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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家电行业 > 06-0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办法》提交稿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下同)及其项目关键人员安全质量履责行为,强化工程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有效防范人身安全事件及设备质量事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以下简称“量化考核”)依据各级单位安全责任清单和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对被考核人员的安全质量履责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根据计分情况对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奖惩,督促相关单位保障现场资源投入及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压实安全质量责任,夯实工程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基础。第三条量化考核的考核对象是参建单位、参建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及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适用于公司基建管理的所有输变电工程。2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推动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工作。各级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将考核结果应用到招投标工作中,各级人资部门负责将有关人员的考核结果应用到薪酬管理中,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管理。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量化考核工作,负责建立考核制度并监督落实;(二)对公司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开展培训、监督和指导,督促省公司(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完成所管理项目的考核工作;(三)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应用、通报;(四)对省公司量化考核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考核。第六条国网总部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国网特高压部负责在相关工程合同中明确管控措施落实要求和量化考核要求,督促落实考核结果的应用。第七条省公司(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制定本单位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量化考核要3求;(二)监督所属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施工企业,以及管理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求,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单位进行量化考核;(三)督促所属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施工企业,以及管理项目参建单位将省公司对相关单位的考核结果分解到个人,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四)监督管理项目的参建单位完成公司、省公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奖惩实施细则,确保责任考核落实到人;(二)督促各业主项目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并对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自查,监督建设管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落实管控措施;(三)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参建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量化考核,根据检查结果及省公司的考核结果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四)督促管理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4(五)督促业主项目部组织完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第九条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一)严格落实业主项目部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责任,执行管控措施要求并进行自查;(二)监督施工、监理项目部落实管控措施,确保管理项目现场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三)监督项目监理、施工参建人员量化考核工作的开展及考核结果应用情况;(四)完成本项目部问题的整改,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对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第十条监理单位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奖惩实施细则,确保责任考核落实到人;(二)督促各监理项目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并对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自查;(三)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参建施工单位进行量化考核,根据检查结果及省公司、建管单位发现的问题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五)督促监理项目部监督完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5第十一条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一)严格落实监理项目部现场安全质量监理责任,执行管控措施要求并进行自查;(二)监督施工项目部落实管控措施,确保监理项目现场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三)监督项目施工参建人员量化考核工作的开展及考核结果应用情况;(四)完成本项目部问题的整改,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量化考核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奖惩实施细则,确保责任考核落实到人;(二)督促各施工项目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并对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自查;(三)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及省公司、建设管理、监理单位的发现的问题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落实考核结果;(四)督促施工项目部完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第十三条施工项目部管理职责(一)严格落实施工项目部现场安全质量管控责任,执行管控措施要求并进行自查;6(二)监督、指导施工班组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三)组织完成对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第三章量化考核的方法与程序第十四条量化考核按照“统一要求、分层实施”的方式进行。其中:(一)统一要求:公司根据安全责任清单和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的责任划分,明确考核要求。对管理行为和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对相关单位、人员确定计分标准(见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计分参考标准),作为量化考核的基础依据,并动态调整。(二)分层实施:省公司、参建单位分层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定期上报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应用情况。省公司制定本单位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四不两直”现场检查每季度对参建单位进行评分、排序,并将结果应用到招标选择中。