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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课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研习新课你知道这些求职途径吗?你还知道哪些求职方式?你认为上述求职途径中,哪种更为可靠?职校生就业方式调查情况1%7%10%32%2%48%上网求职招聘(招工)广告合法中介机构亲戚朋友介绍自我介绍学校推荐请说一说这些求职方式的优点和缺点。1、顶岗实习2、人才招聘会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4、公共媒体应聘就业途径结合自身实际,将来选择可靠的途径实现就业!探究活动一:识别和防范求职中的侵权行为多留心眼,谨防上当受骗,掌握应对侵权行为的对策。说说自己收集到的在求职中被侵权的案例你有哪些感悟?对于案例中的观点,你是怎么认为的?求职过程中被侵权该怎么办?1.试用陷阱:新招人员替代试用期满人员2.培训陷阱:以招聘为名为培训学校拉生源3.侵权陷阱:以考察为名,无偿占用设计成果4.广告陷阱:招聘信息做广告,不是招人是卖货5.名称陷阱:招聘名称诱人,实际工作气人6.保险陷阱:录用先考保险代理执业证,进来全当保险代理7.劳务陷阱:先说招聘“合同制”,录用后变“劳务工”8.推销陷阱:招聘“销售人员”,实为推销、传销工作下列这些求职陷阱要防范:防范求职侵权行为要做到:不贪心、不轻信、勤证实!探究活动二:关于劳动合同及其签订的讨论定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用: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用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都能依法得到切实保障。签订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讨论:签订劳动合同是利大还是弊大?签订劳动合同有何作用,应遵循什么原则?“不签合同就下岗”“3年不结婚,5年不生子”不签合同的现象比过去少了很多,但是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几签的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目前在我国许多地方是比较常见的。小刘在一家企业里工作,她在那里已经干了三四年,因为企业和她的用工合同总是一年一签,心里总是觉得很不踏实。小刘说:“我觉得这样让我工作是很没有安全感。”小刘说现在她还年轻,企业要是解聘她,还可以再换个地方,可万一年龄大了再找工作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刘的这种担心也越来越强烈了。小刘说:“工作激情会慢慢地减淡,在这样的公司工作,我的职业技能得不到长期的发展。”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图第一,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是不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否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承担民事责任。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告知义务签署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发放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办理用工手续可选择性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条款法律法规禁止约定的条款不必写进劳动合同,但双方必须执行,具有强制性可选择性条款需经双方协商确认方可订立。第二,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劳动者还要熟悉关于相关岗位的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等。第三,学会识破劳动合同中设立的陷阱探究活动三:识别和防范劳动合同订立中的侵权行为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每月将10%的工资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2.乙方应按照操作规程从事生产,因自身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你觉得这份合同可以签吗?为什么?某职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的事项:镜头一:某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2年,试用期6个月。镜头二:某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未满而离职的,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镜头三:某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职工未满24周岁不得结婚,未满26周岁不得生育。这些约定有效吗?不规范的、违法约定的合同签不得!劳动合同陷阱押金合同暗箱合同霸王合同生死合同双面合同卖身合同这样的合同签不得!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链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和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应采用格式合同,不应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如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等。1.我知道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是否2.我知道劳动者要履行哪些义务是否3.我对媒体上的劳动侵权报道很在意是否4.劳动者享有权利,也要履行义务是否5.知道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能促使自己做好工作是否结合自己的实际回答这些问题: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课堂调查探究活动四:关于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讨论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参加民主管理、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权利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等。义务与小王平时在单位工作时责任心不是太强,2009年先后迟到11次,一次因工作疏忽,将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线,全班组集体返工,造成10000元的经济损失,发年终奖时,小王比别的员工少拿1500元,他觉得自己的劳动权利被侵犯了,要求公司补发1500元奖金。案例:小王的要求小王的要求能得到满足吗?如果你是他,会怎么办?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只有认真履行劳动义务,才能理直气壮地享有劳动权利。小张在工作过程中摔伤,公司先后为其支付医疗费22000多元。伤愈后,小张要求公司给自己调换一个比较轻松的岗位,并另外补偿自己30000元,公司不同意,小张的家人开来一辆渣土车堵住公司的必经之路,声称达不到要求就不让路。案例:这样维权行不行这样维权对吗?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权?探究活动五:关于劳动维权的讨论如果你遇到了劳动争议,会走上这条维权之路吗?为什么?