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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5证券简称:国电电力公告编号:临2008-025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1.00%-2.00%。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及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在上述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2、机构投资者参加网下申购需填写并提交网下申购订单。填写网下申购订单时应特别注意:订单中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昀大投资需求。3、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订金。昀大申购金额为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订单中昀高申购利率所对应的申购总金额。4、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网上发售)需按要求进行申购委托。投资者进行申购委托时,仅需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即票面金额100元/张)注明申购数量,而不必注明票面利率,同时需要全额缴款。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合并考虑网下簿记建档及网上申购情况昀终确定。参加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接受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1重要提示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13号文核准。2、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399,5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每10张为1手,本次发行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1,000元。每手国电电力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得发行人派发的107份认股权证。3、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国电电力”股份数乘以0.73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精确算法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国电电力现有总股本为5,447,769,05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约3,976,87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99.55%。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13,753,854股,可优先认购约1,470,040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36.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34,015,204股,可优先认购约2,506,83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62.75%。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发行前已承诺行使优先认购权,昀少认购3.5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购代码为“704795”,认购简称为“国电配债”;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各为182.25万手。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733795”,申购名称为“国电发债”。26、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申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机构投资者网下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1,000手),超过100万元(1,000手)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订金数量为对应于其昀大申购金额的20%。机构投资者可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方式参与本次发行。7、本次发行的国电电力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制。8、发行人将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及权证分别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8年5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下述网址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国电电力分离交易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该投资者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释义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发行人/公司/国电电力指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转债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27条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国电转债指发行人发行的不超过399,5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本次发行指本次国电电力公开发行不超过399,5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行为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3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指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购订单指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T日/申购日指2008年5月7日,为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受投资者网上和网下申购的日期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承销团协议各方组成的承销团元指人民币元精确算法指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网上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网上可配售总量一致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发行种类:分离交易可转债2、发行总额:不超过3,995,000,000元3、票面金额:100元/张4、发行数量:不超过399.5万手(3,995万张)5、发行价格: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的认购人派发。6、债券期限:6年7、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1.00%-2.00%,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及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在上述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计息起始日为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日(即2008年5月7日,T日)。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09年到2014年每年5月7日为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利息不另计息)。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于4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证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国电电力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国电电力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利息。9、到期日及兑付日期: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到期日为2014年5月7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4年5月7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10、债券回售条款: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11、认股权证情况(1)权证发行数量:每张国电电力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得发行人派发的10.7份认股权证。(2)权证的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3)行权期:权证存续期昀后五个交易日。(4)行权比例: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1:1,即每1份认股权证代表1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认购权利。(5)行权价格:本次发行所附每张认股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7.50元/股。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若公司A股股票除权、除息,将对本次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①国电电力股票除权时,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国电电力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交易日国电电力股票收盘价);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国电电力股票收盘价/国电电力股票除权日参考价)。②国电电力股票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国电电力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国电电力股票收盘价)。512、担保事项:本期分离交易可转债未提供担保。13、资信评级情况: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资信评级为AAA。14、本次发行对象:(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原股东。(2)网下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3)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15、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08年5月7日(T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1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余额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国电电力”股份数乘以0.73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精确算法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国电电力现有总股本为5,447,769,05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约3,976,87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99.55%。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13,753,854股,可优先认购约1,470,040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36.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34,015,204股,可优先认购约2,506,83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62.75%。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发行前已承诺行使优先认购权,昀少认购3.5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购代码为“704795”,认购简称为“国电配债”;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617、网上、网下比例初步划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各为182.25万手,即: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发行前承诺昀少认购的3.5亿外,按50%:50%的比例分配。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与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18、承销方式:由承销团余额包销。19、发行时间及停牌安排:时间事项停牌安排5月5日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上午9:30-10:30停牌,其后正常交易5月6日T-1日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5月7日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认购日网上、网下申购日全天停牌5月8日T+1日网下申购订金验资5月9日T+2日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票
本文标题: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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