参建单位按照省公司制定的实施细则,按照“四不两直”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省公司检查结果,每月对每位参建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排序,并将结果应用到有关人员上岗、薪酬或有关奖励范畴。建设管理单位检查结果纳入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考核范7畴;监理单位的检查结果纳入施工单位的量化考核范畴。第十五条省公司量化考核的实施程序(一)检查。结合各项检查,对所管理在建项目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周期累计检查结果。(二)计分。按照计分标准根据责任划分对参建单位计分,定期汇总后统计得分,并按照参建单位进行排名。(三)应用。每季度将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结果报送省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作为下一个半年招投标评标的依据之一。同时将结果印发相关单位对相关个人进行考核。(四)上报。每季度将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结果报送公司基建部,作为公司下一个半年招投标评标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公司考核省公司相关工作的依据。第十五条参建单位量化考核的实施程序(一)检查。结合各项检查,对所管理在建项目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周期累计检查结果。(二)计分。每月根据省公司和相关单位检查结果以及本单位检查情况,按照责任划分及计分标准对相关人员计分,定期汇总后统计得分,并按照岗位类别分别排名。(三)应用。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个人进行考核。(四)上报。每月将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结果报送省8上级单位,作为上级单位考核本单位相关工作的依据。第十六条量化考核计分按照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划分。其中主要责任单位及人员按照规定分值计分,次要责任单位及人员按主要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的一半计分,其它相关单位及人员按次要责任单位及次要责任人的一半计分。第十七条量化考核的计分以检查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得分为基础进行计算,其中:(一)单位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MU=(该单位实得分之和/该单位应得分之和)×100(二)相关人员按照下式计算:MP=(被考核人员应得分之和-被考核人员扣分之和)/(被考核人员应得分之和)×100第四章其他要求第十八条省公司建立安全质量督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四不两直”督查,每季度覆盖所有参建单位,并根据检查结果发布一次量化考核结果,并按单位和人员类别分别进行排名。第十九条履职扣分不能找到具体的扣分人员时,扣除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指业主项目部经理、施工项目部经理或项目总监,下同)每次8分。第二十条各单位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闭9环。省公司对整改及时并能举一反三推动安全质量管控能力提升的单位,可进行适当加分。第二十一条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和投标承诺配备现场人、财、物等资源,满足项目管理实际需要。各参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所属各项目的自查和整改。(一)施工项目部对考核范围内作业涉及的管控措施应全数自查,施工单位每季度应对每个在建项目至少检查一次,施工单位分管领导每半年应对每个在建项目至少检查一次。(二)监理项目部对考核范围内作业涉及的管控措施应全数自查,监理单位每季度应对每个在建项目至少检查一次,监理单位分管领导每半年应对每个在建项目至少检查一次。(三)业主项目部每月应对考核范围内作业点的三分之一进行自查,建设管理单位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应对每个在建项目(标段)至少检查一次。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单位,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当期得分以0分计算。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安全质量专业督查专家库,每次督查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督查组,随机确定项目进行督查,重点评价省公司量化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10第二十四条对施工、监理单位的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输变电工程招标投标评标考核业绩之一。第二十五条建设管理、监理、施工单位在每次季度考核排名中在后3名、或不合格的,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第二十六条对建设管理单位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该单位基建专业工作相关考核评价的计分依据。第二十七条对施工、监理、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量化考核的结果纳入有关人员上岗、薪酬或有关奖励范畴,并综合应用公司、省公司督查和自查结果,量化考核到人,利用安全专项奖,实施有奖有罚、重奖重罚。(一)被考核人员在每次季度考核排名中在后3名、或不合格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被考核人进行约谈。(二)连续12个月内有2次不合格或2次被约谈的项目部关键管理人员,并必须由省公司统一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脱产学习,由省公司建设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履行入场手续后方可重新进场。第二十八条发生人身死亡安全事故(含分包)、四级及以上设备质量事故的单位涉及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人员,计分正常进行,但所在单位和所涉及的关键管理人员6个月取消投标项目的授标资格,同时根据责任划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1第二十九条省公司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对所属项目参建单位排名,并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参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实时发布参建人员考核情况和排名,并落实相应奖惩。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及结果应用要求。各参建单位应针对参建人员制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将量化考核结果用于安全奖惩,促进量化考核工作深入开展。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要求应纳入招标、采购文件以及各相关合同。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责任量化考核意见(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17〕503号)同时废止。12附件输变电工程安全责任量化考核计分参考标准表1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计分标准(综合部分)编号关键要求分值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单位次要责任人相关人员备注一安全质量管理投入1.1施工单位须配备合格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为专职,配备数量应满足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4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2监理单位须配备合格的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数量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4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1.3建设管理单位须配备合格的业主项目经理、安全专职等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数量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4建设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1.4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足额投入、专款专用。4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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