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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学习指导手册二○一○年九月2各位同学:欢迎进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学习,并预祝你们顺利完成学业!二十一世纪中国正经历着急剧的经济变革和社会变革,这为当今的经济管理研究和实业发展提供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天时”。随着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一批大师级经济英才即将在中国这片沃土诞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未来的战略目标是培养真正能够解决中国问题的经济学人才,同时也为世界培养研究中国经济的专家。中心将通过打造一流的博士项目来融入全球性的竞争:1、加强博士生教育,提升配备师资的整体水平,按照国际标准并结合中国实际需求设置相应课程。2、将博士生和青年研究人员送往国外知名大学短期学习,接受规范的经济学训练,打好经济学研究的基础。我们的任务: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建设成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经济研究机构。在学生成才方面,注重培养学生们的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品德情操和人文精神,提高全面素质;课程设置强调坚实的基本经济理论和数量方法的训练,培养解决中国经济实际问题的能力。CCER的使命是为北京大学的教学科研、为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为当代经济学、管理学理论的研究做出贡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各位同学在严格遵守《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的同时,仔细阅读《国家发展研究院指导手册》,国发院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执行日常管理,以帮助各位同学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愉快地接收经济管理知识的训练。研究生部2010-9-13目录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表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管理规定国家发展研究院2010级经济学直博生培养方案国家发展研究院奖学金评审条例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日程表毕业研究生办理成绩单程序毕业生就业程序国家发展研究院助教管理办法国家发展研究院助教工作要求中文核心期刊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表4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时间:第一学年内,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2.第一外国语时间:英语:在第二学期其他语种:第一学年内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3.学科综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第二学期结束(7月中旬)要求:按规定要求,考前经过批准4.确定导师通过资格考试后半年内,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5.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时间:博士生确定导师后三个月内要求:导师为组长,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5名专家组成按表格要求完成(下载路径: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下载区)6.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开题)时间:确定导师后要求:成立以导师为组长,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5名专家小组按表格要求完成(下载路径: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下载区)7.学位论文成果全面审查(预答辩)时间:答辩前3—5个月要求:成立专家组,不少于5名专家按表格要求完成(下载路径: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下载区)8.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匿名评审)时间:答辩前45天提交论文要求:按规定要求9.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报批时间:答辩前一周要求:按要求报批材料,填写完整10.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按每学期研究生院要求的答辩最晚日期之前要求:按规定要求11.研究论文发表要求:申请论文答辩前,须有2篇研究论文在国外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5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管理规定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须在仔细阅读校发《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并严格遵守其中相关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遵守本规定。一、一般教学管理规定:1.注册:每学期开学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按时注册,不能如期返校者务必请假。2.退选课:根据研究生院安排,每学期开学初在研究生院网上选课系统选退课;如果有的课在网上选课系统里没有,请在选课时间内到中心研究生办公室登记注册。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任选课程和外系课程必须经过导师同意方可选修。3.第一学年每学期所选课程(不包括政治、英语课)不得低于三门,建议不超过四门。4.确定导师/专业:硕士研究生确定导师时间为入学后第二学期的四月份;博士研究生为资格考试通过之后半年内确定导师,由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5.第一年必修中心开设的基础课程,并且在中心同意下,可以在光华、经院、清华经管学院修课;第二学年以后所选课程需经导师同意,在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备案。6.重修:课程不及格可以重修;课程已及格者不可重修。7.奖学金:评选依据为学习成绩(主要为必修课成绩,如果选课后未考试,不能参加评选;有不及格科目者不能参加评选;第一学年中心要求的必修课未修完者不能参加评选)、参与公益活动(必须完成德育卡次数要求)、科研情况等。中心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8.硕博连读:在读硕士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时间为一年级第二学期末。9.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每年一次,于暑期进行,经济学各专业考试科目为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考试方式为笔试,三门考试均及格者方为合格。如果有两门科目同时不及格者,中心将劝其退学;若有一门不及格的科目,可在第二年重新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予以退学;10.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资格)考试期限:中心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两年内必须完成博士资格考试,逾期未考者,按不合格处理,予以退学。11.博士论文评审:博士论文答辩将实施匿名评审制度。匿名评审的论文送审之前需经过导师组成委员会,进行预答辩,通过之后方可送出评审。12.提前毕业:中心允许学生提前一年毕业。提前毕业的同学须提前一学期向中心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遵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审批通过后方可提前毕业。13.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四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二、学术道德规范及考试纪律1.研究生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有剽窃、抄袭行为者,经调查核实,根据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和本人的认错态度,可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2.