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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发改规划〔2011〕414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批复》(新政函〔2011〕325号),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贯彻实施。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2-主题词:林业规划通知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1年12月9日印发-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第一章新疆林业“十一五”发展回顾第一节“十一五”林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是我区林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5年,也是林业建设成效最大、发展目标实现最好、人民群众受益最多、行业能力提升最快的5年。5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林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以防沙治沙为重点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以特色林果业为重点的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内涵丰富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谱写了林业改革发展新篇章。一、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造林面积1540万亩,年均增加308万亩,规模、质量连创历史新高。育苗面积76.6万亩,产苗41亿株。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新增义务植树基地1197个,义务植树6亿多株,四旁植树9700万株。全区森林覆盖率已由“十五”期间的2.94%提高到目前的4.02%,绿洲森林覆盖率由14.95%提高到23.5%。82个县市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45个县市达到国家平原绿化标准,全区95%的耕地得到了林网有-4-效保护。初步建成了以绿洲内部农田林网、绿洲外缘大型防风固沙林带、天然荒漠林和山区天然林为主体的立体生态屏障,构筑起相对稳定的绿洲生态安全体系,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高。全区共治理沙化土地2352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荒漠化土地较2004年减少400多平方千米,沙化土地年扩展速度由“十五”期间的104平方千米减少到82.8平方千米,绿洲外围沙化土地面积逐渐缩小、植被盖度逐渐提高,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天然林保护工程顺利完成一期建设任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恢复,林地面积由3135万亩增加到5919万亩,森林蓄积由2.34亿立方米增加到2.5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5.66%提高到28.94%,实现了面积、蓄积、覆盖率的三增长。“三北”防护林工程顺利完成四期建设目标,实现人工造林853万亩,封育165万亩,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缓解了全区木材供需矛盾。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329万亩,封山育林49.5万亩,有效遏制了工程区沙化土地的扩展,改善了生态环境,同时加快了当地特色林果业发展,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实现了农民持续增收。全面实施了《自治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规划》,国家累计投入专项建设项目(林业部分)补助资金2.75亿元,建成一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解-5-决了部分退耕还林农户当前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全面加大保护建设力度。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不断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扎实推进,普氏野马、河狸等极小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区森林生态、荒漠、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达到28处,各级森林公园56处,各类型湿地面积达到2220万亩。公益林管护工程进一步加大管护工作力度,新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615.6万亩,补偿总面积达8665.6万亩。区划内的1.02亿亩国家级公益林得到了全面管护,公益林林分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加强。二、产业发展实现重大突破特色林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全区林果种植面积由“十五”的1094万亩增加到1700多万亩,年均递增11.6%;林果年产量由302万吨增加到600万吨,年均递增24.1%;年产值由60.53亿元增加到200亿元,年均递增34.8%。促农增收成效凸现。2010年我区农民人均林果纯收入超过90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15%以上,一些林果业发展较早的县市,林果收入已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0%以上,巴州若羌县红枣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8%以上。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已经形成。建成南疆环塔里木盆地以核桃、红枣、香梨、苹果等为主,面积-6-超过1300万亩的特色林果主产区,吐哈盆地、伊犁河谷及天山北坡一带建成了若干个以葡萄、红枣、枸杞为主的高效林果基地。特色林果产业化经营水平快速提升。全区果品贮藏保鲜与加工企业达到212家,注册资本30亿元,年贮藏保鲜与精深加工产品400多种、181万吨。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举办各类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交易会6次,累计签约项目636个,签约资金254亿元。特别是2009年以来连续两次举办的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反响强烈,成效显著,对开拓和占领珠三角区域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吐鲁番葡萄”等19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库尔勒香梨”等2个林果产品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天山贡”等4个林果产品成为“中国名牌产品”;“沙依东”牌库尔勒香梨等4个产品成为“中国农业名牌产品”;33个产品获得“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农业名牌产品”。林果产品营销网络和出口基地快速发展。各种林果专业合作组织达200个,建成出口注册果园878个、面积100万亩,产品销往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果品超过20万吨。特色林果业已经成为促进我区农民持续大幅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以天保后续产业、木材加工、森林旅游、花卉种植和特色沙产业为主的林业其他产业不断壮大,年产值达到32亿多元。天-7-保后续产业实现年产值2.58亿元、利润7074万元,分别比“十五”增长55.1%和80.18%,职工人均年收入达到2.5万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达到3800多家,年加工木材50万立方米,产值3亿多元。森林公园接待游客1100多万人次,直接收入4.37亿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2.8倍和5.65倍。花卉产业种植面积达20万亩,比“十五”期间增长33%,总产值10亿元,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特色沙产业种植面积达到110万亩,带动相关企业近200家,年产值近12亿元。