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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试论互联网保险新业态下的保险产品开发作者:魏勤来源:《商情》2015年第42期【摘要】随着互联网保险逐渐受到客户的青睐,保险公司也开始注意到互联网渠道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开发过程中,由于保险公司没能对客户的保险需求进行了解,导致保险产品难以在互联网上进行开发。因此,如何在互联网背景下加强保险业务的开发成为保险公司面临的新难题。本文结合互联网保险的开展现状,对产品的开发理念、产品的开发模式以及产品的开发措施进行探讨,旨在为保险行业的从事者提供参考。【关键词】保险产品,互联网时代,产品销售步入21世纪以来,我国网民数量大幅度增加,网购规模也不断扩大。其中,保险行业则是网络发展的受益者。随着网民逐渐注重自身的理财管理,更多网民愿意在网上对保险产品进行选择以及购买,互联网保险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保险产品的类型不断扩大,在原有意外险以及车险等简单险种的基础上,增加信用险、健康险以及意外险等复杂险种。本文就互联网保险展开讨论,并从受众群体,产品碎片化、产品标准化以及长尾客户四方面提出可行的开发策略。网络保险的实质就是将保险产品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销售。就网络保险而言,它与实体保险最大的差异就是网络保险的销售渠道是网络。但网络保险不只是依靠网络进行销售,而是遵循网络的消费原则对实体保险的开发理念、开发模式以及销售方式进行创新,以此形成更全面的网络保险体系。基于互联网,保险公司可向客户提供网上投保、网上承保以及网上理赔等业务,以此实现在线销售以及网络服务。一、网络保险的开发理念及模式(一)网络保险的开发理念就传统开发理念来讲,保险公司只是将市场调研结果作为产品开发依据,单方向分析客户的需求,并以此进行保险品开发工作。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保险公司一味从自身利益考虑,并没有让客户参与到保险品开发中。这种以保险产品为中心的开发方式并不符合互联网销售理念,客户只能在企业已开发的保险品中进行选择,无法选择自己所需的保险品。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保险公司应将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客户,并引导客户在网上对保险产品进行选择以及购买。只有从保险需求者的自身利益出发,将客户体验作为开发标准,才能吸引更多客户购买保险产品。因此,对于产品开发来讲,需树立以消费者体验为核心的开发理念,充分考虑保险需求者的自身利益以及经济情况,以此保证保险产品能够满足保险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二)网络保险的开发模式龙源期刊网就传统开发模式来讲,保险公司通常经过以下流程来实现保险品的开发:保险品市场调研—分析保险品的开发可行性—设计保险品的基本形态—制定保险产品的价格—将保险产品上市—保险产品的后期管理。在这种模式的影响下,保险品的开发权一直掌握在保险企业,客户难以主动参与保险品的开发,这就难以保证产品能够达到客户预期。与此同时,开发工作是参照保险品的市场调研结果进行开展。但由于市场调研缺乏客户的参与,企业获取的调研报告往往较为片面,并不具备有效地参考价值。如此一来,企业开发的保险品无法切中客户心理,产品就难以大量销售给客户,严重影响保险企业的效益。就保险产品来讲,开发产品的目的是出售给保险消费者。如果产品无法满足保险客户的保险需求,就难以获得理想的销售额。基于这一点,企业在产品的开发过程中,应积极与保险需求者进行互动,分析保险需求者的体验结果,以此掌握保险需求者的购买需求。对于客户体验不满意的保险产品,公司应回到保险产品设计的起点,重新开发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以此提高保险产品的体验效果。在新模式下的影响下,保险企业开发的保险品更具有实际价值,客户也会购买自己参与设计的保险产品,以此实现保险企业以及保险消费者的双赢。二、网络保险的受众定位(一)准确定位保险产品的受众群体。从2015年保险行业的调查数据来看,国内接触保险产品的受众人群主要集中在31至50岁年龄段,并在所有受众群体中占据60%的比例。这就说明这一年龄段的受众群体通常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对理财风险较为关注,并不断增加保险需求。对于21至30岁年龄段的受众群体来讲,他们在所有受众群体中占据的比例只有30%。究其原因,主要是这部分人群经济压力相对较大,风险管理的意识较弱。因此,保险产品应定位在31至50岁年龄段群体。与此同时,给予对21至30岁年龄段群体的关注,了解这部分群体的保险需求,并使其逐步成为保险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二)注重长尾客户的需求。就以往保险产品的销售模式来讲,保险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10%的消费者,主要的销售额来源于10%的保险产品,企业也更注重10%的保险产品以及10%的保险客户。但事实上,这种模式只会加剧保险产品同质化,导致保险公司之间在10%的产品上进行激烈竞争,不利于保险行业的持续发展。