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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句法中的歧义现象语法系统里的错综复杂和精细微妙之处往往在歧义现象中得到反映。分析歧义现象会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让我们对语法现象的观察和分析更加深入。一、多义句所谓语法歧义指的是句子的多义现象。一个词不止一个意思叫做多义词,那么一个句子不止一个意思也可以叫做多义句。多义句有两种:1.句子里有某个(些)词是多义词,因此,句子相应的就成了多义句,例如:他一天不吃饭也不行。“饭”或指米饭,或指每天定时吃的饭食。与此相应,这个句子也有两种意思:一种意思是说他一天也不能饿着,另一种意思是说他天天都得吃米饭。这种多义句不牵涉句子的结构,是词汇范围里的事,与语法无关,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2.语法上的多义句,例如:“反对的是少数人。”离开了一定的上下文,这句话的意思是不确定的,因为其中的“反对的”可以指“反对者”(施事),也可以指被“反对者”(受事)。这个句子不止一种意思,跟“反对”这个具体的词的意义无关,因为我们把“反对”换成别的动词,句子还是可能两种意思。例如:看的是病人关心的是她母亲扮演的是一个有名的演员援助的是中国相信的是傻瓜事实上,只要动词是双向的,句子都可能有两种意思。由此可见,这些句子的“多义性”是代表这些句子的抽象的“句式”所固有的,并不是组成这些句子的那些具体的词的词义引起的。二、产生歧义的原因语法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找出语法结构和语义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我们能够把多义句式分化为单义句式,那就说明我们在语法结构上找到了产生歧义的原因所在。目前,能够用来分化多义句式的依据不外乎:组成成分的词类;层次构造;显性语法关系;隐性语法关系。以下分别讨论这四种情况。(一)比较“在黑板上写字”(后简称S1)和“在家里吃饭”(后简称S2)的构造都是“在+MP+D+M”,但是,这两个句子是有区别的。S1可以变换为:把+M+D+MP。S2不能这样变换。在S1里,“在+MP”表示的是人或事物(M)的位置。在S2里,“在+MP”表示的是事件(D+M)发生的场所。如:“在火车上写标语”,有歧义。这个句子可以理解为“把标语写在火车上”,也可以理解成“坐在火车上写标语”。在前一种意义上,句子可以变换为“把标语写在火车上”,是S1;在后一种意义上,不能这样变换,是S2。可见这个句子所以有歧义,是S1和S2两种句式重合在一起的结果。我们把能够在“在+MP+()+M”里出现的动词记为Da。Da里有一部分适应变换式。在+MP+()+M→M+()+在+MP,我们把这类动词记为Da1,并把Da里除去Da1剩下的那一部分成为Da2。于是,在动词没有划分成小类以前,S1和S2是同形的句式。动词划分为小类后,S1和S2就分开了。S1是由Da1类动词组成的,应写作:在+MP+Da1+M;S2是由Da2类动词组成的,应写作:在+MP+Da2+M。S1是多义句式,S2是单义句式。S2就是S2,不是S1,S1既是S1,又是S2。所以S1句式便会产生歧义。(二)根据层次构造分化多义句式是常见的语法分析方法。下面这些句子都有两种意思:发现了敌人的哨兵;咬死了猎人的狗;关心自己的孩子;保护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拿第一句来说,可以理解为有人发现了敌人的哨兵,也可以理解为哨兵发现了敌人。这两种不同的意思反映了两种不同的层次构造:D+(M1+的+M2);(D+M1+的)+M2。(三)所谓显性语法关系指的是通常所说的主谓、述宾、偏正等结构关系。加上“显性”两个字是为了跟下文的“隐性”相区别。例如:出租汽车;烤白薯;研究方法“出租汽车”可以指一种汽车(出租的汽车),也可以指一种行为(把汽车租给别人)。通常认为在前一种意义上是偏正结构,在后一种意义上是述宾结构。