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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76美国在科技创新体系上值得借鉴的做法
美国的区域创新体系最大的特点是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政府仅进行必要的干预。市场是企业间进行交往和协调的主要机制。政府尽可能少地干预企业研究和开发活动,只负责关系到国家利益的重大的基础性研究和国防研究的推动工作。美国非常重视市场调配资源的重要作用,全社会的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税制度来调节(例如,80年代《技术创新法》、《技术转让法》,90年代《信息法》)。美国不主张制定国家产业发展政策(Porter,1991),不存在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也不主张制定倾向性的科技政策,而主张科技发展方向由市场需求来决定。政府做了哪些重要工作?美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有利于企业创新的措施,从供给、需求和环境保障几个方面上来促进美国国内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这些措施强调资助基础科学以推动创新。制定了有关创新的法令、法规,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助于创新的环境。税收政策(包括鼓励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政府采购、国防工业都推动了创新活动。美国借鉴日本的政策,对企业的实验研究费制定了相应的税制优惠政策,形成一个永久性的制度。美国也是世界上通过政府技术采购对创新进行扶持和推动最成功的范例之一。1761年第一部《联邦采购法》的颁布,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美国政府采购每年要花费几千亿美元,美国国防部、能源部、航天局等部门对高新技术产品定货价格比国外产品高许多。美国政府特别重视对高科技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尖端高科技出口采取封锁或限制政策,限制国外企业收购美国高科技企业,例如国会严格审议了联想对IBM个人电脑事业部的收购案。专利制度是美国政府用来刺激科技发展,促进技术创新的有力措施。1972年的“技术评估法”,1984年的“国家合作研究法”等都为技术创新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比较系统地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科技进步的政策的国家,法规允许中小企业与政府共同出资进行研究并取得专利权,鼓励将知识产权注册给中小企业,要求国家实验室促进成果向企业转移,拿出部分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研究,允许企业使用国家实验室等等。在股票市场上还开辟了NASDAQ市场,专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美国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基础研究,不参与应用性研究,努力建立发达的资本市场以支持技术产业化。许多重大科技发明以及产品创新来源于科技人员创业激情与风险投资基金完美结合,这是当今世界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完美结合的典范。美国用于研究与开发的经费逐年增加,研究开发经费占GN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2.5%左右,80年代前,联邦政府支出的科研经费占科研经费总额的比例为50-60%。联邦政府2/3的科研经费通过合同分配给工业企业和大学所属的科研单位。为了促进“加速创新”,对由各个政府机关分配的研究开发预算的3%进行再分配,促进高风险研究;国防部科技预算的20%用于研究。美国今天的科技成就离不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冷战期间政府对国防科技的主导作用所形成的科技成果,美国航天登月计划积累的科技成果也对后来的信息技术发展起到关键促进作用。在创新教育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如针对面向科学及工学领域的大学生提供奖学金的企业及个人,对其所筹款项实施减免税制度;将成年硕士教育及培训制度向所有州立大学扩展;向学生提供衔接研究和应用的创新学习机会;针对创业者以及中小企业经营者,设立创新教育的课程。设立教育交换局等机构,制定吸引外国留学生的政策;建立科学园区,吸纳各国优秀专家,推动本国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换代;美国跨国公司十分重视东道国一流专家和科技人才作用的发挥,以丰厚的薪金和高福利手段吸引这些优秀人才为其服务。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生产与科研的关系问题。生产与科研的脱节,是制约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它造成了科技成果难于商品化,而且使生产企业缺乏进行工艺产品创新的技术源泉。在美国,大学的科学研究、工程研究与基础科学一直是共同发展的。近年来,一些企业群体开始组建一些正式的合作研究组织,共同出资进行基础研究。大学及其它一些专门科研机构也开始与企业密切合作,联合建立科技研究中心,这些中心逐渐成为美国高技术的密集地,形成一套“科研——生产——设计”一体化体系。1885年,美国参议员著名铁路大王里兰·斯坦福捐献了8800英亩土地和2100万美元,于1891年创建了斯坦福大学。最负盛名的“硅谷”就是由斯坦福大学同休利特——帕卡德、TRW等公司共同建立的,它是美国规模最大的高技术工业中心。这里共有8000多家企业,生产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硅片以及其它电子产品,年产值达400多亿美元。1939年,斯坦福大学两名学生在一间汽车房间以538美元作资本建立了惠普公司,开始生产电子仪器,成为硅谷高新技术集群的起点。在硅谷发展的初期,主要集中了许多电子企业。如今,硅谷基本上不是一个高科技产品生产制造基地,而演变成全球研究开发机构的集群之地。日本、韩国、印度、中国台湾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在那里设立研发中心。硅谷已经从一个高科技生产制造中心演化成一个知识创新中心。此外,波士顿128号公路附近的科技园、北卡罗来纳研究三角园区、亚特兰大技术园区等高技术园区也都是美国技术创新的发源地。创新决策是由私营企业在政府所提供的政策环境下,为了自身的利益(主要是利润最大化)而独立做出的。70年代前,美国的私营企业一般只注重与直接开发新产品有关的应用技术的研究,至于基础研究主要是在大学中进行。进入70年代后,私营企业也开始注重基础科学的研究,并为此而争相聘请优秀的理工科大学毕业生及外籍技术人员。而且,美国私营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日趋社会化,私营企业开始打破传统的竞争意识而走向全作,以解决单个企业人才不足、技术彼此保密等一系列不利于技术创新的问题。美国与其他国家相比,最大的竞争优势在于基础研究。美国基础研究系统已经形成良性循环,长期处在世界科技颠峰自行运作,无须政府干预,即已经不需要政府主导。因此,美国科技成长的动力引擎是将源头创新知识运用到产品创新。但是,这样的一种机制,也造成了一些问题,如创新有余而对应用研究不足,在将创新成果彻底市场化方面为人诟病。美国如何进行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美国的科技管理体制美国的科技管理机构主要分为行政性的机构、立法院机构和独立的国家科学研究机构。