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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操作注意事项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2.塔吊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3.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4.严禁未经生产厂家同意,在塔吊上擅自变更其材料和设施或减少塔机上任何设施。5.每天作业前塔吊司机和指挥应检查各种吊索、吊具和吊钩保险的完好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消除,禁止冒险作业。6.塔吊司机每天上、下班,都必须检查各高强度连接螺栓(特别是基础部位)及钢结构焊缝、各连接销轴(包括开口销)、各动滑轮、钢丝绳、起重制动装置、安全装置等重要部位(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或排除,严禁带病使用。7.每星期应对塔吊各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一次、塔吊垂直度测量一次。8.塔吊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塔吊的要求,有毛刺的要及时更换。9.进行塔吊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到动作前,应鸣号示意。10.作业时,塔吊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塔机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11.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12.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禁止开限位超负荷吊物及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13.严禁用塔吊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物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14.塔吊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稳。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时,不得作反向动作。15.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不允许单点吊物。不准在起吊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位置或记号绑扎,绑扎吊索与物件的夹角不准小于30度。16.吊物时,长、短料应分开,小型物料应采用箱笼。17.在雨雪天作业时,先进行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到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18.每个工作日后,应对塔吊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其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的长度内断丝根数达到以下标准时,应及时更换:19.作业后,塔吊吊钩升至上限位,小车收进,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轨道式塔吊应开至轨道中部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20.作业中途休息时,不允许物件吊在空中。
本文标题:塔吊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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