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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废物管理主讲人:王欢2018ABC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医院废物分类•医疗废物(Medicalwaste):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一)感染性废物:有传染性,处理不当会致他人得病。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1)使用后的伤口纱布、一次性的敷帖、棉球、棉签、胶布、引流管、引流袋、尿管、尿袋等。(2)一次性输血皮条。(3)各类穿刺后的物品:一次性穿刺包内物品。(4)废弃的被服。(5)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二)病理性废物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三)损伤性废物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玻片•(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1、分类包装•设置两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生活垃圾黄色袋——医用垃圾(标识)•损伤性废物——锐器盒注意:黄色袋不可以装食品及其他物品!!!《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2、检查包装袋、包装容器,不破、不漏3、五类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4、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首先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5、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8、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9、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10、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11、运送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1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1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不可流失、泄漏和扩散,不直接接触身体。1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15、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1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5)易于清洁和消毒;(6)避免阳光直射;(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17、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18、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罚则1、不安规定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罚2000——5000元。2、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及时清洁和消毒,罚2000——5000元。3、乱倒、乱堆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罚5000——10000元;逾期不改的,罚1万——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非法买卖医疗废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2万元。(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医疗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分类投放要求•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分类处置要求•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专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餐厨处理机。•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1、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文标题:医疗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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