行政机构主要有太空总署,资助航空航天方面的研究;总统科技政策办公室,帮助总统、总统办公室和总统周围的人了解国际国内科技发展的现状、趋势、前景;国家科技委员会,使命之一是为国家科技发展确立明确的目标,并确保有关工作朝此目标进行。此外,政府还设有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它的35个成员来自产业界、学术界等各个方面,职责是使总统及其官员与产业界、学术界建立联系,向总统提出科技发展建议。立法院机构主要指议会。主要通过立法推动科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国家科研机构。主要包括三个:(1)国家科学基金会。占联邦科技预算的4%,其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基础研究领域和高校等学术机构;(2)国家卫生研究院。其预算由国会决定,与食品药品管理局和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为并列机构;(3)美国国家科学院。没有直接的政府财政拨款,其主要经费来源于政府、私人机构和学术组织的委托项目研究,主要目标是改进政府决策和公共政策,增进公众的教育程度和理解力,促进科学、工程、技术、医学知识的传播和应用。此外,美国国家科学院还受雇于美国国家基金会,开展对青年科学、工程人员的培训。美国独立的科研机构还包括国家工程院、医学科学院、国家研究委员会、美国科学促进会等。此外,美国很多大的公司都成立了自己的基金会,它们在科技、经济和政治上都有相当影响力。比如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等。美国科技政策的主要特点美国近期重要的科技政策主要包括:(1)2004年7月,根据国家科技委员会的建议,美国提出四项政府任务:提升有关创造发现的工作;应对各种科技挑战,及时提出应变策略,提出创新方法;把科技从研究阶段转化为有利于国家的实体,提升国力;通过教育、培训让科技人力资源的理念更加卓越。(2)由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医学院出面成立研究委员会,研究如何在21世纪让美国经济更加繁荣。(3)美国近期进一步提出了鼓励创新的几项重要政策: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创新活动的领导网络;培养创新人才;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对创新的协调;加强在职培训的创新;加强培养人才的合作意识。这些政策的主要特点是:(1)多元化的科技投资渠道。形式有联邦和州政府拨款或资助、公司出资、基金会赞助、贷款、风险投资等。联邦政府的科技投资占美国整体投资的近半,其他的是地方政府、私人基金会和公司。(2)政府向企业投入大量科研经费。美国联邦研发经费投入上很重要的部分是国防。二战后美国政府开始向企业提交大量研究开发合同。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政府所有科研经费中约1/3以商业合同的形式给了企业。互联网就是美国国防部为解决战争期间的有效通信问题而提出的军事合同。再如GPS全球定位系统和CDMA手机系统,也是起源于军事合同。(3)采用特殊税收激励政策。1986年美国制定了“国内税收法”,规定一切商业性公司和机构,如果其从事研发活动的经费同以前相比有所增加的话,则该公司或机构可获得相当于新增值20%的退税。该法还规定,研发经费可以是该公司或机构从事研究开发的费用,也可以是委托其他机构从事研发的费用。个人从事研发活动同样可以享受20%的退税。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大学是教育机构,可以获得免税待遇。例如哈佛大学,每年从联邦政府各个机构获得的科研经费只有6亿美元,但是每年从社会、校友、企业募集的捐款多达60亿美元。对于独立的非营利研究机构,只要它从事的是“公益性研究活动”,就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美国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1.美国的人才引进。美国非常注重引进和留住国外科技创新人才。其主要措施包括:以H-1B技术工作签证法案引才;以政府或民间基金吸引世界名校学生学者;以政府和诸多的公司、个人、慈善机构等设立的雄厚科研基金吸引人才;以总统科学奖等特殊奖励激励人才;重金聘用甚至高价收买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人才。此外,美国高度信任和重用外来科技人才,其许多科研项目和尖端技术领域的研究都是由外来人才主持完成的。2.美国创新人才培养主要做法。(1)设立各种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或计划。美国政府各部门非常注重有针对性地设立人才培养项目和计划,如海军设立的“青年研究员计划”,专门在一些大学和私人研究机构设立基金,培养最近5年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研究人员。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了“总统青年研究奖”,每年颁发200个名额,目的是将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国家急需的科学和工程领域中来。(2)重视继续教育,营造终身教育的氛围。美国高度重视人才的知识更新,政府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大批科技人才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很多大的企业也建立自己的继续教育机构,比如麦当劳就建立了自己的“汉堡包大学”,专门用于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提高3.大学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大学是美国人才培养的主要机构,也是很多科技创新的发源地。美国高中以下教育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公立大学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一般学费较低或不收学费。私立大学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费和私人捐助;但政府给重点大学资助大量科研经费。各个大学非常重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活动,着力建设“以学生为中心的研究型大学”。各大学还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几乎所有的研究型大学都设立了本科生研究计划,一些大学还设有多种本科生研究计划。美国大学特别是研究生的成功教育,吸引了大量外国留学生。许多留学生毕业后都留在美国。美国一些重要高科技发明和科研计划实施,如核技术发展、计算机应用、航天计划、生物和新材料等等,都是在移居美国的科学家参与或主导下实现的。这是美国科技创新的最大优势。来源:《中国人事报》2008年1月16日美国四招激励科技创新美国是世界上科技创新最成功的国家之一。成功的原因有很多,给记者印象最深刻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调控有力:三个系统参与政策制定和工作管理美国是小政府大社会。从表面上看,美国政府似乎不怎么管科技方面的事情,科技创新的工作似乎都是由企业和大学在做,实际情况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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