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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材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式1其他6内容提要标准-7:作业安全详解5标准-6:生产设备设施详解3水泥标准化评定标准说明2自2003年起,我国建材行业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总体下降,略有波动。1、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特点(1)事故总量大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6.4设备设施检测检验3、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张雪中安全评价师职业危害评价师注安安评验收专家回转窑分解炉生料磨粗粉预均化堆场石灰石煤铝质校正原料铁质校正原料砂岩黏土煤磨配料系统破碎机预均化堆场配料系统配料系统配料系统排气烟囱增湿塔生料均化库预热器选粉机细粉煤粉仓配料系统熟料库库篦冷机配料系统烘干机库混合材配料系统破碎机库石膏排气烟囱袋装或散装出厂辊压机水泥库粗粉水泥磨选粉系统3、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3、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设备设施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1.2.1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冶金有色金属冶炼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安监管〔2008〕109号)2008.8.6”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2009.8.20在高危行业安全评价开展较早;但在建材领域(省备案建材项目如水泥)开展较晚,个别地区部分地区先行开展,制定了地方三同时要求,如四川、河北等,国家于2007年发布技术文件《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2009年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要求各地在冶金建材等行业完善制度,确定程序“各地区要建立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制度”,到2010年12月14日发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以总局令的形式提出对全国建材行业(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提出预评价、验收评价等要求。(如不是省重点项目(如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地坪材料等)进行三同时但不需要有评价报告的备案要求,除非地方另行规定)。安全验收评价导则预通则2007.4.1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力、机械、军工、轻工、纺织、烟草、贸易、信产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05]102号2005.3.9黑安监发〔2006〕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2006.6.2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提出要求,但不具体?2003.9.30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厂区布置、车间布置应做到:•a)铁路专用线不宜在工厂及居民区之间穿越,如必须穿越时,应根据人流、车流数量,设置看守道口或立体交叉。•b)厂区铁路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的《铁路建筑界限》的有关规定。•c)厂区铁路与厂区干道交叉时,应保证有良好的了望条件,满足视距要求。根据需要设置看守道口、限速标志、警铃等安全设施。•d)大中型工厂应分别设置人流出入口和货流出入口,做到人货分流。工厂人流、货流比较集中的主干道,应沿干道两侧设置人行道。在职工上下班时间内人流密集出入口和路段,应停止行驶货运车辆。•e)厂内外运输设计应全面规划,使营运、装卸、转运及储存各个环节相互协调,提高运输装卸机械化程度,逐步采用袋装水泥集装化。•f)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跨越道路的建筑物以及管线应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路面宽度9米以上的道路应划中心线,分道行车。•g)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量设置交通标志,并符合GB5768要求。厂内道路在弯道的横净距和交叉口的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h)胶带输送机及熟料输送机等走廊,应设有紧急事故停机装置。跨过胶带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设备的通道,应设置人行过桥。•水泥生产企业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并与生活场所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应确保生产工艺、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说明:有些要求虽然是标准的非强制条款,但已写入考评标准的,也应做到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cj10-9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人行安全通道•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评审时,不懂标准,就不能据理力争!以不变应万变是标准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根据分类确定间距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注:消防管理的标准化,应做到:a)消防总平面布置水泥厂总平面布置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设置防火间距;厂区道路均为环形道路,消防通道宽度是否大于4m;运输线路、消防车道、管线及室外消防栓的布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布置。b)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现场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及安全疏散门、窗等基本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确定。c)消防给水系统厂内是否设置有循环水池,全厂消防给水管布置,消防给水管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中央控制室由于性质重要,电气线路多,是否设置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厂内各建筑物是否基本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附:水泥厂主要厂房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表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名称甲类厂房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仓库)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高层厂房(仓库)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三级四级甲类厂房12.012.012.014.016.013.025.0单层、多层乙类厂房12.010.010.012.014.013.025.0单层、多层丙、丁类厂房四级一、二级12.010.010.012.014.013.010.012.014.0三级14.012.012.014.016.015.012.014.016.0四级16.014.014.016.018.017.014.016.018.0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一、二级12.010.010.012.014.013.06.07.09.014.012.012.014.016.015.07.08.010.016.014.014.016.018.017.09.010.012.0高层厂房13.013.013.015.017.013.013.015.017.0室外变、配电站变压器总油量(t)≥5,≤1025.025.012.015.020.012.015.020.025.0>10,≤5015.020.025.015.020.025.030.0>5020.025.030.020.025.030.035.0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其他防火防爆控制: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如煤磨系统等),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钢结构,或采用半敞开式厂房。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物品仓库或爆破器材仓库,应为单层建筑物,可采用砖墙承重。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易于泄压的轻质屋盖,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m2/m3),宜采用0.05~0.22。厂房体积超过1000m3的建筑,采用上述比值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但其比值不应小于0.03。3煤粉制备车间,宜采用独立布置的方式,如与窑头厂房合并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隔墙。4煤粉制备车间内不应设置与生产无关的附属房间,如附属房间贴近车间修建时,应加防火墙与车间隔开。5煤粉仓的锥体斜度应大于70,并宜采用双曲线仓。煤粉仓应装设一氧化碳和温度监测仪表及报警、灭火装置。•加油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煤粉仓应设置一氧化碳和温度检测仪表及报警、灭火设施;煤粉制备车间的煤磨和煤粉仓旁,应设置干粉灭火装置和消防给水装置;煤磨收尘器入口处及煤粉仓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煤预均化库必须在消防安全门的外墙上设置消防给水装置。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水泥工厂职业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标准要求】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053.4)的规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信号中心。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防雷与接地1)1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站)的室内配电装置、线路终端杆至配电装置的线路,以及建、构筑物和架空进出线等防雷保护及接地,均应按照国家现行的《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设置直击雷和雷电侵入波的过电压保护。2)高大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设的高空设备、管道、原料矿山或其它空旷地区的较高建筑物及设备、炸药库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均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根据不同的防雷等级,分别设置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3)35~110KV带有避雷线的架空送电线路,其避雷线对边导线的保护角及杆塔接地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4)所有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及接地极、接地干线截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5)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应充分利用下列自然接地体:1埋设在地下但不能输送可燃或爆炸物质的金属管道。2金属井管、水工建筑物的金属管、桩等。3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6)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如矿山、岩石地带等),为降低土壤电阻率应采取外引接地,以及土壤置换或降阻剂等方式。7)低压配电网的接地系统宜采用TN—S系统。对接地要求不很高时,可采用TN—C—S系统。•【标准要求】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电气照明设计,除照度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操作所需要的标准照度外,还须根据设置场所的特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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