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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性感到羞耻是错误的-人类性观念发展简介时间比较紧,写的很粗糙,大家凑合看,赞同的就帮忙分享一下,我的空间都快长草了关于羞耻:羞耻盖不为造物者所知,其所知唯有繁衍生息。以善者为香、为美、为愉悦;以恶者为臭、为丑、为性之所恶。文明伊始以人性为善,顺应天道。怎奈邪教中兴,与朝廷合谋,教人弃七情六欲,使人之不人,以自然天道为耻。此毒传承千年,已入骨髓,而众皆茫然。幸广博之士查于天道,自然人性之光复可待矣。1.何为羞耻?答:羞耻为古时的一种耳环,来限制训练女人走路的姿势,越“规矩”则为羞耻2.为何赤身裸体为羞耻,不贞为羞耻?答:其为规矩所不容3.何为规矩?答:主流社会意识形态4.何为主流意识形态?答:统治阶级所推行的行事准则5.行事准则依何确立?答:由其利益决定6.统治阶级的利益是什么?答:是管理控制人民7.我被控制了吗?答:如果你觉得色情是羞耻那就被控制了8.为何?答:因为欲望是人类的本能,就像吃饭喝水一样9.管理阶层为何要控制我们的本能?答:人的本能都能控制住别的就更不在话下了总论:人类最初对于色情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慢慢的人们发现近亲通婚生育的儿童多有缺陷则不再与同氏族的人交合,之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与社会分工的出现,这时有了家庭。但是交合仍然是人类的天性,不过男性为了确保生育的孩子为自己的血脉而希望控制妻子与其他男人交合。当男性掌握了权利之时,便开始利用残酷的刑罚来遏制女性的婚前及婚后与其他男子交合的行为。当国家宗教推行之后,贞操观念深入人心,并且其立足点由家庭统治者为出发点,上升到了国家统治者的出发点,将贞操扩展到了男性,以交合之事为不耻,出现了全民禁欲的风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使人性受到了强烈的压制,产成了如同性恋、虐恋等非常规性行为。目前,随着“性解放”风潮的推进,这种传统的观念正在逐渐弱化。但是我国人民经过了2000多年的思想强化目前解放的进度十分落后,最初性解放的人群主要是以海归以及高学历人群为主,现在正在向90后的新一代年轻人扩展。基于繁衍角度产生的限制混婚阶段——是异性都来在人类的早期的原始人时期,人们的性关系处于一种的混乱杂交状态,他们结群而居,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这其中也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第一次限制——同辈的都行在长期的人口繁衍生产过程中,通过长期经验的积累,意识到父母辈和子女辈发生性关系之后所生的后一代有明显的生理缺陷和精神缺陷,影响了整个原始群的繁荣,人们开始从无意识的群体杂乱交关系状态中产生了某些规范,逐渐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两性关系,从而使男女两性的结合第一次有所限制。而这时便产生了血缘婚姻。血缘婚姻的特征是两性关系按辈分来划分,他排除了不同辈份两性发生关系的可能。由于是统一种族的缘故,所以兄弟姐妹之间可以互为夫妻,所以这种群婚形式叫做“血缘婚姻”。第二次限制——不是亲人的都行经过长期的生活实践,偶然发现实行进一步限制血亲性交的集团人种要比那些依然实行血缘婚姻的集团人种要强壮的多,故该人类集团就繁衍的更快更多。更充满生命力和战斗力,于是组建产生了乱伦禁忌,强制禁止同胞兄弟姐妹间的通婚。因此当时的人们只要不与本族团内的异性发生性关系,且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是异族的同辈异性,他们就符合当时社会的性规范。基于男权产生的限制早起婚姻的出现此时,因为妇女直接生育和喂养小孩,小孩出生后就成为与女人集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儿童集团的成员,他们成熟以后,姑娘们转入女人集团,男青年则转入男人集团,但他们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由于妇女对氏族的繁衍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这种氏族就是母系氏族。社会以女性为中心,妇女在氏族中居于支配地位。母系氏族社会的早期实行群婚,但事实上,在群婚期间就出现了某种或长或短的成对配偶,而这种成对的配偶是个别存在的,极其的不稳定。