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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材料汇编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与义务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1、对村务决策执行情况有知情权;2、对监督事项的相关资料有查询权;3、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以及项目建设有审核权;4、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建议权;5、对不按既定决策执行的有否决权;6、对违规违纪的村干部有举报权;7、对村民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情况有评议权。二、村务监督委员会须履行以下义务: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有关监督工作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2、自觉接受镇级纪委的领导,认真执行村务监督各项制度,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3、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4、直接向镇级纪委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气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5、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定期向村宅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6、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久,及时向村两委反映。7、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1、监督村务。监督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监督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村集体土地的承包为租赁、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的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惠农资金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2、监督财务。监督村级各项收支及往来明细情况、一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一事一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村干部工资和奖金补贴以及其他需要监督的财务事项。3、监督村集体经济运行。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行情况开展有效监督,重点监督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等。4、对党的建设工作如党员发展、党支部与党员作用发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进行监督。5、《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方式1、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会议,掌握村务决策执行情况;2、审核村级财务票据、预算执行情况,村务、财务公开资料,支农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等,并做好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审核记录;3、根据村务监督的具体事项,查阅相关资料;4、组织村委会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会议,由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5、对村里项目建设和重大村务活动实施现场监督、二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制度1、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监委会主任主持召集,预先告知召开的时间、地点、议事内容。2、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全部参加会议,如有不能到立的,要在会上用电话等方式征求其意见。村党支部委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镇管区书记、包村干部列席会议。3、议事程序:(1)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委会提议的各种事项对照土级政策要求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同意数过半有效。表决通过的,力口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存,喳并监督实施,重大事项报镇纪委备案。(2)对不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的,直接予以否决;对又符合村情民意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建议,村委会兰行修订,再由监委会复议、表决。(3)复议仍未通过的,由村党支部召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公开征求意见,进行表决。表决时,到会人数需达到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同意人数不少于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通过。(4)对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未通过的事项,由村党支部提交镇党委、纪委审核并作出决定。(5)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镇党委、纪委决定,对村委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时公布监督结果。4、会议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议事结果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5、监督反馈。村务监督委员会需对村委会执行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委会反馈监督情况、村民意愿。必要时,可向镇级纪委反映。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材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1、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三委联席会)参加人员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必要时可邀请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管区书记或包村干部列席会2、三委联席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正常状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3、下列情况须经三委联席会讨论:讨论制定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村经济和社会发美规划;办理本村教育、文化、交通、水利、医疗卫生、艺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选举、罢免、补选村完委员会的相关事宜;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主主;其他应由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4、三委联席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支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不得强迫命令,搞一言堂。坚持说服教育,统一思想,依法办事。5、会议记录。三委联席会会议记录由村党支部负责记录,对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及决定事项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村级事务决策程序1、提议。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议,村民委员会负责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预案。2、商议。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制定初步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3、征求意见。初步方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以村务公开的方式向村民征求意见,村委会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完善。4、复议。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决策方案进行复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实施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5、申报。形成的决议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向上级党委、纪委申报。6、公示。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决策结果。7、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委会执行决策情况全程跟踪监督,并公开执行结果。村务公开监督程序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吉将准备公开的事项及内容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2、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村“两委”,经修改完善后,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进行公开。3、村民对公布的内容认为有疑问或不真实的,村务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负责向村民做好解释;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督促村委会及时补充更正。4、村民委员会决定公开的事项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审亥意见不一致时,由三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理财监督程序1、定期举行理财活动。在统一规定的民主理财日,村民委员会向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并提请审核当月的财务情况。2、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审核集体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票据收入来源是否正当,开支用途是否合理,手续是否齐全,并做好理财记录。3、审核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不准以个人意山或少数人的意见阻止干扰民主理财活动。4、审核通过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否则,镇级财所或经管站不得入账。5、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要求村委会和经办人作出解释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有否决权。6、村级财务开支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把关后,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制度1、民主评议由镇级党委、政府、纪委统一部署,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并邀请镇领导参加。2、评议对象指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3、评议的形式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村民会议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方可进行评议。4、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原则上安排在农闲季节。5、评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评议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实绩为主。6、评议程序:(1)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作述职述廉报告(2)无记名填写评议票,分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称职票数达到90%以上的,认定为优秀;不称三票数达到50%以上的,认定为不称职(3)当场计票,公布测评结果(4)测评表和测评结果上报镇级党委、纪委备案。7、评议结果运用: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由村民代表会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处理。材务监督委员会公章管理制度1、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仅限于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使用,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负责保管。2、村民委员会对涉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事项加盖村委会公章时,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3、对村民委员会不按规定使用公章三次以上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镇级纪委批准,对村民委员会公章实行两把锁管理制度,钥匙分别由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保管。4、实行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公章使用登记簿,写明盖章事由,由经办人、公章管理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记录上签字盖章,存档备查。5、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程序使用公章、超出权限使用或在空白表格、信件上盖章,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气党纪政纪处分;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交流制度1、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交流会议由镇纪委书记主持召集。一般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2、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交流会议参加人员为镇级纪委委员、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3、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交流会议旨在加强镇级纪委对村务监督工作的指导培训;加强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之间工作的联系和交流;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的学习,提高村务监督工作能力。4、对村务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代表性问题,特别是如何配合村两委工作的问题,与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广泛交流讨论,形成共识。材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1、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去级纪委负责组织。2、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台账(日志)、会议记录,及时、真实、具体、全面记载每项工作、每次会议情况,指定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在村民代表大会召开斗报告工作,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群众对村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受理、向镇级纪委反映重大事项等情况。3、奖励。(1)遵纪守法,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较好,工作实绩较为突出。(2)本村无到镇上县进市等越级上访事件,无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恶性事件或当年上访率间比明显下降。(3)村委会日常事务正常开展,三务公开正常有序。(4)及时受理村民投诉,年终测评满意率90%以上。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年底由镇级党委进行通报表彰,是党员的可评为优秀党员,非党员的优先推荐入党,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时,优先推荐。并可根据财政状况给予一定物质奖励。4、惩处。(1)对履行职责不力、工作实绩较差,本村出现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等问题,村民代表不满意率超过二分之一或群众不满意率超过五分之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程序予以罢免。(2)对违法乱纪、故意扰乱村两委工作、致使村两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本文标题:村务监督委员会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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