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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经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9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0章86条。权威发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划重点2•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补充规定了随机监督检查、异地监督检查等监管手段,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并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明确企业标准的备案范围,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完善安全制度•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规范食品的贮存、运输,禁止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并完善了特殊食品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对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等情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并对新增的义务性规定相应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完善违法责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301020304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提前实施07080910明确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范围明确企业标准备案的相关问题特殊食品的的特殊监管要求非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贮运业务应进行备案13大亮点0506回收食品定义并规定相应处置方式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相关法律责任进口无国标食品的范围首次提出组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111213食品虚假宣传的处罚措施明确重点监督的行业违法企业负责人员的处罚措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目录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第一章总则5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汇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有必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应当及时通知。•接到通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停止生产、经营,实施食品召回,并报告相关情况。•国务院卫生行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需要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进行安全性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出安全性评估建议。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明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机制机制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信息交流机制建立隐患处置评估需求风险检测和评估第二章《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7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公开征求意见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属于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对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食品安全风险第三章《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8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第十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新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目录以及所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新。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法办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9追溯要求[]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第十七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明确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基本要求,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针对特定人群的食品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或者销售量大的食品的追溯体系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第十八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0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委托加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随机监督抽查考核。考核指南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第二十条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2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在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贮存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制定的名录中的物质。第二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根据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等,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制定名录及检测方法并予以公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3辐照食品[]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对食品进行辐照加工,应当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对辐照加工食品进行检验和标注。第二十三条食品辐照技术:•是利用辐射源产生的射线或加速器产生的高能电子束辐照食品及农产品,抑制发芽、推迟成熟、杀虫灭菌和改进品质的储藏保鲜和加工技术;•属于和平利用的核技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4贮存运输管理[]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贮存、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第二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当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受托方应当保证食品贮存、运输条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食品贮存、运输过程管理。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当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运输结束后2年。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5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餐具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出厂餐具饮具的数量、消毒日期和批号、使用期限、出厂日期以及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消毒餐具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个月。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第二十七条餐饮管理[]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6变质超期回收食品管理[]显目标注无害处理销毁专区存放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食品安全法所称回收食品,是指已经售出,因违反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超过保质期等原因,被召回或者退回的食品,不包括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继续销售的食品。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设必要的食品无害化处理和销毁设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规定使用政府建设的设施对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第三十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7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严禁虚假宣传[]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在市场开业或者展销会举办前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三十四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8特殊食品[]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显著标示,标示办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第三十三条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原料前处理能力。第三十五条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对添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选择性添加物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以选择性添加物质命名。第三十八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19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出厂产品实施逐批检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关于食品销售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按照处方药广告管理,其他类别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按照非处方药广告管理。第三十七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12.01实施20特殊食品标签[]食品生产经营第四章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销售特殊食品,应当核对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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