随着生产工具的改革和社会生产的发展,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狩猎方面,逐渐改变了原始社会初期那种收获极不稳定,根本不能满足人们需要的状况,猎物不仅能够满足生活需要,而且还有剩余。当出现了剩余产品之后,就在有或长或短的成对配偶关系的人们之间就开始交换食物,以后又交换其他劳动产品。这种按其本性与商品交换毫无共同之处,但它标志着有交换关系的组成对偶的男女关系已经不再仅仅是性关系,也不再是纯粹的个人关系了。这种交换关系同时也成了经济的、社会的关系,它成为稳定和巩固性关系的手段。只要男女双方发生了这种交换,他们也就在性关系交往的领域内有了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于是,对偶婚姻产生了。女性固定性*行为的产生对偶婚姻虽然还很脆弱,很不稳定,然而,对偶婚姻标志着人类在婚姻中出现了较之群婚为稳定的配偶关系,婚姻结合的牢固性趋向于加强,而且在对偶婚姻持续期间,所生育子女不仅知其母,也可能知其父;对偶夫妻不仅有性关系,也开始相互承担义务,包括对子女的养育义务。但是要确定这个孩子的父亲,则需要对偶的女方只能与其丈夫一人发生关系,由于这种对于女方的限制只是对男方有利而并不符合女性的利益,因此,这种限制的产生需要建立在男方话语权的体系上。当人类社会从母系氏族过渡到男性氏族之后,则婚后女性与其他男性的性行为就被禁止了。又由于在婚前的性行为会使孩子的血缘无法确定,之后,在男权的限制下女性便只能在婚后与丈夫发生固定性行为。一夫一妻家庭的建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证子女血统的纯洁。确定子女出自一定的父亲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求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这种家庭一经产生,其婚姻关系要比对偶牢固的多,它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因此一夫一妻制有两个特点:第一,男女关系不平等,妇女沦为被压迫地位。既然一夫一妻制的目的是男性要把财产传给自己的真正后代,丈夫就利用自己的权利和地位来限制妻子的性自由,要求妻子绝对保持贞洁,以便生育出丈夫的嫡亲子女。第二,夫妻的结合比较牢固和持久,婚姻具有不可离异性,除特殊原因需要离异者外,一般都发展为终身的夫妻关系,要求妻子在心理上也要贞节,终于自己的丈夫。以男性为核心的一夫一妻家庭的确立,是妇女沦为男人的附庸。贞操观念成为一种转门束缚妇女的桎梏,妻子落在丈夫的绝对权力之下,生活在被贞操防卫起来的环境中。这种贞操观是片面的,它仅仅是为了巩固男子在家中的统治地位。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身体上的制约并不能抑制欲望为了强迫女性守节一种叫贞操带的东西被发明了,但是,这并不能遏制人类自身的欲望。许多中世纪的小说和诗歌曾描述这种贞操带的故事。许多贵族妇女都用钱买通锁匠,自己配置了钥匙,当丈夫不在身边的时候,随时可以开锁和情人性交。在一幅铜版画中,有一个戴着贞操带的女人和一个男人,这女人一只手伸向一个男子,另一只手握着钱袋做恳求状,这男子手持钥匙,估计是个锁匠,还有女仆在翻弄衣服。这图旁还有四句诗,大意是:“没有锁能锁住狡猾的妇人,没有爱情就没有妇女的忠贞;为了这缘故,我用你的钱买我所没有的钥匙。”还有一幅法国的图画,描写一个男子将要外出旅行,对妻子加上贞操带的情形。这图的一角画一个男子拿着钥匙,躲在帐幕的背后;另一角画一个傻子用布盖住一篮虱子,暗示这男子的行为正和那傻子关不住虱子一样。有一段时间,“让渡钥匙”一直是欧洲讽刺剧及讽世画讥刺的题材之一。最为人乐道的一个故事是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1494—1547)垂涎一个男爵夫人,趁男爵领兵在外时向她求欢,可是却打不开贞操带,于是从意大利请了最好的锁匠,命他开锁,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这个锁匠果然不负使命,把锁打开了,并获重赏,还秘密地打了一把金钥匙,以备国王不时之需,男爵夫人也可以再戴上贞操带,保住了男爵的面子。为了更深入的限制女性的行为许多地方采取了更为残酷的方法割礼如果说以上所述的还是一些“特例”,那么对女子施行“割礼”就是古代不少地区和民族之间的较普遍的现象了。施行“割礼”的目的是封闭女子的阴户,使男子不能“进入”,从而维护女子的贞操;或是割除女子的性敏感部位,使她们丧失性欲,从而维护贞操。这种做法在古阿拉伯、埃及和东非等地广泛流行。例如,东非的一些部落对青春期来临的少女实行这样一种贞操保护:割伤她们的两侧大阴唇,再使她们长久地以固定姿势躺着,直到两侧伤口愈合在一起,完全封闭阴户,不过在当中插入一小管以排出尿和经血。