三、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提出,全面丰富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内涵。以生态立区为主导思想的生态文明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以保护森林植被、加强林业建设为主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各级党政和全社会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自觉行动。积极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成为各地的工作重点。“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11个国家园林城市、14个自治区园林城市,阿克苏市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库尔勒市的孔雀河改造、克拉玛依市的世纪公园等工程成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代表。开展了“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研讨和有奖征文”、开辟了“生-8-态文明建设论坛”专栏,举办了中国新疆国际胡杨节。出版发行了《野马重返卡拉麦里》等一系列生态文化丛书,与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联合录制了《回家的路有多长》等一系列生态文化纪录宣传片,这些活动和作品对生态文明的研究和传播产生了很好的影响。生态文明基地创建实现了城市、农村、基地的全面覆盖。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吐鲁番市葡萄村、轮台县卡西比西村入选全国生态文化村,新疆林业学校等5家单位成为首批自治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新疆防治荒漠化纪念馆顺利落成,成为全国首个防治荒漠化纪念馆。围绕林业中心工作,把握不同阶段的林业重点,加强与全国各主流媒体的合作,不断扩大林业宣传范围,加大宣传的密度和深度,提高宣传的引导力和影响力。通过与中央电视台组织开展“跨越时空看新疆——新疆生态行”,与中央和自治区各大媒体开展“公益林在新疆、农民增收看林果”,“三北风沙源大型采访”和“新疆十一五特色林果系列报道”等宣传活动,全面展示了新疆林业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仅2009和2010两年,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就刊发我区林业宣传文章670余篇、播出290余条(集)、网络登载1350余条,为推进现代林业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林业宣传已经成为林业对外开放的窗口,成为传播新疆生态文化的重要渠道。-9-四、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全面提升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依法执行“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监督检查,切实履行严管林职责。建立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林地使用管理机制。完成了自治区森林资源第六次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和全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启动了全区森林资源数字档案建设,提高了木材经营加工行业和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构建起了以管理为主体、以综合监测和监督检查为两翼的资源管理体系。护林防火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扑火队伍逐步壮大,火灾监测水平和综合扑火能力显著提高,初步建立了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的现代护林防火体系。“十一五”,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217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59起,较大森林火灾58起,受损森林面积6057亩,平均受害率0.01%。火灾及受损情况同比均出现大幅降低,实现了连续7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武警森林部队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加大主要有害生物工程治理和综合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基础保障-10-水平,不断加强飞机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技术推广,初步形成了以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全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常发区监测覆盖率由“十五”的94%提高到98%,有害生物成灾率由1.16‰下降到0.08‰,预报准确率由87%提高到99.9%,种苗产地检疫率由97.2%提高到100%,无公害防治率由62%提高到78.84%。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重大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效地保障了我区林业健康发展。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全面加强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推进反恐严打斗争,有效地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安全稳定。5年来,共查处破坏森林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政案件9538起,刑事案件945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3630人次,收缴木材1200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2995头(只)。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2008年,自治区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后召开了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确立了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阶段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11-任务。先行在库尔勒市、玛纳斯县等5个县市稳步开展试点面积104万亩,确权发证36万亩,惠及林农34.23万人。在2010年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库尔勒市、玛纳斯县被确立为全国林改典型县。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区科学制定改革方案,提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十项总体要求。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推开,并将进一步激发我区林业发展活力。六、林业政策和资金投入保障体系不断增强自治区先后召开特色林果业工作会议、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会议、林业工作会议、退耕还林工作会议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林业、特色林果业及综合防控体系和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与我区先后召开4次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围绕每个阶段的问题,提出重大支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2010年林业援疆座谈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林
本文标题:自治区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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