阅读教材P149活动框“劳动者的维权路”,思考、回答问题走依法维权之路才是正道,以违法的方式维权,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给自己造成新的、更大的危害。被侵权目的保障被侵权正确签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防范合同陷阱维护劳动权益慎重选择就业途径合法享有劳动者权利履行劳动者义务依法进行劳动维权课堂小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原则阶段条款基本权利义务统一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知道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形式寻求法律帮助重视劳动合同的作用第十二课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导入经营企业,合法是根,诚信是本。展开讨论,然后回答:1、安某这样制作新名片妥当吗?为什么?2、安某能以公司的名义做生意吗?为什么?3、假如你是安某的生意伙伴,发现他这种行为后会怎么做?企业的概念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经营性活动的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只有依法设立的企业,才能合法地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依法设立企业思考:判断下列机构是否是企业?为什么?公办学校、小卖部、私人医院、广州男科医院、好又多超市、工商局、中央电视台。分析:是企业的有私人医院、好又多超市、广州男科医院和中央电视台,因为他们都满足企业概念中提到的条件:一依法设立,二以营利为目的,三向社会提供商品的经济组织。而其他几项均不能全部满足这三个条件,故不是企业。研习新课什么是企业设立?设立企业必须怎么做?企业设立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起人为组建企业并使其取得法律人格,必须采取和完成的一系列行为之总称。设立企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汽车修理专业的毕业生小明、小冯和其他几个同学看到近年来私家车越来越多,便和几个同学商量开办一家汽车清洗的专业店。小明:我们家在闹事区有间门面房,改造一下就可以作为清洗车间。小林:咱们在清洗的同时,也可以卖一些汽车零部件和车内挂饰,增加收入。小冯:人家说办企业需要有一个章程,咱们店小,又都是同学,就不用制定章程和签什么合作协议了,太麻烦。小王:企业需要一个名称,把咱们几个人的名字中取一个字合起来,不就行了嘛。他们的想法对吗?应该怎么做?设立企业的基本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企业章程或协议资本必要的生存经营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合法的经营范围不同类型企业的设立还有与企业类型相对应的具体条件。咨询活动设立企业法律规定了那些条件?设立企业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不同类型的企业,具体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均由相关法律规定。指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经济活动的营利性组织。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核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合法的名称、企业章程、资本、生产经营场所、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合法的经营范围等基本条件和与企业相对应的具体条件。什么是企业?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程序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准备办照材料业务受理登记如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等)工商所初审验资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公安刻章办企业代码发照领证前期咨询姚某是某村农民,2007年租用村里原小学校园从事废旧塑料加工,并自己挂起了“××市大鹏塑料加工厂”的牌子,还通过关系刻了一枚企业公章。2008年6月,姚某的朋友急需资金,向某小额借贷公司融资,朋友请姚某担保,姚某遂以工厂名义在担保协议上盖了章。姚某能以企业的名义担保吗?为什么?依法成立后,才能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对外履约。姚某的哪些做法是不合法的?你违规!当初也没禁止呀!你是怎么看待兔子的这种行为的?市场经营活动中能提倡这种做法吗?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温家宝投机取巧不正当竞争市场环境的净化、有序需要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市场经济要求经营者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假冒或者仿冒是典型的“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市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危害:这种行为既侵占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对消费者构成了实质性欺诈,损害了公众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这种行为。思考:这些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何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用线把对应的项目连接起来。王某擅自在本公司生产的洗衣粉包装上印上“中国驰名商品”标志。某企业广告宣称:产品用后15天能减肥5公斤,多人用后,证明无效。某药企通过内线获得了另一家企业某中成药的配方,仿制成功。某企业通过内部关系获得招标底价,后在招标中胜出。串通招投标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假冒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这些行为既侵占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对消费者构成了实质性欺诈,损害了公众的利益。阅读虚假广告的案例,思考问题:像虚假广告这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给个人企业、社会带来什么?我们该怎样识别和预防?不正当竞争的危害在于: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了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其他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参与调查的同学做关于虚假广告调查分析价格不实夸大功能质量低劣售后服务差其他在发布广告时,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既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也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在市场经营中,企业为保持竞争力,会对一些不为公众所知的特定的技术和经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这些“商业秘密”受
本文标题:第十二课----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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