结婚时把它割开一小部分,生育前才完全割开,但产期一过,又再次实施手术,封闭大部分阴户。还有一种“割礼”是切断女性性器阴核、阴唇(主要是小阴唇)的一部分,认为这样能使她们的性敏感变得迟钝一些。这些地方的女子大致在八至十二三岁时被施以“割礼”。在东非的15个种族之中,大约就有9个种族有“割礼”的习俗,至于割除之法有很多种。某些部族是把针穿在阴核上,再用线拉起,以剃刀将它割断。至于阴唇,则用力拉长,用剃刀或玻璃破片从它的根部予以切除。女子被施以“割礼”当然如受酷刑那么痛苦,在这过程中甚至有人昏死过去。当行过“割礼”以后,就用冷水涤净伤口,敷上牛奶。在伤口尚未痊愈以前,她们必须睡在另一栋隔离的小屋内。女子所以必须经受这种巨大的痛苦当然是被迫的,这完全不是出自她们自身的需要,而是出自男子对女子贞操的需要。婚前验贞古代盛行婚前验贞,即由丈夫或亲友察看新婚的妻子是不是处女,即丈夫是否有“初次使用权”。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同时,这还不仅仅是物品的“价值”问题,而且涉及到,女子如果婚前不贞,那么婚后也必不可靠;婚前既然已和他人有过性交关系,那么婚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也很可能是“野种”。在人类从群婚杂交向个体婚制过渡的过程中,有些部落有“杀首子”之风,就是因为当时群婚杂交的残余仍然存在,女子的婚前性行为并不少见,但个体婚制和私有财产的继承又要求子女一定要出自男方血统,所以为了防止妻子嫁过来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是“野种”,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孩子杀掉。处以重刑古朝鲜的一些地方,为惩罚不贞妇女,要在女人的脸上盖上烙印,就像《水浒传》中给犯人脸上刺字做记号一样。在欧洲,过去曾有在失贞女子的脸上或衣物上写有表示失贞的红色大写字母A的做法,字母A有“通奸”、“不贞”的含义,使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个“不贞之妇”,使这个女人羞辱一辈子,这也正像纳粹强迫犹太人穿上带有黄色星记的衣服一样。在马绍尔群岛,曾有吞便惩失贞的习俗。女子如果在婚后失贞,就要被处罚以当众吞下粪便,这意味着她如同粪便一样臭不可闻。在古印度,惩罚通奸又往往和维护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如果是同一阶段的男女通奸,要被砍掉两个手指,或是课以罚金。如果通奸双方的阶级不同,则罪刑更为严酷。如是低阶级的男子与高阶级的女子通奸,阴茎要被烧除,而且要躺在烧得通红的铁床上,施以火刑;而这高阶级的女子,也要被人用铁制之物将阴道灼坏。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坦桑尼亚人对失贞妇女要处以残刑或死刑,即将失贞女子弄残或弄死。阿拉伯国家要将失贞女子用乱石击死。在法国有用火刑惩治失贞女子的做法。此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惨不忍睹的惩淫方法,如活埋、扒皮、沉潭、鞭打至死、油煎、碎尸、钉板、割阴、烧臀、刺乳、剖腹、切臂等等。在不少国家,即使对失贞女子不处死,也要施加极具侮辱性的惩罚,使女子没脸见人,无法正常生活。例如被迫裸露全身,倒骑驴子,被带着游行于城内各街道。例如路易十三的弟弟奥尔连公爵的情妇就是这样被迫在巴黎游街受惩的,至于一般的民间妇女则更不用说了。惩治通奸有时会造成一种十分扭曲的社会风气。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奥古斯都是凯撒大帝的义子,他自己生活放荡,在爱上比他年长17岁并怀有六个月身孕的丽维亚时,毫不迟疑地废黜了他的妻子。可是他却颁布了严惩通奸的法令,这种惩罚当然主要是针对女子的。如果一个男子发现妻子与人通奸,就要和她离婚,否则就要冒被告发的危险。通奸的女子被放逐到一个小岛上,没收她一半的嫁妆和三分之一的财产,任何男子如果再和她结婚,视为同犯。而和她通奸的男子如果已婚,也要被放逐,但和她不能在同一个岛上。事实上,任何男子只要是已婚的,都有可能被认为是通奸的共谋而遭受处罚,只有单身汉可以免除。而如果男人的情妇不是登记在案的妓女,他也可能被控以“非自然劣行”的罪名。因此,申请合法登记的妓女人数一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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