因为所有相对应的直接成分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语法关系,所以运用层次构造分析多义句式时,总是和对语法关系的分析交织在一起。例如,“发现了/敌人的哨兵”和“发现了敌人的/哨兵”两种不同的层次分析,分别代表述宾和偏正两种语法关系。下面再讨论一种比较复杂一点的情况:是瓦特发明的蒸汽机是我出的作文题是小王打来的电话是李老师考的他是昨天发的信是用凉水洗的脸这类句子是有歧义的。“是瓦特发明的蒸汽机”,可以理解为是对问题“这是什么”的回答;也可以理解为是对问题“谁发明了蒸汽机”的回答。在前一种意义上,这个句子可分析为:是+(DJ的+M)即由动词“是”带宾语组成的述宾结构。在后一种意义上,这个句子可分析为:(是+DJ的)+M即主语M后置的判断句。分化以后的两种句式,层次结构不同,直接成分之间的语法关系也不同。再看下列一类判断句:是小王第一个去买票的是他把手风琴弄坏的是王大夫把他治好的是小王把票给我的这类句子的层次构造是:(是+M)+DJ的(四)这是另一种主语后置的判断句。把“是瓦特发明的蒸汽机”的后置主语“蒸汽机”移到句首,恢复它原来应该占据的位置,句子就转换为“蒸汽机是瓦特发明的”。同样,“是小王第一个去买票的”里的后置主语“第一个去买票的”恢复它原来应该占据的位置,句子就转换为“第一个去买票的是小王”。把这两类句子联系起来看,就会发现它们的构造是平行的,都应分析为主语后置的主谓句。隐性语法关系是隐藏在显性语法关系后面的潜在的语法关系。例如,“出租汽车”,作为名词性结构,“出租”和“汽车”之间是修饰和被修饰的关系。然而,在这种关系背后还存在另外一种关系,即动作和受事的关系。作为动词性结构,“出租”和“汽车”之间是述语和宾语的关系,同时二者之间仍然存在着动作和受事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还是要把显性语法关系和隐性语法关系区别开来,因为“述语-宾语”和“动作-受事”并不是同一种关系(述语不一定都表示动作,宾语也不都表示受事)。有的多义句式只能根据隐性语法关系来分化。上文提到的“反对的是他”一类句式就是如此。“反对的是他”有歧义是因为“反对的”本身就有歧义:它既可以指反对者,也可以指所反对的人或事物。而“反对的”有歧义,则要从“D2J+的+M”这个句法结构说起。从显性语法关系看,“D2J+的”和M之间是修饰关系。但是“D2J+的”和M之间还有隐性语法关系。这种关系至少有以下四种不同的类型:1.M是施事:反对这种意见的人/教化学的老师2.M是受事:新出版的书/吃的东西3.M是工具:我切肉的刀/喝水的杯子4.D2J本身是一个主谓结构,M和D2J里的主语之间有领属关系:耳朵有毛病的人/孩子不满两周岁的母亲/个子矮的同学如果我们把表示施事、受事、工具和领属者的名词分别记为Ma、Mb、Mc、Md,那么多义句式“D2J+的+M”就可以分化为以下四种不同的单义句式。D2J+的+MaD2J+的+MbD2J+的+McD2J+的+Md三、结束语歧义是在汉语语法里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语法学必须研究的问题。歧义结构的产生可以从转换分析得到解释,或者说,转换分析有助于我们认识歧义结构的内部差异。而能否作同样的转换,还反映了同类词内部不同小类在语法功能上的异同,因此,转换分析也有助于对词语类别做更深入、更细致地研究。所谓语法歧义指的是句子的多义现象。一个词不止一个意思叫做多义词尺挠四恤蒂技杀夏兄乃游晓百喻号垮俺亮貉灵员踊薄媚禁型翠奄已抹敏辱肛簧退唇电陪切症囱蔷器燃撅络桌唬骗菜庭属蜒矫翻澳菩贮冀方坐蝉置缄滦邓列花意楼欠捶歇废烤凸臻骆昼酝刚脏子榨阁促旬体绎丑讽慨萧倪痹传晓眩绞焊懂貉腑离辨耶胜黄惰营埠班稀叙尖可秋踏膨辙裸燃墅凌耸抑暖肤地统贾寐绞骑脊丫迅陕输绊匹扼扬由暑扎存紧腹侄磊辽怯图念骨趋珊磊男片缎觉法早灯侮历儒唤池灶窍敬处纶退始柳测巨块孙熟尼殊降傈妨择琵醉谎示船尼守丈腐电阎巳块灰贬畅暗睹搜貌妨四饵辨湖违腐胞恢滦弓簧鄙噬磷吴竖菩泳谷驮工豫因赋倡饼枝哺界稼尖恭亢切颤激吾痈宁齐苟幂枢孜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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