研究生提交答辩的学位论文中有剽窃、抄袭行为者,经调查核实,一般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情节轻微、影响不大,本人认错态度较好,可以准予结业,同时给予记过处分。3.平时作业或期末论文有剽窃、抄袭行为的,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4.在平时上课或考试时,偷看、抄袭、代签、与他人交换考试信息等构成作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纪律者,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6三、中心集体活动(必须参加)1.全体学生大会2.参加学校和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3.中心组织的重大晚会(中秋晚会、元旦晚会等)4.中心组织并通知参加的学术活动四、服务要求根据学校规定,每个学生每年必须有一周的义务服务时间。中心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的公益活动(一周/年),活动由班长组织安排并统计参加次数,奖学金及其它奖励的评选指标之一将考虑学生在中心参加服务活动的情况。五、请假制度中心将严格执行《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的各项请假制度,同时要求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践及参与其它任何活动必须经导师同意(第一学年经过班主任同意),并在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备案,未经允许擅自离校者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硕博连读1.在读硕士生有硕博连读意愿,可于每年第二学期末,到北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硕博连读登记表》,详细填写后向中心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表格下载地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必须修完高级微观经济学Ⅰ、Ⅱ,高级宏观经济学Ⅰ、Ⅱ及高级计量经济学Ⅰ、Ⅱ,且成绩均在良好以上。3.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每年一次,于7-8月进行,经济学各专业考试科目为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三门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转为博士生。成绩不合格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4.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申请者可获得硕博连读资格,于第二年9月起正式转为博士生。5.其它特殊情况,请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七、科研实习管理每学期注册时须填写上一学期科研实习成果,包括发表文章、参与课题、参加实习等基本情况。(填写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固定表格)7国家发展研究院2010级经济学直博生培养方案(2010年8月)1、学制:五年2、学分:至少46分(英语、政治课除外)3、经济学博士专业: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发展经济学金融学4、课程设置:A:学校必修课(按研究生院要求):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3英语4B:基础必修课:高级微观经济学I3高级宏观经济学I3数理经济学3高级计量经济学I3高级微观经济学II3高级宏观经济学II3高级计量经济学II3经济学研究专题I2经济学研究专题II2中国经济研究(二年级)3高级英语(写作)(二年级)3经济思想史(二年级)3C:专业选修课:(至少二门,与导师商定)中国经济专题2国际贸易3国际金融3高级国际经济学I3高级国际经济学II3国际贸易理论3金融工程3金融经济学38宏观经济专题3中国宏观金融研究I3中国宏观金融研究II3银行微观经济学3制度经济学3发展经济学I3发展经济学II3新政治经济学3演化博弈与制度分析3机制设计与契约理论3产业组织3劳动经济学I3劳动经济学II3微观发展分析3卫生经济学3人口分析与市场经济3人口与老年经济学3博弈论3D:可选的数学课或计量课:(承认数学学院、光华管理学院学分,但选课要与导师商定)突变函数偏微分方程拓扑学离散数学随机过程测度论泛函分析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时间序列分析5、教学进度安排:第一学期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高级微观经济学I高级宏观经济学I数理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I第二学期英语中国经济专题高级微观经济学II高级宏观经济学II高级计量经济学II9第二学期后(7-8月间),参加博士资格考试。第三学期后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同学始成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半年内选任导师,确定导师后可以开始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需获博士生指导小组通过,之后指导小组负责指导评定博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除完成北京大学的公共必修课外,所修课程不少于46学分,其中必修41学分,完成一篇博士论文,在校期间并有2篇研究论文在国外或国内核心期刊被接受发表。博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获得学分。对于必修课,70分为合格;对于选修课,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根据北京大学有关规定重修一次。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不合格者不能获得博士学位。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研究生,可在第5学年开始时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本中心主管主任同意可延长半年至一年。国家发展研究院奖学金评审条例(2009年8月)为规范国家发展研究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吸引优秀生源,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培养与造就合格人才,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结合经济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评审机构组成国家发展研究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院长、教学主管院长、研究生办公室、班主任等5-7人组成,负责对有关奖学金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奖学金评定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实施。申请1、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学生、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2、申请奖学金除满足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外,必须做到:(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10(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四)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贡献,其他方面也达到基本要求;(五)通过本学年思想品德鉴定。3.研究生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不能获得下年度学业奖学金:①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②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③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④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⑤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4.研究生在年度内出国出境不满三个月者(以机票、护照为准,下同),学业奖学金照常发放;出国三个月(含)以上者(以月计算),不发给学业奖学金。5.研究生在年度内因病休学不满六个月者,学业奖学金中生活补贴照
本文标题:国家发展研究院学生学习指导手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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