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商品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
商品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一:目的为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混淆和误用产品,更好的分析失效产品并采取纠正措施,并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性。确保产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状态。二:范围适用于公司采购、生产、交付的产品。三:定义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历史。四:职责1供方:负责对提交给公司的产品进行标识;2资材部:负责监督供方对提交给公司的产品进行标识;负责标识购进物品的产品属性;3技术品管部:负责标识经监视和测量后产品的状态;负责监督仓库、生产现场物品的标识情况;负责追溯产品的形成过程;4装配车间:负责标识生产过程产品。五:管理方法1产品标识的内容:公司对产品进行标识,主要标识以下内容:1.1产品属性: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来源、加工日期(批号)、数量等。1.2监视和测量状态:可包括:待验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测量人员、测量日期、批量等。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挂贴标签、分区域等方式;3原料的标识3.1原料的属性标识如供方所提交产品的标识已清楚地表明了产品的属性或者产品与其它产品差别显著容易辨别,公司可以不再对物品进行标识;凡是不符合以上标识要求的原料,由资材部负责标识达到要求;仓库使用分区域、贴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材料进行标识。3.2原料的测量/验证状态的标识:原料在未检验之前不作任何标识,检验后合格品入仓,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4在制品的标识4.1产品属性:如在加工过程中产品本身无法识别而又要转到下工序时,应对产品进行标识,由仓库检验人员放置《产品合格证》;4.2监视和测量状态:未进行规定的监视和测量之前不作任何标识;监视和测量之后合格品由质检人员在《巡检记录表》签名,不合格品质品质检人员不签名,由仓库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5成品的标识:经过成品检验的产品由仓库检验人员挂贴《产品合格证》;检验后所有合格的成品必须在《产品合格证》上由仓库检验员签名,在《产品合格证》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检验后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由技术品管部进行跟踪。6交付产品应保持合格成品的标识:《产品合格证》上要有仓库工作检验人员的签名。7标识的保持管理7.1产品的标识不能因搬运、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因素而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7.2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以防止误用产品或者不合格品流入买家手上。7.3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或技术品管部报告,产品暂停发货,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发货。7.4技术品管部负责对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进行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程序的规定作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出厂发出。7.5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标识用标签、标识牌,应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放置。8可追溯性:公司产品的追溯要求追溯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商品质量,因此所有发出的商品必须在《产品合格证》注明相关信息。六本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审核:批准:修定日期:2017年9月8日实行日期:2017年10月1日
本文标题:商品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36351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