因此,保险公司需关注长尾客户,也就是海量客户。尽管这部分客户的保险需求量较小,但由于这部分客户的数量极为庞大,若能通过互联网将其快速聚集,以此产生长尾效应,对保险业务的开发具有积极作用。三、网络保险的开发措施(一)将保险产品进行碎片化处理。就保险产品来讲,将保险产品所承保的风险进行拆解,以此满足保险客户的需求。例如,将保险品以暴雨险、车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以及癌症险等多种形式呈现给客户,让客户能够结合自身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选择,除此之外,根据保险客户的实际情况,将保险产品的使用期限交由客户自行决定,产品期限既可以设置为一周,也可以设置为一年,保险公司只需要依照客户的保险金额、附加条件以及保险期限等制定合理的价格。因此,将保险产品进行碎片化处理,将价格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对保险产品进行宣传,以此获得消费者的青睐。龙源期刊网(二)将保险产品进行标准化处理。对保险产品而言,对保险产品进行标准化处理至关重要。通常来讲,保险标准化主要体现在产品条款、产品分类以及产品命名等方面。将保险条款进行标准化处理,能够让客户更好理解保险合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将产品命名以及产品分类进行标准化处理,让客户能够快速找到自身所需的保险产品,节省客户的搜寻成本,以此提高客户的购买信心。因此,将保险产品进行标准化处理,让客户能够结合自身的收入水平灵活选择保险产品,以此获得保险消费者的追捧。(三)合理制定保险品价格。通常来讲,产品价格是任何消费都极为敏感的问题,尤其是保险产品。就目前保险消费者来看,大多数客户的消费水平一般。如果企业将保险品价格定在过高位置,可能会失去一些潜在消费者。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在国内正处在建设的基础阶段,并且互联网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公众仍倾向选择实体保险。因此,保险企业应结合客户的消费水平,将保险品进行分级定价。例如,对价格超过一万的保险产品,企业可将目光瞄准在收入较高的客户;对于价格处在1万以内的保险产品,企业可将目光瞄准在收入一半的客户。除此之外,为满足学生、老人等客户的需求,保险企业可开发特定的保险品,并将价格设置在较低的范围内,以此满足这类客户的需求。(四)对保险产品进行包装。对互联网保险品来说,尽管保险品是以电子化的形式所呈现,但仍需对保险品进行包装,以此吸引更多客户前来消费。第一,应简化产品的名称,使客户准确了解产品所代表保险类型。就拿差旅安全险为例,尽管差旅安全险本质上属于意外险,但在其名字中注明差旅二字,可以让客户准确了解这类保险产品主要用于出差意外以及旅游意外。第二,应将保险条款通俗化。通常来讲,保险条款给客户的第一印象就是较为专业,并且专业术语较多。如果保险条款过于专业,客户就需消耗较多时间对保险条款进行研究,这就提高了保险产品的消费门槛。因此,保险公司可将保险条款以幽默、通俗的语言呈现给客户,并将合同条款、服务流程以及产品内容进行简单演示,以此赢得客户的认可。第三,应将保险品以有趣的形式呈现给客户。由于互联网客户普遍较为年轻,以80后以及90后居多,保险企业可在官网中用卡通、游戏以及动漫等形式将保险品呈现给客户,以此提高保险品的趣味性,也能吸引年轻客户前来了解。四、结语综上所述,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保险公司要想对保险产品进行有效开发,应从受众群体的定位、产品碎片化、产品标准化以及长尾客户四方面进行考虑。就受众群体而言,31至50岁年龄段的客户依然是消费主体,但仍应引导21至30岁年龄段的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进行关注;就产品碎片化而言,对产品所承保的风险进行拆解,并把保险产品的使用期限交由客户自行决定。就产品标准化而言,将产品条款、产品分类以及产品命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让客户能够快速找到自身所需的保险产品,以此节省客户的搜寻成本;就长尾客户而言,利用互联网将他们快速聚集,以此产生长尾效应,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参考文献:龙源期刊网[1]杨德盛.巧转身推动大发展——陕西延安邮政中邮保险期交业务发展侧记[J].中国邮政.2015(09)[2]黄平治,赵国渡,丁恒,凌月华.对网络交易风险防范的思考[J].福建金融.2015(08)[3]盛英会,李明,赵世秀.移动电商在保险业中的应用与规制[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5(04)[4]徐琤,邹来电.我国幸福指数与保险业务拓展的关联度实证研究——基于宏观经济面板数据模型的检验[J].金融与经济.2015(09)作者简介:魏勤(1968—)女,汉族,四川绵阳,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保险理论与实务。
本文标题:试论互联网保险新业态下的保险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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