放信用贷款(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流程1、典当行受理客户申请;2、典当行确认权属、估价;3、确定当金、当期、当息及综合费率;4、开具当票、放款;5、费用结清,续当、赎当。外国典当行•UK根据英国国家典当行的数据,英国典当行的平均贷款额为120英镑,贷款期限一般为3个半月,大部分贷款的利息都高达7%到8%。珠宝是目前典当行收到的主要抵押品,而黄金因为它天然的避险功能也逐渐受到典当行的青睐典当行的发展问题•典当的特点•法律的缺失•现实的阻碍•受其他金融机构影响大•规模的限制典当行的发展方向规范化规模化和集约化信息化多元化和单一化
本文标题:典当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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